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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3-13 04:34 楼主
圣严法师对伊斯兰教的开示

伊斯兰教仅是回教之一。回教其实是三夷教:拜火教、摩尼教、景教。这里的回教单指伊斯兰教。圣严法师了解的也不全面。

第九章 回教

第一节 回教的起源

回教的名称

回教,又称回回教,这是中国人给它的名称。回教传入中国的年代有两说:一为唐太宗贞观二年,即西元六二八年,此说见于威尔斯的《世界史纲》第三十章末节;一为唐高宗永徽二年,即西元六五一年,此说见于《旧唐书‧高宗本纪》。因为是由回纥传中国,故称回教。回纥本为匈奴的苗裔,后魏时称为高车,或称袁纥、乌护、乌纥,隋时称韦纥。本属突厥人所管,到了中国的唐代,叛离了突厥而始称回纥,遂散居于今之新疆省东南部。宋、元时代并于蒙古,号为维吾尔。

又因为与回纥同一宗教信仰的诸国,被称为回回国,所以将其宗教称为回回教。古代回教诸国,在今之小亚细亚土耳其一带,即是花刺子模之地。

事实上,回教在世界通用的名称,叫作穆罕默德教(Mohammedanism),这是由于回教系穆罕默德所创。但在回教徒们,并不喜欢用穆罕默德作为他们宗教的 命名,他们自以为是伊斯兰教(Islam),这在他们以为是所奉的唯一神阿拉(Allah)规定的名称。伊斯兰的意思是服从,即是服从上帝阿拉的宗教。因此,穆罕默德教或伊斯兰教,这两个名称均为世界所通用。

除此之外,中国尚有把回教称为清真教,这倒是回教徒们非常欢迎的名称。他们以为:清是清洁,清洁肉体,也清洁灵魂;真是信真主阿拉,求阿拉规定的真理,讲阿拉规定的真话,办阿拉规定的真事。回教徒无一事物可不奉阿拉之名而得成就。故当他们「顺教」时,必须诵念清真言三语:「我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所以又自号为清真教,建寺则名清真寺。




回教的发源地

回教的发源地是阿拉伯半岛,其中包括广袤的沙漠,唯有西南滨海一带,是一条算得上肥沃的土地。所以若就阿拉伯与其邻近的地域比较,它是荒芜的不毛之地。因为自然环境的影响及限制,大多数的所谓贝督英(Bedouin)族的阿拉伯人,是以游牧为生,到处漂流,以抢劫及畜牧为业。他们的生活虽有点像土耳其斯坦(Turkestan)及亚洲其他部分的蒙古游牧民族,但他们不是蒙古种人,而是与犹太人同一血统的闪族人。所以他们的语文,也是闪族的分支,与希伯来语文同一系统。故在回教出现之后,也以犹太教的祖先亚伯拉罕为阿拉伯人的祖先。所以,这个民族住于阿拉伯半岛,到了穆罕默德出生时, 仍像犹太人未去埃及之前一样,他们的社会分有好多等级,且有许多恶习,例如蓄奴、多妻、淫乱、野蛮,色色俱全。贝督英阿拉伯人,为着要增加他们那不固定的畜牧收入,常去抢劫附近的农村,或袭击商队,或受雇于贪馋的商人与野心的酋长去作战。假如接连有几个五谷不登、牧草枯黄的季节,他们必然从阿拉伯向叙利亚、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一带迁移。




阿拉伯人

在基督教时代的最初几个世纪,另外一些定处而居的阿拉伯人,也没有较高的文化。他们虽有语文,却没有文学;他们虽有诗歌,那些诗歌的作者却都是目不识丁。诗歌的流传,均赖以口传口。据说竟有人能够琅琅地背诵出二千九百首回教以前的歌行来;通常诗体是单韵脚的歌行,每首长短在二十五行与一百行之间。这种歌行把他们自己描写成凶猛鲁莽、但也慷慨好交游而轻生死重承诺的绿林豪客。在文艺方面,除了少数的美术技艺,以及纯商业性的一点文字之外,没有文化可言。

阿拉伯人凶猛而缺少团结,虽在基督教初期几个世纪中,曾好几次侵入罗马帝国的好几个行省,罗马行省的人民也时常歼灭他们几个小队或将他们俘获;但在回教出现之后,到了西元七世纪时,阿拉伯人即因回教的信仰而团结,不特是精神的团结,也是武力的团结。他们不仅侵略与抢劫,并且占领了罗马帝国的一 大片土地,建立了一个半政治半宗教的国家。

在回教之前,曾经有埃及、波斯、马其顿、罗马、叙利亚、君士坦丁堡,以及最后又为波斯之诸国,先后在名义上作为阿拉伯人的上国。阿拉伯人则未尝建立自己的国家,仅仅是部落分居的社会。各部落均有他们各自的宗教信仰,信仰不同的神。信神的观念及祭仪,皆同于其他的原始民族。麦加卡巴中的黑石,则为阿拉伯人三百个族的小神的保护者。穆罕默德信奉的上帝阿拉,自称是宇宙唯一的神,是亚伯拉罕所奉的神,其实仅是阿拉伯人所奉多神之中的一个神。正像耶和华虽被犹太人奉为唯一的保护神,实则是犹太部落所信多神之中的一个神而已。阿拉之信仰,到了穆罕默德,即主张是各部落共同的唯一神。此一唯一神教的观念,则来自犹太教和基督教。因为穆罕默德少年时代即往返于阿拉伯邻近的基督教及犹太教盛行的国家,他颇留心于宗教,因为基督教及犹太教的信仰,尚有一套理论可说,不像阿拉伯的原始宗教没有理论根据。但他又不便把他原来所奉的阿拉放弃,于是,用阿拉之名,接上基督教及犹太教的信仰,便成了回教。







