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塞 发表于 2012-2-27 15:23:25

关于教师和学生不能信教的有关政策法规解释

克拉玛依市实验中学 > 学校党建 > 总支论坛 > 党总支论坛 2009年9月(第六期)


克拉玛依市实验中学党总支 总编 孙光祖 刘旭捷 主编 巨安源


编者按:开展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集中教育活动,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我们与敌对势力争夺接班人,争夺阵地,争夺未来,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和未来发展,乌鲁木齐“7·5”事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新疆反分裂斗争的严峻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而严峻的斗争现实也再一次警示我们,在新疆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的、严峻的、复杂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这不以我们的意识为转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从对敌斗争的现实出发,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工作,立足当前,刻不容缓。 一、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专辑实验中学师生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动员讲话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们迎来了新的学年,首先,在这里我代表实验中学热烈欢迎初一、高一新生的加盟,同时也衷心的希望我们其他年级的同学们经过暑假的调整,能在新学期再接再厉,在知识的海洋中,继续扬帆起航。除了美好的祝愿以外,学校还有一件发生在新疆的重大事件要告诉同学们,那就是7月5日发生在乌鲁木齐市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个事件给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给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是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长期进行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分裂祖国统一图谋的又一次大暴露。按照市教育局党委的安排和部署,同学们将在全体教师的组织下开展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彻底看清热比娅为首的少数民族分裂分子的真实面目,认清这次事件的本质,明确立场,澄清事实。学习中一定要注意这三个问题:第一:“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预谋的一场性质极其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新疆各族人民所珍惜的平安、和谐的环境,正是西方敌对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总是伺机制造民族矛盾,利用一切机会制造事端,乘势造乱,企图破坏新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团结,破坏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环境,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第二: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大家庭的一员,从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中国西部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无论你走到哪里,历史都会庄严地告诉你,新疆从来就不是隔绝于祖国内地的一片孤域。繁衍生息于这片土地上的各个民族共同参与缔造了东方古国的历史。第三:自古以来,新疆各民族热爱这方土地,守护这方土地,都是这方土地的主人,新疆各民族共同创造了新疆的历史。各族人民在共同创造辉煌灿烂文明的过程中,也创造了作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的共同信念。这种共同信念,既基于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捍卫统一的历史事实,也基于56个民族相互依存、荣辱与共、共同发展凝聚而成的中华民族浓浓血脉。各族人民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同呼吸、共命运,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中华民族多元统一的文化格局。在这种文化格局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即将开始的学生开展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分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集中教育的力度,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协调,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使集中宣传教育多样化,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讲事实、摆道理使学生进一步认清“7·5”事件的危害,认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真实道理,任课教师都要参与到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分校和班主任,充分利用政治、地理、历史老师的优势来帮助学生了解新疆的历史和文化,在全校形成高度的思想共识。对学生感到困惑、认识模糊的问题,教师要坚决有力地用事实戳穿谎言、用真相教育学生,帮助学生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进一步擦亮眼睛、分清是非,通过入脑入心的教育引导工作,在全校营造出浓厚的增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氛围。同学们要认真学习规定的学习篇目和观看视频,学唱爱国歌曲,在组织的座谈会和讨论会上谈认识、谈看法、谈体会,进一步澄清是非观念,清除问题顾虑,积极参与分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全校师生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教育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打好这场硬仗。要确保认识到位,要组织到位,切实把此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上。分校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确保责任到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在这次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向坚持民族团结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取得最后的胜利。实验中学校长:刘旭捷

何塞 发表于 2012-2-27 15:25:26

实验中学教师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使我们新疆政治稳定的大好局面遭到了严重破坏,使我们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受到了重大创伤,使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严重的损失。为了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7·5”事件的真相,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我校教职员工进行了为期十天的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学校非常重视本次针对教师的集中宣传教育学习活动。不仅成立了以书记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还制定了详细的运行日程表,及时复印下发各类学习资料,指定学习形式,明确每天的学习任务和要求;同时,坚持每天按时收集各支部学习情况,形成小结,汇总上报市教育局。为了落实集中宣传教育的学习要求,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我们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作用。各支部书记和分校长做为小组学习的组织者和负责人,保证了集中学习不走过场,不遗漏一个的原则。十天来,我们共进行了70余次分组学习,逐一学习了市教育局规定的27篇学习文章;上交图文并茂的通讯报道近140篇;全体教师集中7次观看视频16段;上交个人优秀学习心得40余篇;同时,每位教师都能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此外,我们还邀请政治教师朱淑萍、赵敬裕,历史教师孔朝晖,市教研所的王浩老师通过认真准备,先后给全体教师做了4场精彩的辅导讲座;并且,学校也按照克拉玛依市实验中学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分别召开了班主任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党员座谈会,座谈比例接近50%,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效果。为了提高正面宣传的效果,学校在前后门悬挂两条横幅标语。校党总支还专门设立了宣传栏,供各支部张贴通讯稿和学习心得,展示分校的学习效果。各分校也能认真布置黑板报,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各分校切实重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学习到位,引导教职工端正态度,认真学习,认真做笔记。通过党总支检查的情况来看,第一党支部(初三分校),第三党支部(初二分校),第六党支部(高二分校),第七党支部每次检查都在认真学习,特别是第一党支部,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采用了多种形式,如手抄报,民族团结知识小测试,欣赏学唱民族团结歌曲等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第二党支部第五党支部做到了学校讨论和军训两不误,特别是第二党支部每次检查都是认真学习或者讨论,第四党支部做到了上课学习两不误,每次检查,除了上课老师,都在集中学习。通过各党支部,各分校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了教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具体体现一是各支部的信息员认真负责做到了按时上报学习活动情况的信息和心得体会。二是讨论过程中积极发言,如第三党支部在安排今天下午的总结大会上做发言交流的代表时,有两人积极要求大会交流。三是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如办一期党总支论坛,要求教职工每人交一份心得体会,宣传教育活动还没结束,大多数教职工已经把心得体会交上来了。在集中宣传教育期间,各党支部都能严格考勤制度,无论是各支部的讨论,还是集中学习,均能做到按时上报出勤情况。经测算,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我校教师参与率为98.6%。每天的缺勤人员都及时上报市教育局,等待开学后的集中补课。 为期十天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依据学校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办公室收集的各种资料,评选出了集中教育先进党支部两个,优秀信息员五人。先进党支部是第二党支部,第一党支部。优秀信息员是李辉,李丽萍,刘磊,杨梅,傅婷婷。通过十天的集中学习,我们全面认识了“七·五”事件的性质、背景和事实真相。做为育人第一线的教师,我们应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并达成共识,即:一定要从历史发展的高度和国际局势变化的大背景来深刻认识新疆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坚定信心、同仇敌忾,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努力为新疆的稳定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别是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我们对“6·26”事件和“7·5”事件的真相和本质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前者是普通的群殴刑事案件,而后者是西方敌对势力支持的,境外东突分裂势力有预谋、策划、指挥的,境内分裂势力组织实施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是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问题。