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教义
关于不信道者(指非穆斯林)
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杀戮他们 … ;(2-191)
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
(伊斯兰指的迫害是当对方坚持不信道,并要穆斯林放弃追随穆罕默德的信仰)消除,而宗教专为真主 … ;(2-193)
战争已成为你们的定制,而战争是你们所厌恶的。也许你们厌恶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你们是有益的;… (2-216)
信道的人,不可舍同教而以外教为盟友;谁犯此禁令,谁不得真主的保佑,除非你们对他们有所畏惧(而假意应酬)。(3-28)
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拜偶像的宗教)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谁以物配主,谁已犯大罪了。(4-48)
你当为主道而战斗
(阿拉伯文原文指战斗,而不是汉译本的仅抗战之意),你只负你自己的行为的责任,你当鼓励信士们努力抗战(亦指战斗),也许真主阻止不信道者的战斗。真主的权力是更强大的,他的刑罚是更严厉的。(4-84)
… 真主绝不让不信道者对信道的人有任何途径(指战胜)。(4-141)
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著割去,或驱逐出境。这是他们在今世所受的凌辱;他们在后世,将受重大的刑罚。(5-33)
… 我要把恐怖投在不信道的人的心中。”故你们当斩他们的首级,断他们的指头。(8-12)
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遇著不信道的人向你们进攻的时候,你们不要以背向敌。除非因为转移阵地,或加入友军,在那日,谁以背向敌,谁要受真主的谴怒,他们的归宿是火狱,那归宿真恶劣。(8-15,16)
你们没有杀戮他们,而是真主杀戮了他们;当你射击的时候,其实你并没有射击,而是真主射击了。(他这样做)原为要把从自己发出的嘉惠赏赐信道的人们。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8-17)
你们应当为他们而准备你们所能准备的武力和战马,你们借此威胁真主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以及他们以外的别的敌人,你们不认识那些敌人,真主却认识他们。凡你们为主道而花费的,无论是什么,都将得到完全的报酬,你们不会吃亏。(8-60)
先知啊!你应当鼓励信士们奋勇抗战(阿拉伯文指战斗),如果你们中有二十个坚忍的人,就能战胜二百个敌人;如果你们中有一百个人,就能战胜一千个不信道的人;因为不信道者是不精明的民众。(8-65)
当禁月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 (9-5)
(这是)从真主及其使者在大朝之日传示众人的通告:真主及其使者对于以物配主者是无干的。如果你们悔过,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背离,那末,须知你们不能逃避真主的谴责。你以痛苦的刑罚向不信道者报喜吧。(9-3)
你们应当讨伐他们,真主要借你们的手来惩治他们,凌辱他们,并相助你们制服他们,以安慰信道的民众,(9-14)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自己的父兄为保护人,如果他们弃正信而取迷信(指不信)的话。你们中谁以他们为保护人,谁是不义者。(9-23)
信道的人们啊!以物配主者只是污秽,故从今年起不准他们临近禁寺(即清真寺);(9-28)
当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9-29)
如果你们不出征(圣战),真主就要痛惩你们,并以别的民众代替你们,你们一点也不能伤害他。真主对于万事是全能的。(9-39)
先知啊!你当对不信道者和伪信者战斗并严厉地对待他们,他们的归宿是火狱,那归宿真恶劣!(9-73)