第二节 回教的教主

穆罕默德的出生地

穆罕默德的生年不可确考,史家各有不同的主张,多数 人则以为是在西元五百七十年,生于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城,属于阿拉伯的古来氏族。

据回教的传说,麦加的开发极早,因为麦加人是闪族的一个酋长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在埃及的时候,因他的妻子多年无子而另娶了一个姨太太,生下一个儿子叫作以撒,不久,他的原配妻子也生了一子,叫作雅各。后来,雅各做了犹太人的共祖,称为以色列;以撒即成了阿拉伯人的共祖,回教称其为以斯马依。

以撒曾经差一点被他的父亲,拿来杀了当作祭祀耶和华的牺牲。以后又因受其父亲原配妻子的嫉妒,便被亚伯拉罕在开发新牧区的时候,带到了麦加。他们父子俩就在那里建了一个宗教信仰的皈依处,叫作卡巴(Kaaba 意为方)的天房。是一座方形的石屋,后来即成为阿拉伯全境人民的宗教圣地。朝拜的主要对象,便是放在这方形石屋中的一块黑色小石头。事实上,这是回教沿袭了犹太教神话的传说。因在穆罕默德之前,麦加一直是多神教徒的圣地,后来回教兴起,就说那个天房原是亚伯拉罕一神信仰的根据,依旧利用它来作为回教的圣地。并将此一圣地的信仰者,变成了穆罕默德的信徒,穆氏也将天房中所供多神之间的主神阿拉,作为回教的唯一神。

麦加在阿拉伯半岛有其优越的地位,它是商队前往也曼、西兰、叙利亚、奈至德等地的必经孔道,并且邻近世界贸易枢纽的红海。麦加位处山区,它之能够繁荣而成为阿拉伯的古代重镇,就是因为做了商队来往的中途站。初非由于天房的神圣而繁荣,后来商队来往歇脚于此,也在这里交易买卖,敬神、许愿、还愿也必于商队经过的旺季时达于高潮。这种商队的集会,后来即演为定期的朝圣。定期朝圣的风俗,在回教之先的阿拉伯人已经盛行,这与其他地区原始宗教的庙会并无二致。到了回教开创,不但接受了多神教的天房,接受了天房中的主神阿拉,也接受了原先定期朝圣的风俗,甚至同样地接受了对于天房中那块黑色石头的崇拜。




婚前的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这个名字,据说是他祖父给他取的,意为受赞颂,一生下来就受赞颂,可谓神矣!不过,穆罕默德确系靠祖父的眷爱而成长,因他尚在母腹之中,父亲已经去世,仅为他母子留下五只骆驼、一群小羊和一个婢女的遗产而已。

穆罕默德的幼年和童年,在他乳母的家乡,住了五个年头,那是充满了神祕和迷信的沙漠边缘地带,种下了后来他为宗教狂热的运动之因。穆氏尚在孩提时代,他的生母也死了,他就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在其祖父的遗命下,把他交给 他的伯父抚养。到十二岁,即随同他伯父的商队通过沙漠,到了叙利亚。叙利亚是基督教的重镇之一,所以使他正式接触到了基督教的神父,虽在当时的阿拉伯人之中,有人对基督教的教士存有戒惧之心。但在这次到了叙利亚之后,对于穆氏的前途影响极大。他见到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见到了天空星象的变幻,参观了几个历史性的名城,听到有关沙漠中的好多故事,又遇到了基督教的学者,知道了《圣经》的故事,以及波斯的历史、教的教理。有了这些见闻,促使他运用自己的头脑,做了一点沈思默想的思惟工夫。这种叙述,当然是穆氏传记的作家们的笔触;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有如此惊人的感受力,真是天纵之才!这与耶稣十二岁时随同父母去耶路撒冷的传说,不妨对比着看,是无独有偶,抑系抄袭古说,我们且不追究。但是,穆罕默德接受宗教思想之早,乃不容置疑。因为即在当时的麦加城中,穆罕默德也能接触到好多善于辞令的演说家,其中便有犹太人,也有基督徒和多神教徒,彼此滔滔不绝,互相攻讦,各持一说而各不相让。在穆氏的看法,犹太教和基督教的道理,要比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高出一筹。这也确是事实,故当他自己创立回教的时候,就选择了犹太教和基督教作为他信仰的基础。

穆氏十五岁时,阿拉伯人之间,一连发生了四年的内战。他参加这一场战 役,使他学到荷枪持刀射箭杀伐的事。此一战役的经验,使他后来领导他的信徒与异教作战时,得到很多的便利。