其次,要明确做好新疆工作地关键是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团结稳定。自觉做到三个不动摇,一是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二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不动摇,三是坚持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再次,要正确看待当前的形式,清醒地认识到对于新疆来讲,民族团结是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民族团结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因此为期十天的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长期的,反分裂斗争也是长期的,而且是复杂的。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党支部各分校,包括德育处,要把民族团结教育做为重点工作,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力度,要对学生进行新疆发展史的教育,要让学生认识到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的发展史就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二是要对学生进行四个认同的教育,使学生认识到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有着共同的祖国,那就是中国。三是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使学生正确划分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活动,把学生培养成为无神论者。四是对学生进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使学生自觉地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对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在德育达标校的测评中,存在较多问题,包括平时我们学生在思想上也是存在问题的。由此可见,对学生加大教育力度,已经是迫在眉睫了。所以我们要认真做好学生为期7天的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实验中学党总支书记:孙光祖

newadmin 发表于 2012-2-27 18:18:18

民族团结教育资料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
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它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我们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们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我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第一,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第二,维护、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从内容来看,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当然,就实质而言,民族团结是有特定内容的团结,主要是各民族中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团结。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的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人民之间的团结。 第三,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 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祖国的现代化进程。 第四,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我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 分裂祖国的活动。

newadmin 发表于 2012-2-27 18:19:41

关于教师和学生不能信教的有关政策法规解释
一、关于宗教不得干预教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解释:按以上规定,组织、引导、支持、允许、纵容学生信教、参加宗教活动,必然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其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二、不得强迫公民信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都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参加宗教活动或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解释:上述规定中的信教自由,既包括信仰的自由也包括不信仰的自由。就公民中的成年人而言,由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信与不信的选择在于其个人,但就中小学生、未成年人而言由于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家长或者其他法律监护人,应当为其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条件,由家长安排、纵容、支持其参加地下讲经点、参加内地经文班学习、参加各类听经讲经活动、封斋等行为带有强迫其信教性质,因此,这一行为违反信教自由的规定,属非法行为。
三、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不准私人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经文班或带培宗教学徒。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明确规定: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
解释:根据以上规定要求,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确保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确保未成年人享有接受国家教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力。干预国家教育,擅自举办经文班点,迫使学生入教等信教行为都是违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另外,《教师法》所赋予人民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也要求教师不但不应信仰宗教,而且更不应该向学生宣传宗教,如果信仰特别向学生宣传宗教,本身就直接违背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点》要求,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坚决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和影响,坚决制止教师和学生参与宗教活动及任何非法组织和活动。对违反规定参加宗教活动并履教不改的教师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包含了反分裂、反渗透)。
六、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教师资格条例》细则中,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首先明确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育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第32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和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人员;第36条规定:已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和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撤销其教师资格。
反分裂反渗透斗争集中教育名词解释13条
1、党的民族政策
党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八个方面: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社会改革政策;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政策;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2、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3、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维护促进民族团结;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
4、三个离不开
三个离不开就是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5、三爱
三爱教育就是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
6、六好
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
7、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8、马克思主义“五观”
马克思主义“五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9、四个认同
四个认同就是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
10、三股势力
三股势力是指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
11、宗教极端势力
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在宗教名义掩盖下,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如乌兹别克斯坦的伊斯兰运动组织。
12、民族分裂势力
民族分裂势力产生于20世纪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是指从事对主权国家构成的世界政治框架的一种分裂或分离活动的团体或组织。民族分裂势力是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政治力量。如俄罗斯车臣非法武装组织。
13、暴力恐怖势力
暴力恐怖势力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暴力恐怖势力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活动日益猖獗。如本·拉登就是臭名昭著的恐怖主义组织头目。自治区关于23种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
1.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或参加宗教活动,如:威胁、歧视、排挤、孤立、压制党员、干部和不信教的群众。
2.强迫他人封斋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3.私办经文学校、经文班(点)、修道班、神学班,私带塔里甫(满拉)。
4.以给未领结婚证者念“尼卡”和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
5.纵容、放任学生礼拜、学经、封斋,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
6.利用宗教干预遗产分配,宣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言论,刁难计划生育干部。干预司法、干预行政。
7.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组织朝觐活动。
8.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
9.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出资修建寺院的人把持操纵寺院。
10.未持有宗教教职人员合格证书的人组织、主持宗教活动。
11.未经批准,搞跨乡、村宗教活动,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外讲经布道,播放宗教音像制品。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
12.未经批准,擅自印刷、复制、编制、出版、发行、经销宗教宣传品。收听、传播反动宗教广播和反动宗教宣传品。
13.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外宗教组织或个人用于宗教事务的捐赠。
