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admin 发表于 2013-2-15 10:42:06

陈燕芳申请脱离伊斯兰教案带来的思考



马来西亚华裔妇女陈燕芳(之前伊斯兰教名称茜蒂法蒂玛)申请脱离伊斯兰教案,经过九度展延审讯后,终于在5月8日获判申请得直,可改回信仰佛教。 这项被称为“划时代的判决”,也是大马首宗华人在世时成功申请脱离伊斯兰教的案例。




在身份证上必须标明信仰的伊斯兰教国家,改信是很难的,甚至要付出生命代价!真主党主席阿都哈金对记者说:“我们决不同意法庭的判决,因为它抵触伊斯兰教法律。根据伊斯兰教,坚持脱教的人必须被处死。” 正如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所说:“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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