内战结束时,穆氏已经二十来岁。他在童年期间,曾以牧羊为务,终日与羊群为伍,正像犹太人的先知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一样。当过牧童的人,如果他是能够从幻想中找乐趣的话,空闲的时间实在太多,他可以终日自我陶醉在美妙的幻境之中。所以穆罕默德在做牧童时期,常在耳中充满了音乐声,直觉告诉他那种音乐是来自天上。因此,一般人常见他单独地静坐在一处,凝神倾听,通宵达旦。
穆罕默德的婚姻生活

穆罕默德出身孤苦,所以目不识丁,仅有少许的商业经验及宗教知识。他身体纤弱而富于神经质,但他面目姣好,是个俊美而有洁癖的男子汉,而且性情恳挚,极为忠诚。由于这些因素,使他成为大宗教家。在尚未成为宗教家之前,首先成了富孀克地彻(Kadija)的赘婿,正因为做了克地彻的赘夫,才更促成了他的宗教事业。

当穆氏二十五岁的那年,做了富孀克地彻的雇工,替她赶着驼群,押运货物去叙利亚出售。他以忠诚不欺的态度,完满地达成了任务。这个忠诚的态度加上他俊美的面貌,使他得到了寡妇克地彻的眷顾。也许穆罕默德另有意图,否则他 不可能答允这桩婚事。因为他才是二十五岁的青年男子,克地彻已是四十岁或更老的中年妇人了。很明显的,克地彻爱的固是穆罕默德的人,穆罕默德乃是爱上了克地彻的财富。

这样的婚姻生活绝对不会美满,故当他成为克地彻的赘婿之后,即深受妇家中人的不喜。同时由于年龄悬殊,当克地彻在生之日,穆罕默德也无法求得肉体方面的弥补,他便把一股子积压的忧郁,移情于宗教的信仰。他经常彻夜的祈祷和做长时间的冥想,每年斋月,便一个人跑到山洞中去,静坐默思。但在他四十岁之前,似尚为一保守古教的信仰者。这在他以「阿布德美尼夫」(Abd Manif 意为麦加之神美尼夫的仆人),作为他儿子的命名可知。不过,他这种异常的生活,使他在心理上产生了异常的结果。到四十岁时的一天,在山洞中突然间听到了有什么神灵和他讲话的声音,要他作为阿拉降谕给人间的使者,要他将阿拉对他说的话转告给人间。从此之后,穆氏一祈祷,神便降临。在穆氏死后,徒众把他一生之中宣称是阿拉所说的话,编集起来成为一本书,那就是回教的圣典《古兰经》(Koran)。

其实,若从近代心理分析学的角度,来看穆罕默德的所谓阿拉降示,既不是真有一个阿拉来和他说话,也不是他故意的说谎骗人,乃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种。 老妻少夫的婚姻生活,加上入赘夫婿的自卑心理,肉体上和精神上受到双重压抑,在一个神经质的人,发生精神分裂症,乃是不足为奇的。所谓精神分裂,就是将自我的人格,一分为二:一个属于原来型,一个则化为对立型。当对立的人格出现时,就觉得是来自客观的一个人格和原来的自我相对而立;当对立的人格潜伏时,就恢复原来型的性格。这种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本人,绝不怀疑和他相对而立的那个人格,并非来自他的身心之外。所以穆罕默德的传说《古兰经》,从实际上说,固然就是穆氏本人的思想表现,但在穆氏的心中,也的确信为那是阿拉给他降下的圣训。

由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创立新的宗教,在中国也有实例:那就是清朝太平天国的首领洪秀全。洪秀全在考科举的试场中,屡屡落榜之后,就生了一场大病。因在生病之前,阅读了有关基督教的宣传品,他在病中就见到了天父上帝和天兄耶稣,他自己就以上帝的次子自居,因此性格一变,即掀起了洪杨之乱的狂潮。

由精神分裂症所创立的宗教,在他们的存心上是仁慈的,在对异己者的态度上又必是残暴的。回教的精神如此,太平天国的精神也是如此。太平天国若非后来内部发生权力的斗争而告灭亡,当可与穆罕默德的回教一较雄长。

穆罕默德之为精神病患者,久为西方学者所公认。因他那个原来型的人格, 常和对立型的人格战斗,常由对立型的人格纠正他原来型的人格,却无法消灭那个原来型的人格。故当他在五十岁,他的老妻克地彻一死,他的政治权力也日渐扩张之后,就在肉欲方面得到了放任的机会,连续娶了好多少姬美妾,日以女色自娱。虽然回教徒为他们的教主在这方面做有如此的辩护:穆圣后来娶的十几个妻妾,有的是因他部下的武士战死了,为了保护部下的遗孀,才娶为穆圣自己的妻妾;有的是为了政治的联盟;有的是为了后嗣的原因。其实这是极不合理的一种多妻主义的说词。