14.未经批准,擅自到国外宗教院校学习、诵经,擅自与国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
1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社活动点,随意发展教徒,自封传教人,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接受国外宗教组织的祝圣。
16.攻击、漫骂甚至谋害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领导权,强占讲经坛。
17.国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宗教渗透。擅自在我境内讲经布道,散发宗教宣传品。建立宗教组织,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招收宗教留学人员。
18.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
19.传播邪教。
20.以讲经为名,鼓吹“圣战”,“圣战”史;宣传“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蓄意歪曲经典教义,煽动宗教狂热;歪曲、编造历史,宣扬民族分裂主义,散布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的言论。编造、传播谣言,如:蛊惑人心,破坏社会安定。
21.利用宗教,制造动乱,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非法集会,示威游行,冲击党、政、军、公安机关,搞打砸抢活动。
22.利用宗教,培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反革命骨干,建立反革命组织。
23.利用宗教进行的其它妨害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的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及反革命破坏活动。

newadmin 发表于 2012-2-27 18:23:15

讲座进一步认识境内外“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
维护法律尊严
各位老师,大家上午好:我们今天共同学习的题目是:《进一步认识境内外“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维护法律的尊严》。由于本人水平和所查的资料有限,不当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我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来讲:一是,进一步认识“三股势力”;二是,揭露“三股势力”丑恶的嘴脸;三是,从法律角度看“7•5”事件。一、进一步认识“三股势力”随着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 “东突”组织是这一事件的幕后黑手。
1、“东突”组织的暴力实质
“7•5”事件发生后,设在德国的各种“东突”组织一改平常的“低调”,变得异常“亢奋”。特别是在德国慕尼黑,“东突”分子或攻击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或骚扰在市中心广场参观的中国旅游团;或隔三差五地游行、集会、开记者招待会、沿街散发传单,大造谣言,……丑态恶行,不胜枚举。
据德国知情人士介绍,在这些背后,具有代表性的三大“东突”组织发挥了主要作用。它们是——“世维会”、“欧洲东突联盟”和“东突信息中心”。
这三大“东突”组织不仅同样追求分裂目标,同样具有暴力色彩,同样因“7•5”事件而高度亢奋;它们本身也如同一个怪物身上长出的几个脑袋,声气相通。在他们的高层骨干里,经常能见到同一个名字,同一张面孔。
三大“东突”组织不约而同地都把总部设在了慕尼黑,彼此间不是上下级,就是左邻右舍。
“欧洲东突联盟”是“世维会”的下属会员,唯“世维会”马首是瞻,直接操办各种捣乱活动,其主席自2006年起就干脆由“世维会”秘书长直接出任。而“东突信息中心”名义上不隶属于“世维会”,却是“世维会”的紧邻。两家的总部都设在慕尼黑市中心火车站附近,相距不足500米。
“东突信息中心”设在正对着火车站侧门的歌德大街写字楼里,“世维会”则藏身于从火车站正门右转300米处的一条小巷中。新华社记者日前前往慕尼黑实地采访,走进“世维会”总部所在小巷,没想到虽然相邻街道人流如织,热闹非凡,这条小巷却异常僻静,几乎没有行人,只有几个叼着烟的男子斜靠着墙角,神色戒备地四下张望。
“世维会”的“非暴力”外衣之下,裹藏着极为暴力的内核,其秘书长多里坤•艾沙,同时也是“欧洲东突联盟”现任主席,此人以暴力犯罪活动起家,曾参与策划新疆新和县系列爆炸案,并担任被联合国认定为恐怖组织的“东突解放组织”副主席。
至于“东突信息中心”,干脆连“和平”、“非暴力”的外衣都懒得披,通过互联网和各种媒体,公然煽动、教唆通过爆炸、投毒等手段,制造恐怖事件。实际上,“7•5”事件之前,“东突信息中心”的恶名比“世维会”更响,原因之一是它在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前夕,通过一家西方广播媒体发布了这样一段视频声明:3名蒙面人手持自动步枪,面对镜头,以“东突”旗帜为背景,宣布将用一切手段向中国政府发动武装战争,武力谋求“疆独”。
这三大“东突”组织同宗同源,均由恐怖分子领衔。“东突信息中心”发起人阿不都吉力•卡拉卡西和“世维会”秘书长、“欧洲东突联盟”主席多里坤•艾沙本都是“东突解放组织”重要头目,因狂热主张并实施暴力活动而被公认为恐怖分子。“东突解放组织”被联合国认定为恐怖组织后,两人表面上改换门庭,艾沙投奔了“世维会”,而卡拉卡西在创立“东突信息中心”之前,曾任恐怖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副主席,后者因恐怖魔影显形,2004年径直并入了“世维会”。
2、“东突”活动威胁国际安全
“东突”,连同支撑它的“三股势力”——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势力,不仅是威胁中国特别是新疆稳定与安全的一大祸害,也是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的公害,对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与秩序构成了巨大威胁。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东突”组织就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实施恐怖暴力犯罪:爆炸、暗杀、抢劫、投毒、纵火……累累恶行,令人发指。在土耳其,“东突”分子于1997年3月开枪袭击中国驻土耳其使馆,冲击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烧毁中国总领馆悬挂的国旗。次年3月,他们又一手策划制造了用炸弹袭击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的恐怖事件。在哈萨克斯坦,“东突”分子曾公然杀害两名执行清查任务的当地警察,将意欲退出组织的同伙碎尸,武装抢劫位于阿拉木图的世界银行办事处,还曾扬言要绑架中国驻哈萨克斯坦的外交官,并密谋劫持飞机和劫狱。在吉尔吉斯斯坦,“东突”分子曾纵火烧毁首都比什凯克中国商品市场,用冲锋枪扫射到访的新疆代表团,杀害中国驻吉外交官王建平……吉尔吉斯斯坦“维吾尔青年联盟”主席尼合买提仅仅因为拒绝和“东突”合作,就在家门口遭“东突”分子枪击身亡。大量事实证明,“东突”与国际恐怖组织具有共生关系,是国际恐怖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东突”分子参与了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劫持4名日本科学家和吉内务部队高级军官的恐怖事件。1999年,恐怖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武装进犯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其间“东突”组织曾提供60万美元的资助。“9•11”事件的发生,使美国饱尝当年在苏联入侵阿富汗期间,对本•拉登纵容扶持,对国际恐怖势力姑息养奸的苦头。在阿富汗战争中,美国摧毁了“东突”势力在阿富汗的基地,将俘虏的22名“东突”恐怖分子关进关塔那摩监狱。次年,“东伊运”等“东突”组织被联合国确认为恐怖组织,今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进一步确认在逃的“东伊运”第二任头目阿卜杜勒•哈克与本•拉登相勾结,美国财政部当即将哈克列为金融制裁对象。“东伊运”沦为国际社会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分析人士指出,正是基于“东伊运”因公开走暴力谋“独”之路受到国际社会全面制裁的“前车之鉴”,形形色色的“东突”恐怖组织才改头换面,集合而成标榜“非暴力”的“世维会”,而“世维会”也因此刻意隐藏其恐怖的真面目,从而得以取代“东伊运”,成为当前境外“东突”势力的总代表。魔影见不得阳光,谎言掩不住真相。自从“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便日益看清境外“东突”组织的恐怖暴力本质,认识到包括“东突”在内的国际恐怖势力的巨大危害以及对其姑息养奸的危险后果。在中亚地区,有关国家对“东突”组织更是纷纷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态度。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院早在1995年就接连取缔了两家“东突”组织及其非法刊物,该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更是掷地有声地宣布:“哈萨克斯坦绝不允许‘东突’组织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2006年以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已向中国引渡、遣返了多名“东突”恐怖分子。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中国、俄罗斯和中亚4国就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显示了团结合作,重拳打击“三股势力”的决心。“7•5”事件发生后,上合组织发表声明,强调各成员国将加强在打击“三股势力”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合作,共同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吉尔吉斯斯坦外长萨尔巴耶夫表示:“打击‘东突’等‘三股势力’是上合组织成立以来最主要的任务,我们有信心夺取这场长期战争的最终胜利。”“东伊运”的狰狞,“世维会”的虚伪,只是恐怖暴力组织的不同面具。这些“东突”组织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尽管它们披着各种外衣招摇过市,改换不同面目瞒骗世人,“7•5”事件却再次让其充满恐怖主义色彩的暴力实质暴露无遗。在南亚活动的“东突”恐怖组织不但得到了本·拉登的大力支持,同时又是本·拉登恐怖势力的重要力量,而且还与阿富汗“塔利班”武装、车臣恐怖组织等其他国际恐怖势力有密切联系。近年来在新疆发生的一系列爆炸暗杀恐怖事件,大多与这些组织有关。2003年10月2日,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的头目艾山·买合苏木在巴基斯坦安古尔阿达镇被击毙,有报道说,艾山当时躲在距离阿富汗边境只有5公里左右的巴基斯坦南沃齐里斯坦部族区的几幢泥墙筑的部族房子中。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说,这一地区被巴基斯坦、美国等国家曾怀疑为“基地”组织的高层,甚至本·拉登本人的活动区域。武汉大学国际安全研究所所长莫洪宪教授2005年在出席世界法律大会“国际恐怖主义”专题讨论会时指出,“基地”组织是“东突”恐怖势力的最大后勤补给源,“东突”恐怖势力曾接受了来自“基地”组织的大量资金。1999年初,拉登会见了“东突”头目,在许诺提供资金援助的同时,要求其“一切行动要与‘乌兹别克伊斯兰运动’和塔利班协调”。2001年2月,拉登恐怖势力与塔利班高层人物又商谈训练“东突”恐怖分子事宜,决定拨巨款帮助训练,并承诺负担“东突”组织2001年的活动经费。“基地”组织提供给“东突”组织的资金主要用在了培训恐怖分子和在中国新疆搞恐怖活动方面。有消息称,曾先后有1000多名“东突”恐怖分子前往“基地”组织设在阿富汗坎大哈、马扎里沙里夫、霍斯特、呼苏提等地的恐怖主义训练营“取过经”,受过诸如爆炸、暗杀、投毒等系统培训,成为“基地”恐怖势力的重要力量。在以阿富汗为中心的“金新月”毒源地,“东突”组织与“基地”组织等恐怖组织一起,向周边地区贩运毒品,从中获得了巨额利润。一些国际问题专家认为,“东突”组织还参与了“基地”组织的洗钱活动。目前,“基地”组织被怀疑把资产变换成黄金、珠宝及硬通货,并通过国际互联网转移资金。二、揭露“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1、撕开所谓“精神母亲”的画皮
“7·5”事件的真相,现在已大白于世人眼前;热比娅所谓“精神母亲”的丑陋嘴脸和险恶用心,已昭然若揭:她不顾国格与人格,极尽造谣诬蔑之能事,策划暴力犯罪事件,不遗余力地进行分裂祖国的罪恶活动,心甘情愿做了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
热比娅把自己装扮成所谓的“精神母亲”,究其实质,就是要迷惑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借以破坏新疆繁荣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把新疆从祖国的版图中分裂出去,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家”黑暗统治,以便随意奴役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新疆各族人民。
热比娅厚颜无耻地妄称所谓的“精神母亲”,是对民族感情、民族尊严的极大亵渎!更是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公然挑衅!
