虽然马克思宗教观直言: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但是不碍我们去了解鸦片的毒性和药性。这不仅是共产党人的宗教观,也是佛教徒宗教观。我这里不是让你盲信什么,而是让你了解什么。学佛就是了解你所不知的。掩盖问题,覆盖事实,愚民政策,为回族佛教所不耻!透过以下对比,大家有所了解和觉悟,正是自觉觉他之菩萨行。
第一相似之处:都是听到声音
610年,穆罕默德已达40年岁,有一天,当他在希拉山洞内面壁时,听到了天使的启示,而创立伊斯兰教。
1843年,洪秀全和杨秀清,一做梦一晕倒,就接到天父的启示,而创立拜上帝会。
1999年,杀母杀父杀妻FL功傅怡彬说:“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意思好像是到了下手的时候,要让我动手把我面前的3位灭掉。
吸毒者幻听有人喊喝百草枯。在物质依赖病房,李静教授发现,小强的嘴里竟然出现溃烂症状,并不全像是吸食新型毒品所致。在医生的询问下,小强困难地说:“前几天,我听见有人喊我去喝百草枯,我就买来喝了……” 医生发现他的肺已经严重地纤维化,器官开始衰竭,已经回天乏术。
还有那些神汉巫婆精神病医院的患者我就不一一列举啦。
第二相似之处:宣扬救世主下凡,统治全国乃至全世界,或以损害国家和无辜者为能事穆罕默德从做强盗开始,吸收了许多贝督英人,加入他的军队,让他们去攻打抢劫一般不属于他们同一宗教信仰的人民,和从其他地方经过麦地那的商队。甚至破坏阿拉伯宗教同盟的旧俗,于神圣和平的拉哈伯(Rahab)月,穆氏也指使武装徒众袭击麦加的商队,并杀死了一人。不过,这种抢劫行动的结果,使伊斯兰教徒们因此致富而增加了吸收新来教徒的诱惑力,同时也因此而使穆罕默德的名声和威望,传布于阿拉伯全境。——比较宗教学---法鼓山圣严法师(二十七)
洪秀全宣称,“天上至尊老人已命令全世界之人归我了,世间万宝皆归我有的了”;他奉天父天兄之命,下凡做人神合一的“万国独一真主 ”。
FL功我就不多说了,邪教的性质,国家已经印证了。
因吸毒而犯罪的种种我也不多说啦。
第三相似之处:宣扬世界末日穆罕穆德的经文:当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9-29)
洪秀全在850年5月,他将末日论具体化,说他得到上帝启示:“在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我将遣大灾降世,凡信仰坚定不移者得救,凡不信者将有瘟疫,有田无人耕,有屋无人住。”信的人则 “日日有衣有食,无灾无难”。到1851年永安突围时,则进一步大开支票、封官许愿,凡踊跃作战的,“大则封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侍卫,至少亦军帅职,累代世袭,龙袍角带在天朝”。
FL功宣扬“地球爆炸”、“末日来临”等等。
吸毒者醉生梦死倒是时时处在末日中。
第四相似之处:精神控制,叛教者死
穆罕穆德只崇拜一个偶像安拉,来树立安拉的绝对权威性。信真主就有72位处女陪伴,不信就要下火狱。《古兰经》和圣训到处充斥着这种言行。 根据伟嘎耶教法“人丁税为有经之人(犹太、基督教)制定,对拜火教也同样,即使他是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的崇拜偶像者,则可作为奴隶。制定人丁税,对阿拉伯人的偶像崇拜者、对叛教者只接受奉教或杀死。一旦战胜,妇女和儿童都成战利品。”
马来西亚华裔妇女陈燕芳(之前伊斯兰教名称茜蒂法蒂玛)申请脱离伊斯兰教案获得成功后,真主党主席阿都哈金对记者说:“我们决不同意法庭的判决,因为它抵触伊斯兰教法律。根据伊斯兰教,坚持脱教的人必须被处死。”正如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所说:“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
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
“只遵守穆斯林教法而不进行对异教徒战争就不是拯救。他维持穆斯林法律、就必须不顾代价地武装起来,必须舍弃他的家庭、房屋、土地、而且不惜献出整个生命,听从我的忠告的人,在来世真主会奖赏他。"(布哈里圣训4:52:288;5:59:716)"
洪秀全从宣传什么上帝赐他宝剑、印绶这一套开始,继而在玉玺上自称“洪日”,是普照天下的红日,要求跟从者盲心盲目地迷信,无条件服从。
FL功我就不用说啦。心理学学者石华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利用邪恶的幻觉控制练习者和痴迷者,是‘法L功’邪教精神控制的显著特征。
吸毒者不用说已经被毒品控制了。
第五相似之处:口中说善,事实行恶;制定邪戒,若有违反,恶毒诅咒,或杀或戮
穆宛塔圣训集 870 伊本-欧麦尔传述:欧麦尔-本-罕塔布看见寺门口出售一套丝绸衣服,他对穆圣说:“使者啊!你买来这套衣服,举行聚礼及接待代表团时,你穿上它。”穆圣说:“惟有后世无份者穿这种衣服。”
“我的教徒中,必定会有这样的人,他们欲饮酒,却以另外的名称来称呼酒,他们还用各种乐器和女歌手来当众吹打弹唱。愿真主使大地沉沦他们,或使他们变成猴子,变成猪吧!”—— (伊本马哲圣训集)
伊本.麦斯欧德以真主起誓:真主说的这段经文:有人购买无谓的谈话,以便他无知无识地使人背离真主的正道。(鲁格曼 章第6节)指的就是歌曲102。(102 古兰经