英国的大历史家威尔斯,对这问题的看法是这样的:「克地彻死时,他五十岁,前此似过一夫一妻的生活,为诚实的丈夫;此后则纵情于妇女,与多数年老人之趋向相似矣!」又说:「他在克地彻死后,续娶二妻,其一为年少的阿业沙(Ayesha),得宠而极有权势。嗣后,他又纳妻妾多人于其宫中。因而引起烦扰与混乱,纵有阿拉的默示替他洗刷,然仍为其信徒大费周章来代他说明和辩白。……又如穆罕默德嫁其姪女才妮布(Zainib)给他的义子(原为奴隶)才德(Zeid),候才德遂其所欲后,乃自娶之,此事颇为其国人所非议。……其妻之中,有一犹太女人,名萨斐伊雅(Safiyya)者,结婚之晚即她丈夫被穆罕默德所败而戮之时,盖晚间穆罕默德检阅诸女囚而悦之,故携归他的幕中也。」无怪乎威尔斯要对穆氏做 如此的评论了:「世之作者,因其创一大宗教也,遂以此任情纵欲、变态无恒之教主为大圣,而跻于耶稣、瞿昙与摩尼之列。实则彼显系一较为凡庸之人,狂傲而自私,暴虐而欺己。吾人于此,殊不能如回教徒然,曲为辩护,使之另具面目,以失此历史之平衡也。」(《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三节)




穆罕默德的宗教生活

穆罕默德在五十岁以前,由于婚姻生活的不美满,便移情于宗教生活的实践,曾经连续好几年,每逢斋月,就独自带了简单的行装到山洞里去做沈思的清修。这种工夫,相当于佛教所说的禅定。这使他得到了异常的宗教经验,在他的心理上,坚定了宗教的信念。到了四十岁那年,他在山洞及沙漠中,竟然度过了六个月的光阴。在这六个月中,他在半恍惚的状态下,感到有一种使命要他去完成,那就是传播他的宗教。

他既有如此的向往,有一天他在洞里休息,恍惚间看到一位天使迎面而来,要他「奉造物主之名诵读」造物主降下的《古兰经》。穆氏就跟着诵读,在他诵读之时,天使就不见了。这是穆氏精神分裂症的开始。但当到恢复神志的时候,竟又对方才发生的事感到恐惧,甚至把他吓得不敢再在山洞里待下去而逃回了家。得到他的老妻克地彻的安慰,说他遇到的确是圣人的象征,并说像他这样的人足以担当宣导真主之命,这才使他紧张的心情平静下来,并且感到十分疲倦地大睡 了一觉。这一觉,与穆氏的前途关系极大,他在睡眠饱足之后的心理状态,又起了变化。与一般的神巫没有两样,他的全身颤动,呼吸紧促,额前的汗有如白豆颗颗滚下。他在此时便从床上突然站起,静听天使向他宣读经文,再用他的嘴诵读出来。这样异象的出现,从宗教的立场看,有两种因素所促成:一是精神分裂的自我催眠;一是外在的某种鬼神趁其病态的发作之际附上人身。一般的巫师大抵皆是如此的。

克地彻对于穆氏的宗教而言,贡献实在很大。首先使他因不满于家庭生活而注力于宗教生活的实践,当他有了一点因修禅定而得的宗教经验时,克地彻又安慰他并讨好他,说他的确遇到了圣人并足以为造物主传教,这无疑是给穆氏要为宗教而献身的一服兴奋剂。当穆氏第一次诵出他的《古兰经》(现编于《古兰经》第七十四章第一至七节)时,克地彻为讨丈夫的欢心,首先就宣布信仰回教而成为她丈夫的第一个信徒。这对于穆氏传教事业的精神鼓励,实在太大了。我们已知穆氏是个孤儿,克地彻是个富有的寡妇,故当穆氏要以宗教作为他的终身事业之时,克地彻在经济方面也帮了他极大的忙。

穆氏在初期的传教活动非常辛苦,阻力很大,收效很少,信之者仅为妻子克地彻、义子阿利(Ali)、奴隶才德、至友阿布伯克(Abu Bekr)等一小群人而已。 但是,他的宗教经验使他永不退心,阻力越大,越能使他提起传教的精神。渐渐地,信徒的人数日有增加,自称他们的宗教信仰为伊斯兰,自称他们这些教徒为穆斯林(Moslems 意为归顺真主的人),或穆斯里民(Muslimin)。




穆罕默德的传教生活

最初的回教,仅是一个祕密的小团体,它的分子不过是穆氏自己的一些亲戚和朋友。数年之后因有了外人加入,穆罕默德就把他的宗教事业从祕密而变为公开,采取摩西及耶稣的方式,向麦加城的人宣传。往往走到人多的地方大声疾呼,引人注意,再宣告他的使命。但他除了自命为新出的先知之外,较之犹太教,在教义上毫无新见,故而他所表示的,只是攻击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及偶像崇拜。这一点,直到今日的回教徒们,仍然不遗余力地在做。例如一位熊振宗先生,他写了一本《穆罕默德传》(中华文化出版事业社出版),对于偶像的攻击,毫不放松。可惜他是生在现代的中国,所以不知当时阿拉伯人所说的偶像是指的什么?他凡是说到偶像的迷信,便用佛像或佛的字眼来代替,甚至把亚伯拉罕的父亲说成是「以制造佛像为业」(二八页)。其实亚伯拉罕的时代,距离佛教的出现,要早出一千五、六百年。熊先生只顾以佛像当作多神教的偶像来攻击,却因此告诉了读者,他的宗教知识及历史知识竟是如此的浅薄。

再说穆罕默德的传教活动,虽有好多人成了他的信徒,但在麦加城内的大多 数人,依旧要保守他们古老的信仰而与穆氏站在敌对的立场。他们虽用不合作政策来孤立回教徒,却未像罗马政府对初期基督徒那样地屠杀迫害。所以,穆罕默德仍可利用阿拉伯人的禁月,宣传回教(回历九、十、十二、正月的四个月为禁月,当时风俗在禁月中,各族间的仇恨都要暂时停止,不得械斗,要和平相处)。