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56个民族组成了一个和谐、温暖的大家庭,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新疆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开发、保卫、建设了这片辽阔富饶的疆土,共同发展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各族人民相互依存、风雨同舟、休戚与共,形成了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和兄弟情谊。正是基于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认同,这些天来,各族群众对热比娅之流的愤怒声讨一浪接着一浪,形成了排山倒海之势;正是基于对新疆历史演进的客观认知,看清了热比娅所谓“精神母亲”画皮下的丑恶本质,全疆广大干部群众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的局面,全疆的宗教人士也没有一人参与“7·5”事件;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历史渊源,在那个“黑色星期日”,许多少数民族群众,为众多素昧平生的避难路人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生命之门”,避免了更多的生灵涂炭;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的兄弟情谊,见证了恐怖暴力的维吾尔族医生,在看到一名被暴徒伤害的汉族男子停止呼吸的时候,才会哽咽着说:“我的心在流血”;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维吾尔族老大爷用颤抖的手为无辜的受害者捧出1000元钱,维吾尔族母亲带着两个女儿为无辜的受伤者献血;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互爱与互信的情愫,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天山青松根连根》和近日创作的新歌《一家人》等颂扬民族团结的正气歌,才会在边陲被人们纵情高歌!患难之中更见大善大爱,这样的故事在这个夏天比比皆是。眼泪会使玉石更白,痛苦使人意志更坚。热比娅身上的画皮可以蒙骗无知者,卑鄙的暴力可以伤害无辜者,但各族人民热爱祖国之心之情绝不会因此改变。因为,我们中华大家庭的精神母亲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是我们56个民族共同的母亲!2、假民主人权之名行暴力恐怖之实
“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之后,热比娅及其追随者在华盛顿闹事,宣称乌鲁木齐警方镇压和平示威者。面对国外媒体,这个女人把自己伪装得很清白很无辜,说什么“我不认为暴力能解决任何问题”,“我的人民进行的都是和平示威,他们的行为非常和平”。
明明是“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幕后黑手,明明是坏事做尽、罪大恶极的混世魔王,面对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居然还肆无忌惮地扯起弥天大谎。这样的黑白颠倒,这样的欺公罔法,难道就不怕天打雷劈、人神共愤?其实,厚颜无耻地美化、粉饰自己,是热比娅上窜下跳于国际社会的惯用伎俩。这些年来,她一直在用民主与人权的美丽画皮,包藏一颗图谋分裂民族、分裂国家的罪恶祸心;而她心甘情愿投靠的西方反华势力,也乐意为她披上一件“人权斗士”的外衣,实际上是把她当成对社会主义中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工具。在这种狼狈为奸的勾结中,她出卖国家机密,恶毒攻击党和政府;她挑拨民族关系,鼓吹“新疆独立”;她诋毁社会主义制度,抹煞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疆取得的辉煌成就;她利用各种场合和时机,不遗余力地进行分裂和破坏的罪恶活动。
一个连自己的国家都可以背叛、连自己的民族都可以出卖的人,一个置国格人格于不顾、置民族大义于不顾的人,却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谈什么民主和人权,这难道不滑稽可笑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是自作聪明的热比娅玩弄的又一把戏。为了躲避国际舆论对“恐怖主义”的声讨,她以“非暴力主张”掩人耳目,却始终没有放弃以暴力手段实现所谓“新疆独立”的罪恶图谋。她所领导的“世维会”,从组织构成到核心成员,都与暴力恐怖主义脱不了干系;而她本人,也一直与境内外“东突”恐怖组织串联勾结,沆瀣一气,策划实施对我国境内的恐怖活动。“7·5”事件的真相,如今已经大白于天下。无论是从组织特点、实施手段、施暴工具看,还是从人员构成、攻击目标看,这起令人发指的暴行都是有组织、有策划、有预谋的。确凿的证据证明,正是热比娅及“世维会”等境内外“东突”分裂势力,一手制造了这起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人间惨剧。当无辜的群众惨遭杀戮,当美丽的城市创伤遍布,当孩子汩汩的鲜血和母亲悲愤的哭泣把所有善良的心都揉碎,热比娅的真实嘴脸便赤裸裸地暴露在世人面前。所谓的“人权斗士”,原来就是个嗜血的恶魔!事实胜于雄辩,谎言终将揭穿。热比娅假民主人权之名,行暴力恐怖之实,实际上是在与整个中华民族为敌,与世界上所有爱好和平、心怀正义的人们为敌。在罪恶的道路上,她越是猖狂越是嚣张,就越是离灭亡的日子不远了。3、攻击计划生育国策意欲何为
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游走于欧美的热比娅,不顾事实,信口雌黄,谎言不断。所谓 “在新疆实施计划生育是消灭少数民族”之说,就是其迎合西方反华势力,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所谓“新疆问题”,向我挑衅施压的谎言之一。
任何一个尊重事实的人,任何一个了解新疆少数民族现状的人,都会对热比娅撒下的弥天大谎嗤之以鼻。自己就生了11个孩子的热比娅在这个问题上随口造谣,只能进一步暴露她与各族人民为敌、不遗余力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
热比娅之流无视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增加、数值提高、生活改善的巨大历史进步,无视新中国成立60年来天山南北翻天覆地的社会变迁,凭空捏造事实,恶毒攻击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其目的就是要抹黑中国,挑拨民族关系,挑起民族对立,制造民族仇恨。只是这样的图谋,过去不会得逞,现在也不会得逞,今后也永远不会得逞。一次次拙劣的造谣生事,只能加速热比娅之流的自我暴露,让各族人民彻底看清他们才是真正扼杀少说民族发展的千古罪人。
4、抛出“资源掠夺论”居心叵测
颠倒黑白,造谣中伤,是热比娅及“三股势力”分裂祖国采用的惯用伎俩。她抛出的“国家掠夺资源是导致新疆贫穷落后的根子”的谬论,就是其中之一。
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通过市场的作用,对丰富的资源加以开发利用,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化为造福人民的财富,这就是新疆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实施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实施这一战略,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新疆都是有利的。
国家在开发资源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利益,通过加大基础建设投资、财政支持和财政转移力度,让各族人民从中受益。
资源开发使新疆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不断得以提高。数据表明:1999年至2007年,新疆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71.31亿元增长到285.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以9.2%的速度增长,2007年收入居西部五省区之首;改革开放30年来,我区已有247万人口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到去年底,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2577元,农牧区住房、教育、卫生、文化等条件和设施都有了很大改观。虽然与内地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但和过去相比,新疆的发展变化是天翻地覆的。
热比娅抛出“国家掠夺新疆资源”的说法,既违背客观事实,也违背常识,纯属睁眼说瞎话。她如此颠倒黑白,并非不了解实情,而实在是别有企图:抹黑党和国家的形象,离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图谋“新疆独立”。然而,自作聪明的骗子低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受惠于西部大开发和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新疆各族同胞,心里都有一本受益账,是绝不会被骗子的谎言蒙蔽眼睛的。
5、外出务工是糟得很还是好得很
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上,热比娅也把造谣污蔑、颠倒黑白、倒打一耙的惯用伎俩发挥得淋漓尽致:一件加快少数民族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受到广大农牧民衷心拥护的大好事,硬是被她说成是剥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遭受不公平待遇的民族歧视政策。热比娅甚至不惜将脏水泼向本民族的姐妹,用最恶毒的语言中伤那些正处在豆蔻年华、纯洁质朴的务工姑娘。
真正关心新疆农牧民增收问题的人,都了解这样一个实际: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区农牧民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渐拉大。这种差距,不是差在基本农业收入上,而是差在非农产业收入上。2006年,我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务工的工资性收入仅占7.96%,比全国平均收入低了30个百分点。
短短两三年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巨大成绩。2008年,全区转移就业达到186万人次,实现创收40亿元,占当年农民增收的30%。外出务工究竟是糟得很还是好得很?相信任何怀有客观公正之心的人都不难给出答案。