注释《伊本.可塞勒》6/333)艾布-阿米尔和艾布-玛力克.艾史尔里传述说:“我的民族中确有一伙人认为,行奸、穿丝绸(指男子穿)、喝酒、听歌曲…是合法的”103。(103 《布哈里圣训实录》请参阅《法台哈里芭勒》10/51) 由艾奈斯直接传述说:“我的民族中确有诬陷、诽谤等奇形怪状的,那就是,在他们喝了酒,敲响乐器,采用了歌女之后”104。(104 提里米子传述:圣训号2212)。
默罕默德禁止敲鼓,他描述“双簧管”时说:它是犯罪的傻瓜之声音。教法学家伊玛目艾哈迈德明确地禁止用乐器和演奏,如:琵琶,冬不拉,笛子,提琴,钹等。无疑,现代的娱乐和演奏器具统统进列入圣谕禁止之列中。如:小提琴,竖琴,手风琴,钢琴,吉他等。因为,这些乐器比在圣训里所禁止的那些古代乐器更引人兴奋、欢狂和陶醉。音乐的销魂和陶醉比酒醉更加危险。教法学家伊本.干义木等学者所提到认为毫无怀疑,禁令应加强,罪恶应重视。如果音乐伴随着歌声的话,如:女歌星的声音,当歌词是热恋,爱情,情歌,描绘美貌词的话,祸患变得更加严重。因此,学者们提到歌曲就是奸淫的传递员,它将会在内心中滋生伪信。总的来说,歌曲音乐都是当今时代最大的灾难。---引自伊斯兰教法学家穆罕默德.萨利哈.穆楠吉德 著《许多人违犯的禁律》
据伊本·赶伊敏传述,真主的使者说:“人一旦迷恋歌曲,其心就会不知不觉地产生伪信。假如有人知道伪信的实质,那他定会发现心中的伪信,因为在一个人的心里,对歌曲的迷恋和对《古兰经》的热爱不会共存,两者是水火不相溶的”。
真主的使者说:我的教民中肯定会出现这样一伙人,他们把奸淫、穿丝绸、饮酒和音乐转变成了合法的。《布哈里圣训集》收录《艾布·达吴德圣训集》也收录了这段圣训。
不服气的穆斯林,你最好做到:远离电脑、电视、电影、摄影、照相等。
嘴上说和平,事实是到处起争端,眼不瞎的人,也该看到了吧!1853年3月太平军占领南京,原来那些主要为鼓动造反,宣传救世主下凡,控制官兵思想言行的文件、条规不够用了,于是颁布了由洪秀全撰写或主持写成的《天朝田亩制度》。20世纪赞美它的专家,总是在“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这26个字上面大做文章。其实农民除了连口粮都不够的“接新谷 ”外,其它收获一概上交。也就是“耕田奉上”,让“功勋等臣,世食天禄”。这是对底层百姓劳动成果的剥夺。
对参加者的全面控制。洪秀全通过迷信宣传对会徒进行精神控制之外,还有一整套条规、措施,进行人身、家庭、财物的全面控制。造反之初,他要求入会者“贱售家产”,将“田产房屋变卖,易为现款,交给公库”,卖不掉的旧房屋则放火烧掉。一人参加就要全家参加,互为人质,没有退路,都成为过河卒子。不久之后,每占领一地,就以鸣锣集中“讲道理”的办法,将活着而又没有逃跑的百姓,不论愿不愿意,悉数收编为太平军,也就是实行彻底的裹胁。收编之后,凡是财产没有全部交出,乃至私藏银子五两以上的,“即是邪心,即为妖魔,其罪极大”;超过21日背不出天条,两次无故不听“讲道理”的,都是严重违反禁律的大罪;凡是不肯无条件服从,不愿做驯服工具的,发牢骚说怪话的,都叫做“妖心未化”;凡是不能忍受而夜里开小差的,叫做“三更”;凡是违反天条、命令的,叫做“变妖”,对以上种种罪名的处治,都是斩首。其它许多天条、禁律,包括夫妻同宿,遇检点、指挥以上官轿不跪道旁,聚会喧嚣,私议军事,聚集饮酒,剪发剃胡刮面……都是“斩首不留”。对于“反叛通妖”的,更是处以“点天灯”、“五马分尸”极刑。全面而严厉的控制,使人成为没有家庭财物,没有思想感情,没有人身自由,更没有人的尊严的工具。
FL功口说真善忍,反国家、反人类的面目就不用多说了。
吸毒者已经入魔更也不用说啦。
第六相似之处:已所不欲施于人!比谁都贪欲、淫欲穆罕默德的晚年,以众多的美女自娱,故在回教的天堂中,美女、美酒是二大特色。穆氏自行多妻主义,从九岁开始无论是正娶还是女俘——比较宗教学---法鼓山圣严法师(六)
洪秀全到太平军败亡时,天王有妻妾88人(一说108人),几千女人供他淫乐。
饱暖思淫欲,李H志暴富后,在国内国外购买豪车豪宅,尽情享受。
吸毒者已经被控制在五欲之中啦。
注:
百草枯,化学名称是1-1-二甲基-4-4-联吡啶阳离子盐,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触杀作用和一定内吸作用。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使其枯死。对非绿色组织没有作用。在土壤中迅速与土壤结合而纯化,对植物根部及多年生地下茎及宿根无效。百草枯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药,口服中毒死亡率可达90%以上,目前已被20多个国家禁止或者严格限制使用。
【外道相善】 指外道所修之观行。相善之义有二种,即:(一)相似之义。外道所修之六行观,似佛教菩萨之观法,然似是而非,故其观行仅属相似之善,而非真正之善。(二)有相、着相之义。外道之观法虽善,然犹不知人、法二空之理,故其观行属于着相之善,而非离相、破相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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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穆罕默德听到声音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