穆氏在麦加传教期间,那是他五十一岁的那一年,一方面受到旧势力的抵抗,一方面却更加地使他振奋了宗教的狂热。他宣布了他在一夜之间,由麦加至耶路撒冷往返了一趟(若以当时的交通状况,两地往返,需两个月的旅程)。并且宣说:他在夜游到耶路撒冷后,即上升天上,经历了七层天堂,觐见了真主阿拉,接受了阿拉的训示。在一部《言行录》中,把穆氏这次登天的事迹,描绘得有色有声。关于这个故事,从科学的立场看,固可斥为无稽的神话,但从宗教经验的立场看,自有其异常的心理背景可资解释,特别是一个神经质的人,在不平稳的激情的心理因素下,做个把神乎其神的梦,那是不足为奇的。可是,由于这个故事的流传,犹太人的耶路撒冷从此也被回教徒视作圣城了。直到近世,回教徒与犹太教徒仍为了对于耶路撒冷的互相争夺,成为阿犹诸国战祸不绝的根源。宗教为人间带来战争,乃是一神教,不,那是由希伯来宗教相传下来的最大的不幸!

穆罕默德夜游耶路撒冷及升天见主的故事传开之后,他的传教事业,一度降于低潮,甚至有些回教徒也认为他在妖言惑众而叛离了他。但他绝不因此灰心,他始终觉得真主阿拉永远不会离弃他,并且在任何时地都会帮助他。于是,穆氏的活动宣讲,更加地积极。

积极宣传回教而攻击偶像崇拜的结果,终于引起了保守派麦加人的仇恨,并且筹谋以斩草除根的方式,来对付穆罕默德。可是,阿拉伯人从来不知团结是什么,也不知保密是什么,所以,当他们尚在议论纷纷地计画之时,穆罕默德早已得到了情报。因为回教的信仰,有其中心的教主及其共守的教条,信徒均向教主团结并以教条为归依,所以指挥灵活,联络迅速。穆氏就暗示他的徒众们,以化整为零的行动,由麦加城分批迁往另一个阿拉伯的城市麦地那(Medina)。当他自己逃出麦加的时候,风声已经很紧了。




穆罕默德的成功

这次由麦加到麦地那的迁移过程,被穆氏传记的作者们渲染得高潮频起,使读者读来有惊奇不已之感。这个行动,被回教称为黑蚩拉(Hegira),即是出亡或出奔的意思。这个行动实在也是穆氏个人及其宗教事业的转捩点,因为,麦加城的人多保守古教的信仰,麦地那的人则处于敌对地位而多信犹太教。接着,麦地那人接受了回教的信仰,并以穆罕默德为他们的政治及宗教 的领袖。最初建成了回教政权,并以此城作为发展回教的基础。故此对于回教的历史而言,极其重要,回教也以穆氏逃亡至麦地那的那年(西元六二二年),定为回教纪元的第一年。

从此,穆罕默德便走上了成功之路。他以他的宗教,在麦地那建立一个强固的政府,他像《旧约》中的摩西一样,也颁布了一些法律,利用神权的手段来统治人民;他建立了一支具有宗教狂热情绪的军队,用这支军队来维持麦地那的秩序,并用它来对付异教,特别是犹太教的侨民的反叛,和驱逐来自沙漠的野蛮的贝督英人的袭击。

穆罕默德为了供给经费的支出,便吸收了许多贝督英人,加入他的军队,让他们去攻打抢劫一般不属于他们同一宗教信仰的人民,和从其他地方经过麦地那的商队。甚至破坏阿拉伯宗教同盟的旧俗,于神圣和平的拉哈伯(Rahab)月,穆氏也指使武装徒众袭击麦加的商队,并杀死了一人。不过,这种抢劫行动的结果,使回教徒们因此致富而增加了吸收新来教徒的诱惑力,同时也因此而使穆罕默德的名声和威望,传布于阿拉伯全境。

在麦地那打下了强固的军事和政治基础之后,穆氏便于西元六三○年率领教徒,进攻麦加城。在军事的刀剑胁迫之下,保守的不团结的阿拉伯人,终于在西 元六三二年向武力投降,接受了伊斯兰教《古兰经》的信仰。穆氏也就死在他们打进麦加城的那年,仅六十二岁。他的宗教,则在他「以剑传道」的遗训之下,迅速地发展开来,终于成为世界性的大宗教之一。

穆氏在扩张权力之时,被威尔斯描写为:「时有战争、诡计及残杀等事。」又说:「其为人也,好用手腕,欺诈而残忍,于必要时亦愿迁就……彼为领袖时,几无精神上事业之可言。」(《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三节)