看看党和政府的艰辛努力,看看热比娅的丑恶言行,两相对照,清浊立现。党和政府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千方百计创造条件让农牧民早日奔小康;热比娅是极尽挑拨、煽动之能事,唯恐天下不乱,生怕少数民族农牧民过上好日子。结论也只能是这样: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党和政府,必然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把人民利益踩在脚下的热比娅,只能受到各族人民的唾弃。
6、她为何恶毒攻击民族政策
“7·5”事件发生后,热比娅拿所谓的人权说事,恶毒攻击我国民族政策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今昔迥然不同的生活,让各族人民很容易就能看清楚:谁在保障人权,一心为他们谋福祉;谁又在践踏人权,肆意破坏他们的好日子。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发展变化可谓翻天覆地,有目共睹。
今日新疆的繁荣发展,是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就是与周边国家相比也毫不逊色。
辉煌的成就,来自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巨大的发展,源自我国基于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民族政策。
热比娅之流置事实于不顾,极力攻击我国的民族政策,其罪恶目的就是要分裂祖国、分裂民族。然而,乌云遮不住阳光,谎言盖不住真相,与人民为敌的人最终只会被人民唾弃。
7、“双语”教育是剥夺权利还是谋利造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年来在全疆推行的“双语”教育,是一项旨在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大利民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可是,一贯与人民为敌的热比娅及“东突”分裂势力却歪曲事实,捏造谎言,说什么“双语”教育“剥夺了少数民族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妄图造谣惑众,搞乱人心,达到其破坏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繁荣发展的罪恶目的。
今天我们开展的“双语”教育,是要让少数民族学生在学好本民族母语的基础上学习掌握汉语,成为“民汉兼通”的人才,并不是要用一种语言代替另一种语言,丝毫不存在所谓“剥夺权利”的问题。事实证明,少数民族学习掌握汉语,不但不影响对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而且可以深化对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认识,促进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
当今的汉语,不仅是我国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交流的重要工具。少数民族群众借助汉语这个工具,就能够更多更快地吸收先进科学知识和现代信息,更好更快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缩小在经济、科技、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实现民族的发展和繁荣。
这个道理,现在已被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所认同。在他们看来,党和政府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实质是维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是在保障少数民族群众通过教育获得公平竞争、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之策、利民之举;热比娅之流所谓“剥夺少数民族权利”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从实践看,我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非常拥护和欢迎“双语”教育。从城镇到农村,从南疆到北疆,少数民族群众送子女上“双语”学校和“双语”班的热情空前高涨,要求十分迫切。截至2008年10月,全区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已达60多万,占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25.4%;到“双语”学前班就读的少数民族幼儿也超过15万人。这说明,党和政府的这件事办到了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心坎上。到南北疆去听一听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心声,再来看一看热比娅之流的胡言乱语,到底谁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谁是不惜损害少数民族根本利益而另有所图的民族罪人,不就一目了然了吗?8、鼓吹“新疆独立”罪大恶极
热比娅及“东突”势力进行分裂破坏的一个惯用伎俩,就是通过编造谎言、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来杜撰和篡改新疆历史,挑拨民族关系,鼓吹“新疆独立”。
“56个民族56朵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新中国新时代展开了一幅和谐美丽的盛世画卷!各族人民为之欢欣鼓舞,敌人却拼命地想要破坏它。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屡屡制造事端,危害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图谋“新疆独立”。这次“7·5”事件,更进一步暴露了他们沆瀣一气、以暴力恐怖手段闹分裂的狼子野心。为了达到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罪恶目的,热比娅还置国格人格于不顾,置民族大义于不顾,心甘情愿做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在国际社会上演了一出出丑剧。
热比娅之流的丑恶行径,严重损害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严重阻碍了新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这种无视人心向背、无视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真是罪大恶极。终有一天,他们会受到历史和人民的庄严审判。
“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家和万事兴,有你也有我。”生活在祖国六分之一土地上的新疆各族人民,早已形成了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为了新疆的美好未来,新疆各族人民仍将继续同心同德,以牢不可破的团结和友谊,彻底粉碎热比娅之流的罪恶梦想。
9、诋毁党的干部政策用心险恶
对党的干部政策,以热比娅为首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是竭尽诋毁中伤之能事,说什么“汉族干部掌握着新疆的权力”,“新疆不重视少数民族干部”。这种完全不顾事实的诋毁和中伤,用心同样十分明确——为分裂祖国、分裂民族制造舆论。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主要领导均由自治民族的干部担任;9个地(市)的专员(市长),除克拉玛依市外,也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全疆98个县(市、区)长中,有81个是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充分的代表权。在一些重要的领导机关,少数民族干部已占主体地位。截至2006年底,我区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等有少数民族干部34.8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51.36%;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达到5949人,其中省部级干部28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53.85%;事业单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25.5万人,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59.65%。这些事实和数据,是对热比娅之流诋毁中伤的最好驳斥。
热比娅之流从未给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做过半点好事,却自我标榜为“少数民族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对党的干部政策说三道四,极力抹煞各族干部作出的巨大贡献,真是恬不知耻!他们还对各族干部进行人身攻击,甚至编入暗杀名单,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真是用心险恶!我们要擦亮眼睛,坚决回击热比娅之流的诬蔑和诽谤,不断加强和维护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并以此凝聚全区各族人民群众,为新疆的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治保证。
10、所谓“消灭宗教”纯属弥天大谎
热比娅之流经常借所谓“宗教问题”发难,诬蔑共产党“消灭宗教”、“限制宗教信仰自由”,攻击我国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是“侵犯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人权”。其实,只要摆出事实,就可知道这些说法纯属弥天大谎。
打着宗教的旗号,干着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勾当,是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惯用手法。这些年来,他们经常披上宗教的外衣,伪装成宗教利益的捍卫者,却大肆鼓吹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主张,疯狂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分裂破坏活动和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他们利用或通过地下经文学校、电子音像制品和互联网等途径,严重歪曲伊斯兰教教义,拼命煽动宗教狂热,蛊惑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通过“圣战”献身到达子虚乌有的“美好天堂”。无数事实证明,热比娅之流的所作所为,与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无关,与伊斯兰教爱好和平的教义无关。他们拿宗教说事,不是为了宗教,而是另有所图。