真主确已用乐园换取信士们的生命和财产。他们为真主而战斗;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那是真实的应许,记录在《讨拉特》、《引支勒》和《古兰经》中。谁比真主更能践约呢?你们要为自己所缔结的契约而高兴。那正是伟大的成功。(9-111)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你们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9-123)
他傲慢地走开,以便诱人叛离真主的大道。他在今世要受凌辱,复活日我要使他尝试烧灼的刑罚。(22-9)
这两派是相争的,他们进行他们关于他们的主的争论。不信者已经有为他们而裁制的火衣了,沸水将倾注在他们的头上,他们的内脏和皮肤将被沸水所溶化,他们将享受铁鞭的抽打。他们每因愁闷而逃出火狱,都被拦回去。你们尝试烧灼的刑罚吧!(22-19,20,21,22)
所以你不要顺从不信道者,你应当借此《古兰经》而与他们努力奋斗。(25-52)
他们只祈祷真主,不祈祷别的神灵;他们不违背真主的禁令而杀人, 除非由于偿命;他们也不通奸。谁犯此类(罪恶),谁遭惩罚;(25-68)
你们应当集合不义者和他们的伴侣,以及他们舍真主而崇拜的,然后指示他们火狱的道路,(37-22,23)
你们在战场上遇到不信道者的时候,应当斩杀他们,你们既战胜他们,就应当俘虏他们;以后或释放他们,或准许他们赎身,直到战争放下他的重担。… 为主道而阵亡者,真主绝不枉费他们的善功,(47-4)
不信真主和使者的人,我确已为他们这等不信者预设火狱了。(48-13)
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在他左右的人,对外道是庄严
(阿拉伯文意指态度更顽强的)的,对教胞是慈祥的。… (48-29)
“你们捉住他,给他带上枷锁,然后把他投在烈火里,然后把他穿在一条七十臂长的链子上。”他生前确是不信仰尊大的真主,不勉励人账济贪民故今日他在这里没有一个亲戚。除脓汁外,他没有食物。只有迷误的人们才吃脓汁。;(69-30至37)
Sahih Bukhari卷1书3条111:
Ash-Sha’bi述:
Abu Juhaifa说,“我问Ali曰,‘您还有什么书(指除《古兰经》外还有什么是神对先知所启示的)吗?’Ali答道,‘没了,除了安拉之书或(安拉)已降赐给穆斯林的理解之力或(我)这张纸(所写)外。’”Abu Juhaifa说:“我问道,‘这纸上(写的)什么来着?’Ali答,这是关于Diyya(杀人者对受害亲属所支付的补偿(血钱)),和为了从敌人手中争取释放俘虏而支付的赎金以及明定穆斯林不会因杀死(不信道者)而在Qisas(惩罚之平等)下被杀的法律。
Sunan Abu-Dawud 书38,第4348条:
(参见
)
Abdullah Ibn Abbas述:
有一位瞎子他的奴隶母亲时常辱骂先知和贬损他。他禁止她但她并没有停止。他诉责她但她仍然没放弃其恶习。一天晚上她又开始中伤先知和辱骂他,他(瞎子)拿起匕首,指向她的肚皮并压下去,就把她杀了。在她双腿间现出了满是鲜血的婴孩。隔日清晨,先知被通报了此事。
他召集众人说道:我誓以安拉之命并授予犯此事的这个人站立起来的权利。此人发抖地在众人中站起来。
他在先知面前坐下说道:安拉的使者呀!我是她的主人,她经常辱骂和贬损您。我禁止她但她并没停下来,我谴责她但她没有放弃恶习。她给了我两个如珠宝般的儿子,而她是我的伴。昨晚她又开始辱骂和贬损您,故我拿起匕首,指向她的肚皮压了过去直至杀死她。就此,先知言道:众人可做证,她所流的血(之死)不能被偿以报复。
Ali Ibn Abi Talib遇到了一位叫’Umru的男人并告诉他,“我真实地邀请你来伊斯兰教。”‘Umru答说,“我不需要它。”Ali接着说:“那我要向你开战。”(穆罕默德就是以这种策略来对待拒绝他的邀请的人们)‘Umru回应道:“为了什么?我的侄儿呀!为了神,我不愿杀你。”Ali说:“但是,为了真主,我喜于杀你。”(ibn Hisham, “先知的传记”,第3部分。113页;亦参读Al Road Al Anf 第3部分263页)。
回族佛教评:印尼穆斯林是完全按以上教义做的,当你看到这些教义就不难理解其恶魔行为了!可见让他们变成恶魔的是这些教义。条件一成熟这些疯狗病毒就发作了。如:《多桑蒙古史》三卷四章引《史集》记元世祖忽必烈时候的事说: 《可兰经》有云:"凡崇拜数神者,杀之。"基督教徒曾在帝前引此语。帝闻之,召都城之回教博士至,而询其为首者,披等圣经中是否有此语。诸人不能否认,对曰:有之。忽必烈曰:汝曹以《可兰经》授自上帝欤?其人对曰:吾曹未尝致疑也。可汗又回:上帝既命汝曹杀异教之人,何以汝曹不从其命?对曰:时未至,吾曹尚未能为之。帝怒曰:然则我能杀汝也。遂命立将其人处死。
疯狗病毒没发作是因为时机还不到,时机一到异教徒的命运就如印尼穆斯林杀华人妇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