第三节 回教的教理

一神主义《古兰经》第十一章第十三节说:「你们在阿拉以外无友,且不复获得相助。」回教相信,只有他们所信的阿拉,是唯一的真主,是宇宙的创造者,是公道的主持者。阿拉是全知、全能,也有大仁、大慈。阿拉以外,别无善神。所以回教极端仇视多神教,把无神的佛教也视为多神教。犹太教及基督教的神,是回教的基础,所以不加反对,只是不承认基督教三位一体的信仰。回教徒不能接受耶稣是神的道成肉身之说,仅承认耶稣是以色列人的先知,正像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等被回教视为先知一样。上帝经过旧时的历代先知而显示给以色列人,最后选择了穆罕默德作为他的传言者,传警告、报喜讯给全世界的人。 因此,穆氏虽然也仅是先知之一,却是真主最后、最大的使者;回教虽然接受摩西十诫及耶稣的福音,但是被穆氏吸收的成分却以另一种姿态出现在《古兰经》中。所以,在原则上回教不反对犹太教及基督教,在实际上回教只信仰穆罕默德的上帝阿拉,只接受穆罕默德传出的圣经《古兰经》。

未来思想《古兰经》第三十九章第六十八节说:「号筒吹起,除去阿拉所意欲的人以外,所有在天与地的人,都昏晕过去。而后另吹一次,看哪!他们站立起来等候。」这里是说,凡不是回教徒,均不为阿拉所意欲,均属于罪人,均将在末日来临时,听到号筒声,即站起来等候真主阿拉的审判。审判的结果,非常简单:「一部分是在天国,一部分是在烈火。」(《古兰经》第四十二章第七节)又说:「凡是作恶,且被罪恶包围的人,均是永居火狱的。」(《古兰经》第二章第八十一节)

在回教,善与恶的标准,但看你是否接受了《古兰经》的信仰。因为《古兰经》所示的,都是教你如何顺从真主阿拉,如何守斋,如何修善的;你如不能接受,或仅接受其中的一部分又另外接受其他一种或多种的道德律,回教也要把你视作恶人。例如《古兰经》第二章第十一及十二节说:「有时候,人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在地面上造恶。』他们就说:『我们只是调解的。』须知他们均是造恶 的,但是不自觉悟。」根据回教徒时子周对这两节涵义的解释是:「是与非的中间,善与恶的中间,没有路线可走,一个人不能又事奉阿拉,又联系魔鬼,所以真主说那些自称调解的人均是造恶的。」(《伊斯兰教义续五十讲》五二页)回教之仇视异己者,因为那是《古兰经》所规定的,如说:「的确,一般不信,和死时尚未皈信的人,他们定遭阿拉和众天使与世人的诅咒。」(第二章第一六一节)又说:「如果他们信如你们所信的,他们就得正道了。若是他们不肯,他们就是反抗中。阿拉将替你对付他们。」(第二章第一三七节)但是,穆氏的一神信仰并不坚定,例如威尔斯说:「有一次他进入卡巴神殿前,宣言麦加之诸男女神祇,亦可谓为实在者,此等神祇或与诸圣同类,介于真主与人类之间,有调停的能力。」(《世界史纲》第三十一章第二节)

回教的天堂

回教的天堂,实在就是人间社会的理想化,而且理想化的程度也不高。因为当时的阿拉伯人,以美女及美酒的享受为理想;穆罕默德的晚年,也以众多的美女自娱,故在回教的天堂中,美女、美酒是二大特色。穆氏自行多妻主义,就在《古兰经》中规定:「若是你们恐怕对于孤儿不公平,你们就娶于你们合宜的妇女两个、三个、四个。」(第四章第三节)说出了他要多妻的道理,穆氏本人就是孤儿。因此,凡是信仰回教的人,「他们在天园中有清洁的配偶,永 居在那里。」(第二章第二十五节)又说:「对阿拉敬畏的人,在主处可获有河流的天园,住在那里,且有清洁的侣伴,和阿拉的喜爱。阿拉是看得见众仆的。」(第三章第十五节)从这经文中,可知回教的天堂是有夫妻生活的。在那里,人神之间是主奴关系,这与犹太教、基督教的观念并无二致。

基督教的天堂,可从约翰的〈启示录〉中见到非常详细;回教的各种「言行录」及其他回教的传说中,则把穆罕默德在夜游耶路撒冷升天时所见的景象,罗列得也很详细。

天分七层,第一层天纯白如银,挂着金光灿烂的星宿,许多天使守护森严,以防魔鬼撒旦的闯入。在这层天里,穆罕默德遇见了人类之祖亚当。在其他各层天里,又遇见了挪亚、亚伦、摩西、亚伯拉罕、大卫王、所罗门王等《旧约》中的先知。又看见「阿至洛依」天使,这是取人之命的天使,人类死期来到,即由他把灵魂取去,他的身大无朋,两眼的距离即有七千日的路程那样远,心颇慈善,每见人类犯罪,即落泪如雨。又见执行刑罚的天使,火质铜面,常坐于火焰之上。又见一天使,半面是火,半面是冰雪,周围有许多天使环绕,大家不断地赞颂真主。第七层天里,是正义者的归宿处,见一位天使,身大过于地球,有七万个头,每头七万张口,每口七万条舌,每舌说七万国语言,每国有七万种方 言,均在赞念真主。

这种情景,实是继承犹太教、基督教、波斯教、阿拉伯原始宗教的各种传说而来,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穆氏升天时,又见到各种刑罚。穆氏说:他在火狱里看见许多人,有的像骆驼之蹄,手取火块,吞入复屙出,这是吞灭孤儿财产者的刑罚;有的人肚腹很大,踏火而行,这是重利剥削者的报应;有人置鲜美的肥肉不吃,却宁取臭烂的腐肉而啖,这是对于不亲自己的妻室反去迷恋非法的妇女者的惩治。有的妇人两乳悬空而挂,这是不守妇道的淫荡者所受。