这次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严重暴力事件,不但没有一位宗教人士参与其中,而且招致了宗教界人士的纷纷声讨,就充分说明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广大宗教界人士是有觉悟的。他们分得清是非黑白,不会被热比娅之流的造谣蛊惑所蒙骗。
我们严厉打击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既扯不上“民族问题”,也扯不上“宗教问题”。热比娅之流借所谓“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说事,于法、于理、于情都说不通,完全是打错了算盘。
热比娅之流经常借所谓“宗教问题”发难,诬蔑共产党“消灭宗教”、“限制宗教信仰自由”,攻击我国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是“侵犯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人权”。其实,只要摆出事实,就可知道这些说法纯属弥天大谎。打着宗教的旗号,干着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勾当,是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惯用手法。这些年来,他们经常披上宗教的外衣,伪装成宗教利益的捍卫者,却大肆鼓吹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主张,疯狂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分裂破坏活动和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他们利用或通过地下经文学校、电子音像制品和互联网等途径,严重歪曲伊斯兰教教义,拼命煽动宗教狂热,蛊惑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通过“圣战”献身到达子虚乌有的“美好天堂”。无数事实证明,热比娅之流的所作所为,与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无关,与伊斯兰教爱好和平的教义无关。他们拿宗教说事,不是为了宗教,而是另有所图。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同我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我国的具体实践。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说,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既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宪法保障下,新疆各族群众完全自主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没有人因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全区有信教群众约100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2.9万名,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6万余名;有宗教场所2.4万余个,其中清真寺2.3万余座;目前在各级人大、政协担任职务的宗教界人士有1800多人,他们享有充分的参政议政的权利。这些年来,我们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旗帜鲜明地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宗教界人士,政府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通过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和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他们在协助党和政府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所有这一切,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是记在心里的。这次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严重暴力事件,不但没有一位宗教人士参与其中,而且招致了宗教界人士的纷纷声讨,就充分说明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广大宗教界人士是有觉悟的。他们分得清是非黑白,不会被热比娅之流的造谣蛊惑所蒙骗。我国宗教坚持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外国宗教势力进行干涉;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无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不管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因此,我们严厉打击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既扯不上“民族问题”,也扯不上“宗教问题”。热比娅之流借所谓“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说事,于法、于理、于情都说不通,完全是打错了算盘。三、从法律角度看“7·5”事件1、不能轻饶“7·5”恐怖暴力分子!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敌人,因为他们是反人类的。乌鲁木齐“7·5”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各族人民一致呼吁:不能轻饶这些坏人,绝不能对他们讲仁慈!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不是么?当“7·5”暴力恐怖事件发生的时候,暴徒们对毫无防备的路人随意打杀,他们甚至连老人、妇女、孩子都不放过,大街上横陈的尸体就是铁证。这些暴徒们在挥举屠刀时,他们心中有过仁慈吗?他们把屠刀砍向无辜的群众时,心中还有真主吗?随着事件渐渐平息,人们越来越清楚了这些人的反人类本质,对于他们必须依法严惩,否则,无法平息民愤,也无法面对那些死难的同胞。最近以来,国内外媒体对“7·5”暴力恐怖事件作了大量报道,这其中有客观的,也有歪曲事实胡说八道的。但是,事实终究是事实。对于那些带有偏见的个别西方媒体,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发生了滥杀无辜的恐怖暴力事件,他们会饶恕恐怖分子吗?他们是否也会对恐怖分子讲人权呢?就“7·5”暴力恐怖事件而言,它是一部分恐怖分子在兴风作浪,在剥夺无辜者的生命,对于这些坏人还有什么人权可言?纵观国际社会,恐怖分子的手段极其恶劣。从“9·11”事件到巴厘岛事件,再到阿富汗、伊拉克、巴基斯坦、巴勒斯坦频频发生的针对人群、清真寺、宾馆的袭击,哪一件恐怖事件不是针对无辜平民?但是,我们能对这些恐怖分子讲仁慈吗?因为恐怖分子他们的本性就是反人类,他们号召的所谓“圣战”,就是向无辜的人类挑战,要剥夺人类的生存权利。“7·5”暴力恐怖事件与国际上的恐怖主义分子实际同出一辙,他们哪里还有一点点人性?但是,我们就是搞不明白,为什么国际上总是有一些人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他们站在恐怖分子一边,是否就意味着在支持恐怖主义?不敢再往下想。中国有一句话叫“杀人偿命”。杀人犯不会立即放下屠刀,更不会放下屠刀立即成佛。恐怖分子是人类中的渣滓,他们就是想搞乱世界,如果说得不客气一点,他们是活得不耐烦了。既然要与人类作对,人类岂能饶恕,让法律惩罚他们吧!历史的车轮必须滚滚向前,在新疆这块土地上,只有彻底清除“三股势力”,各族人民才能真正幸福安康。(2)按照刑法来定罪7月9日,一些法学专家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围绕乌鲁木齐“7·5”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等法学专家近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法学专家们表示:要维护法律尊严,依法打击打砸抢烧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陈卫东这几天一直通过电视收看乌鲁木齐“7·5”事件的报道,对于施暴者对民居、商店、路人进行惨无人道的袭击。法学专家告诉记者,对这起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及骨干分子,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刘仁文说:“要根据施暴者的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刑法有关规定来确定并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依法处理打砸抢烧违法行为,是一个法治国家维护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法学专家们也表示,对于乌鲁木齐“7·5”事件中施暴者,也应区别对待,依法处理,比如乌鲁木齐“7·5”事件的首要者和一些不明真相、被煽动上当的参与者等,要有所分别。黄京平对记者说:“任何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尽管可能在有些细节或具体称谓方面不太一致,但法律都对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有着各种明确的规定。只要证据确凿,这些违法行为都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惩治这些犯罪行为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最根本的权益。”
法学专家一致认为,对于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一定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以法律为准绳,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严惩。