穆氏在天上见到了真主阿拉,有亿万天使向主膜拜,屏声息气,严肃致敬。在此,穆氏接受了真主的训示,要每日五十次对主礼拜。后来大概觉得每天做五十次礼拜太麻烦了,穆氏就自动地改变为每天五次。

近代的回教学者如时子周,受了其他高级宗教的影响,不相信回教的天堂是物质建设的处所,而是纯精神的理念,《古兰经》对天堂的描写,是比喻而非记实,并以为《古兰经》中说到天堂的仅两处,天堂中没有美女和酒,其他用天园的字眼时,才有美女和酒。其实,这种希望是很好的,可惜,《古兰经》中的天园即是天堂之园,例如第十八章第一○七及一○八节说:「的确,皈信并做善事的人,天堂之园是对他们的款待,永居在那里,不欲迁移。」所以,回教的天堂, 在道德律的理想境上,并不如何高尚。若与印度的宗教比较,约和《梨俱吠陀》时代的天堂相类。天分七层之说,则与印度教《富兰那》圣典所载相同,此系七大星辰崇拜的演化,与一周七日

附:

回族的来源和演变

回族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大约到公元六世纪。 627年(唐太宗贞观元年),萨珊波斯(今伊朗一带)人安拙汗所率5000人入唐,太宗诏维州(今四川茂县)安置,授以刺史、拜左武卫将军,累授左卫大将军,右监门大将军,封定襄郡公。这只是成规模入华的记载,事实上,民间的商贸的往来更早,如素以兴贩贸易为业、持多种信仰(主要是拜火教、摩尼教、景教等)的中亚诸国胡人、萨珊波斯人、粟特人等,早已陆续通过丝绸之路开始在华侨居或留居,史书中称他们为“西域胡人”、“胡商”、“蕃客”等,从事香料、象牙、珠宝、药材和犀角等类物品的贩卖,并带回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他商品。 661年,被大食人所败的萨珊王朝王子卑路斯和部下(琐罗亚斯德教,即拜火教)向唐王求援避难,唐高宗封他为右武卫将军。波斯大酋长阿罗憾率部入唐后任右屯卫大将军。在长安建立了波斯胡寺、波斯会馆。

唐天宝十四年(755年)发生安史之乱,唐军向西域和漠北一带借波斯、回纥等兵二十余万进行反攻,平叛战争持续了八年方告结束。

回回一词初见于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和南宋彭大雅《黑鞑事略》中,主要指葱岭西、黑海以东诸胡人。回回是回纥的转音,民间也有将回回称为回纥,两者与回鹘三名可以通用。也有一回回大食部,1141年被耶律大石打败的塞尔柱帝国指他们。

1218年,成吉思汗派遣由四百五十名回回组成的商队去花剌子模经商。商队途经讹答剌时,被该城守将亦纳勒术扣留,花剌子模沙摩诃末下令杀死商人,没收全部财产,因而引发成吉思汗西征。西征过程中(指1219----1225年的成吉思汗西征和1252----1260年的旭烈兀西征),把葱岭(今帕米尔高原)以西,黑海(亚欧大陆地带一内海)以东的中西亚广大地区纳入大蒙古国版图,此间东来的回回人数量达到几十万,这些回回人除了部分工匠、官仕、商人、学者、医师等外,大部分编为蒙古国的“西域亲军”、“诸道回回军”、“阿速回回军”、“阿儿浑军”“探马赤军”、“哈剌鲁军”等,被分散安置在大蒙古国各地屯聚养牧,上马备战,下马垦牧。回回在蒙古语有另一称呼:撒尔塔兀勒,专指花剌子模(回回国)。如钦察、康里、阿兰、犹太人、吉普赛人等那些不是回回。

大蒙古国窝阔台汗六年(1234年)实施了“乙未籍户”制度。来自中、西亚一带的回回人有古粟特人、哈剌鲁人、康里人、突厥人等,信奉有拜火教(祆教,琐罗亚斯德教)、摩尼教(也称明教)徒、景教徒、穆斯林(信仰伊斯兰教者),还有“术忽回回”(犹太人)、“绿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罗哩回回”(吉普赛人)等,这些具有禁食猪肉的习俗的西域人都被蒙古人泛称为回回,正式被大蒙古国的政府编入户籍,名“回回户”.在大元官方文书或诏令中,回回与其他民族也就明显区分开来,如元代《祥符图经》对民族描述是:“蒙古、畏兀儿、回回、也里可温、河西、契丹、女真、汉人八类”等。有趣的是,十六世纪欧洲人用撒拉森称呼他们。

虽然维吾尔族和回族的名称都源自回纥(Uyghur)[2],但他们现在属于不同民族。回纥国最初占有现今蒙古、新疆的大片土地,回纥国灭亡后,有一部份人仍然聚居新疆、甘肃,并和当地的吐火罗人融合,他们初期使用回鹘文,黑汗王朝时渐渐突厥话成为主导,后发展成为今天的维吾尔人。而回族包括了后来元朝时才进入中国的各中亚民族以及汉人穆斯林。回回有一意思,回到原来地方。在从前,回也包括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云南一带的回回叫潘傣,与东南亚较大关系(与云南马帮及杜文秀政府有关)。

回族在中国近代以来的救亡图存的抗争中发挥了应有贡献,诞生了许多以身殉国的将领和革命家。

[编辑] 信仰
广义的回族先民历史上分别有拜火教、犹太教(如开封犹太人)、景教、摩尼教(明教)、佛教、伊斯兰教等信仰,奉行“不译经,不传教”传统。 回族有新教与老教之分。

[编辑] 饮食
回族在饮食上有许多讲究和忌讳。这些习俗,盖源于古老的中亚和古波斯传统。而且由于回族人大多笃信伊斯兰教,猪肉自然是首忌。

禽类:吃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麻雀、大雁等。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兽类: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如牛、羊、骆驼、鹿等。反之则不可以,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猴及熊、象等。

鱼类: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花鱼、带鱼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青蛙、乌龟、海豚、海豹、海狗、海狮等,还有“象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鳅,甲鱼、贝类等。

如果在旅途中或其他困难的条件下,借用汉族的锅,也必须用大火烧过一阵,方才使用。回民所吃的牛、羊、鸡、鸭等可食畜、禽,一般都请阿訇宰杀,在特殊情况下也请懂得宰牲戒规的回民宰杀。回民不称杀,称宰。

回族喜欢吃的菜肴有:涮羊肉、烧卖、蒸羊羔肉、手抓羊肉、羊肉泡馍、羊肉粉汤、黄焖羊肉、羊肉串、辣子炒鸡、烧鸡、烧牛肉、羊杂碎等。

回族还有喝盖碗茶、糖茶的嗜好。所选茶叶一般以“陜青”、“茉莉”为主。喝盖碗茶的花样甚多,如用陜青茶、白糖、柿饼、红枣沏泡“白四品”;用砖茶、红茶、红枣、果干沏泡的“红四品”;用花茶、冰糖、白糖、红糖、红枣、核桃仁、桂圆肉、芝麻、葡萄干、柿饼、果干等沏泡的“十二味香茶”。

[编辑] 服装
回族民族服装具有鲜明的特点。男子一般上穿白色对襟褂,外套黑色对襟坎肩,头戴彩色花纹图案、白色或黑色无檐帽,称“回回帽”。

[编辑] 婚姻
婚姻方面,回族注重男女双方在民族和生活习惯上的一致,主张族内婚,男女“婚姻无贫富,必择善良”,不重门第、富贵,而注重双方品德和才貌。举办婚礼时要请阿訇念“尼卡哈”,写“依扎布”(证婚书),男方还要给女方聘金(根据男方条件而给予女方并由女方单独拥有支配的一定数量的钱财)。

[编辑] 丧葬
按照回族传统,人死后用布包裹,行土葬。

[编辑] 经济
主要从事农业,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制炮以及矿产的开采上都较著名。回族以善于经营著称,传统行业有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及牛羊屠宰加工业等。

[编辑] 回族自治的地区
1958年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及青海、新疆、河北等地的2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5个联合自治县。

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
焉耆回族自治县(新疆巴音郭楞州)
临夏回族自治州(甘肃)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甘肃天水市)
孟村回族自治县(河北沧州市)
大厂回族自治县(河北廊坊市)
门源回族自治县(青海海北州)
化隆回族自治县(青海海东地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海海东地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海西宁市)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云南大理市)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云南昆明市)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贵州毕节地区)
[编辑] 常遇春、蓝玉和沐英等的民族争议
有关常遇春、蓝玉和沐英的民族问题:对于常遇春、蓝玉和沐英的民族成分的归属,历来有很大争议。现代回族历史学家白寿彝先生在《中国通史》中,将他们三人的回族身份用“传说”一次来限定。而从另一方面,安徽怀远县,有例程的守墓族人出来澄清,认为常遇春是回族这种说法并不属实。而这三人中,争议最大的是沐英,沐英为沐氏家族的第十世祖,定云南后把俘获的三万多回族少年全部阉割。而据沐英后代表示其祖先世代信佛,沐英本身也是佛教爱好者,其家族为汉人。明亡后沐氏后裔大部迁回安徽定远沐家村,自清朝开始,沐英的后代在沐家村一直过着 “养牛耕田、养猪过年”的生活。 2005 年沐瓒墓被发掘,考古发掘证明沐氏的墓葬习俗完全是汉族风格,沐瓒不是用白布裹而是用棺材,而回回是不用棺材的。沐氏家谱证明了沐英是孔门弟子端木赐之后,而不是回回。回族历史学家白寿彝2000年过世,而沐氏家谱2005年公布,沐氏墓葬也是2005年发掘,白寿彝的研究无法参照后来的两件考古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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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佛的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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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3-13 10:43    1
回族有信佛的可以证明回族人胸怀越来越宽旷了
zgdfgdfgd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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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人信仰自由了 就是爱国的体现 是时代进步的体现
回族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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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佛教赞圣严法师

六祖大师云
若传见法性
出世破邪宗

圣严法师真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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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溯源
示佛子之正路
破外道之邪见
现大乘佛子之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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