(3)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予制止是各国普遍行为在俄罗斯,车臣分裂主义在上世纪90年代活动十分猖獗,并在本世纪初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别斯兰劫持人质事件,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俄罗斯政府对车臣非法武装进行了坚决打击。在美国,上世纪90年代初,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和其他一些城市因种族冲突事件发生大规模暴力骚乱,加州和联邦政府动用了万名国民警卫队、陆军和海军陆战队官兵恢复秩序,逮捕了数千名暴徒。当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公众生命和财产遭到威胁时,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能坐视不管。美国南加州大学美中学院副院长杜克雷日前指出:中国不是世界发生暴力冲突的唯一国家,中国政府完全有必要以合适方式结束暴力冲突。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中国中央和新疆当地政府迅速采取行动,使局势逐步得到了稳定。中国有关部门采取的行动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拥护,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它告诉人们,任何国家和法治社会都不能容忍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目前,事实已清楚表明,乌鲁木齐“7﹒5”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是政府负责任的体现,也是捍卫人权和其他公民权益最具体的表现。纵观当今世界,严重暴力事件发生后,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是普遍和必然的。在俄罗斯,车臣分裂主义在上世纪90年代活动十分猖獗,并在本世纪初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别斯兰劫持人质事件,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俄罗斯政府对车臣非法武装进行了坚决打击。在西班牙,民族分裂组织“埃塔”危害社会,以暴力从事民族分裂活动,西班牙政府采取了决不容忍的态度,对“埃塔”分子进行了持续不断的追捕。在美国,上世纪90年代初,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和其他一些城市因种族冲突事件发生大规模暴力骚乱,加州和联邦政府动用了万名国民警卫队、陆军和海军陆战队官兵恢复秩序,逮捕了数千名暴徒。在法国,2005年发生持续十余日、波及数百个城镇的骚乱,法国为此实施近两个月的紧急状态。这些事实表明,当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公众生命和财产遭到威胁时,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能坐视不管。美国南加州大学美中学院副院长杜克雷日前指出:中国不是世界发生暴力冲突的唯一国家,中国政府完全有必要以合适方式结束暴力冲突。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有句名言:“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以身试法,实施打砸抢烧的暴力犯罪行为,就一定会受到严惩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4)严重的暴力恐怖犯罪 应承担哪5大主要罪责“7·5”事件中,一小撮暴徒的犯罪行为,目前已造成184人死亡,千余人受伤及巨额经济损失等。12日,长期从事新疆暴力恐怖犯罪领域研究的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就“7·5”事件的法律性质及适用法律等问题做出了详细分析。白莉分别解读“7·5”事件的性质、犯罪分子应承担的罪责、自首立功等四大问题,她认为,“7·5”事件中一小撮暴徒的暴力犯罪行为,不但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还严重危害了新疆和平与稳定,践踏和破坏了新疆的民主与法制,蔑视和残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她认为,严惩罪犯不仅仅是国家、政府的责任,也是对1000多名无辜伤亡百姓以及其他受害群众的交代,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白莉同时表示,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门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选用包括《刑法》在内的相关法律及条款,做出合理、合法的判决。(1)“7·5”事件属暴力恐怖犯罪白莉提出,“7·5”暴力犯罪不是一般的刑事犯罪,应当属于严重的暴力恐怖犯罪。任何个人或组织,使用暴力或其他残忍手段,残害无辜,制造社会恐怖气氛,造成公众恐慌,以最终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就是暴力犯罪。依法严惩暴力犯罪,用法律伸张正义,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以热比娅为代表的“世维会”煽动、策划的这次暴乱,目的很明确,就是想借此实现新疆独立、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达到分裂祖国的终极目标。他们使用残忍的手段,残害无辜,制造全社会恐怖气氛,造成广大人民群众不能正常地工作和生活。根据我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加入的一系列反恐怖公约,“9·11事件”发生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四个反恐决议,2003年12月,公安部公布的四个恐怖组织和我国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标准,热比娅就是恐怖分子。这次恐怖事件证明了她迫不及待地撕下了伪装的面纱,露出了通过煽动民族仇恨,发动暴乱,蒙骗国际社会,达到分裂祖国目的的真面目。因此,对热比娅为代表的“世维会”所策划、煽动的“7·5”事件,在法律上属于暴力恐怖性质的犯罪。(2)犯罪分子应承担5大主要罪责此次暴力恐怖犯罪危害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上述法律及犯罪分子实施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应承担的罪责主要有以下5项。1、对实施境外组织、煽动的行为,依据《刑法》第103条规定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2、对境内组织、策划、煽动的行为,依据《刑法》第103条的规定分两种情形,如果仅有煽动行为而本人未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如果实施了组织、策划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的,构成分裂国家罪。3、对于在暴乱中实施放火、爆炸、破坏交通工具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据《刑法》第115条、119条的规定,分别构成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4、犯罪分子在分裂国家犯罪时还实施了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5、未参与打砸抢但参与上街游行行为的,依据《刑法》第296条规定可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同时,“7·5”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煽动者、参与者,在受到刑法主刑追究的同时,依据《刑法》56条规定,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113条的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首要犯罪分子可判处极刑为体现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打击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要分清首要分子、罪行重大分子、积极参加者以及其他参加者。首要分子,一般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者。他们组织、协调集团内其他犯罪分子行动,人身危险性极大,应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罪行重大者,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犯罪活动的主要实行者及在犯罪活动中作用突出者,也是犯罪的主要责任者。积极参加者是指主要参加犯罪集团并多次参与犯罪活动的人,其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表现积极、作用比较突出。其他参加者,即虽参加了犯罪集团,但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通常指除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一般参加者,其中包括被裹胁、利诱而参加的人员。“7·5”暴力事件必须坚持从重打击的重点是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教唆犯以及累犯,与境外分裂组织、个人相勾结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以及那些幕后策划、组织者。判处极刑的当然是首要分子。《刑法》第113条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可以判处死刑。”(4)犯罪分子应主动自首立功《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首要分子要判处极刑。(5)“东突”势力罪责难逃8月4日下午,自治区新闻办、自治区公安厅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个月来公安、检察机关处理“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侦查、审查和逮捕情况。截止8月3日,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18人,检察机关对首批83人依法批准实施逮捕。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已经过去一周了。街道上车辆多了起来,行人多了起来,店铺也开始陆续营业了。走在路上的人们,步履变得轻松起来,笑容重新回到了脸上。温暖的阳光一如往昔照耀着这座城市,乌鲁木齐正在恢复昔日的生机。
此时此刻,相信许多人都会由衷地在心里说:生活在安定有序的社会,真好!
经历了可怕的梦魇后,人们倍加珍惜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从混乱无序中走出后,人们分外感到秩序的可贵和法律的重要。
公平、正义、秩序,这些正是法律的价值所在。法治的要义,就在于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就在一周前,一群丧心病狂的暴徒对这座城市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短短几个小时之内,100多条鲜活的生命永远地离开了我们,1000多名受伤的群众在痛苦中呻吟,200多部车辆被付之一炬,众多店铺被砸被毁。在这伙暴徒眼里,哪有什么法律的尊严!哪会去想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沉重伤害!他们的所作所为,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极大地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和政府,会对这样的暴力犯罪姑息迁就。依法从重从快严惩这些暴徒,用法律伸张正义,维护社会秩序,还受害者以公平,这完全符合法律的精神,符合各族人民的心声。只有高举法律的旗帜,将那些暴力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绳之以法,才能狠狠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才能告慰那些在这场灾难中无辜死难的群众,才能抚平各族人民群众心中巨大的创伤,也才能让乌鲁木齐这座美丽的城市早日恢复昔日的风采。
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不仅是国家机关在处理“7·5”事件中秉持的原则,更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心中坚定的信念。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法治正是文明与野蛮、秩序与混乱的分野。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高举法律的旗帜,坚定对法律的信仰,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应当看到,我们所要严厉惩治的,是那些从事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的暴徒,作为负责任、有理性的公民,我们决不能被不理智的情绪所支配,将无辜者牵连其中。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电视讲话中所指出的,即使是对那些严重暴力分子的家属来说,他们也是无辜的,一人犯罪一人当。境内外“三股势力”挑动民族仇恨,就是要把水搞浑,把社会搞乱,以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此时不冷静,做出法律不允许的事,就只能是上了他们的当,令亲者痛、仇者快。
相信法律,相信法治的力量!当对法律的信仰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人心中,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和谐安宁。愿法治的阳光永远照耀这片美丽的国土,护佑各族群众共同的家园。
(责任编辑:高中政治教师 赵敬裕)


浅析破坏新疆稳定的几大因素
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实践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后,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时起时伏从未停止过。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成为战略重点。他们把新疆作为主攻目标,公开支持和操纵针对新疆的分裂破坏活动。同时,两极格局解体,分离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极端宗教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喧嚣活动猖獗。中亚地区的“三股势力”乘机兴起发展,他们建立训练营地,培训暴力恐怖分子,进行各种颠覆分裂活动,甚至谋求建立跨国武装割据地区,在新疆周边形成一条动荡地带。在这种背景下,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不断加剧并逐步升级。其破坏活动主要是:以隐蔽和公开的形式,进行分裂主义宣传,煽动民族对立,极力挑起事端,制造动乱,进行打砸抢,甚至组织武装暴乱,直至发生“7·5事件”。同时他们大肆煽动宗教狂热,发展宗教极端势力,裹挟无辜信教群众,培植反动骨干,形成以“东突”恐怖组织为首的“三股势力”,其暴力恐怖活动加剧、与我武装对抗趋势明显。在民族分裂主义煽动、操纵下,新疆各地发生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 一、九十年代分裂主义急剧增长期这一时期,敌人实施各种暴力恐怖活动,不仅频率很高,而且与我专政机关的武装对抗非常激烈,其疯狂性和顽固性都是前所未有的。在暴力恐怖活动日益加剧的同时,一些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反动宣传喧嚣尘上,渗透破坏十分猖獗。他们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竭力煽动宗教狂热,公开宣扬圣战,鼓吹“新疆独立”。有的地方宗教氛围异常浓厚,跨地区非法宗教活动不断蔓延,宗教极端势力公然干预司法、行政、教育、计划生育,有的乡、村宗教极端势力大有取代基层政权之势。(一)拼命掀起修建扩建清真寺的风潮(二)私办地下经文学校、经文点,灌输宗教极端思想。 (三)拼命鼓吹“圣战”(四) 营造极浓厚宗教氛围,强制他人特别是党员干部信教。(五) 干预社会事务现象严重宗教极端势力借助宗教之名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和家庭婚姻生活,并在有的地方恢复早已废除的封建特权。他们在有的地方公然干预基层选举,打击干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干部,办地下经文学校等与学校争夺青少年,竟然在有的乡村设立宗教法庭,破坏计划生育,不领结婚证而是念“尼卡”就可结婚。1991年墨玉县发生焚烧县计划生育指导站事件;有的地方恢复宗教税,把修建寺院和宗教人士朝觐的费用强行摊派给教民。特别指出:新疆宗教的基本特点(一)根本是长期性
(二)关键是群众性新疆宗教有三多:一是信教群众多。信教群众超过新疆人口的半数以上,特别是在信仰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的少数民族中,信教群众占绝大多数;二是宗教场所多,新疆现有宗教场所24000个;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多。新疆现有宗教教职人员2.9万名。在一定意义上,宗教问题在新疆是一个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问题,是一个事关新疆发展与稳定的全局性的问题。(三)特殊的复杂性宗教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实体。就新疆而言,多种宗教在新疆并存于流行,信仰状况十分复杂。有不同民族信仰不同宗教,有不同民族信仰同一宗教;有同一民族信仰不同宗教。不仅如此,在新疆,宗教问题往往与民族问题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宗教渗透于各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对这些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道德伦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宗教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加之新疆多种宗教并存,且教派纷呈,信仰状况复杂,敌对势力的利用、境外势力的渗透,特殊的地理位置又使得新疆宗教问题与地缘政治、经济、文化、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同国际斗争的风云变幻紧密交织在一起,因而,新疆的宗教问题具有与特殊的复杂性。二、中央7号文件和集中整治、打击时期中央对新疆的稳定工作十分重视,从确保全国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握国际国内形势,把新疆的稳定置于全国稳定的大局中进行研究,相继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1996年中央专题研究新疆稳定工作并下发7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科学论断,对维护新疆稳定作出重要部署。1997年3月,中央决定在新疆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斗争,要求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自治区党委提出“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的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的首要分子和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坚决把敌人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不让敌人坐大成势,取得了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胜利。在我“严打”攻势下,敌人不甘心失败,顶风作案,在局部地区进行疯狂反扑,连续制造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1997年,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相互勾结,打着宗教旗号,疯狂鼓吹“圣战”,策动实施了伊宁市“2·5” 打砸抢骚乱事件(7人死亡、200余人受伤) 、乌鲁木齐市“2·25”公共汽车爆炸案(9人死亡、68人受伤) ,制造了数十起针对基层干部和汉族群众的暴力恐怖案件。他们积蓄力量、训练骨干,建立“根据地”,组织敢死队,筹集武器,制造爆炸装置,密谋“统一行动”,扬言“九七年大干”、“七·一”前后与我决战。1998年,全疆继续加大打击暴力恐怖团伙的力度,特别是在和田、喀什地区组织开展了反恐怖专项斗争,缴获大批武器弹药、制枪制爆工具和反动宣传品,一举摧毁了对全区稳定构成重大威胁的和田库来西团伙和喀什亚生买买提团伙,消除了这一影响我区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隐患,粉碎了境内外“三股势力”企图在我建国50周年大庆期间实施全疆范围大规模恐怖破坏活动的阴谋。2000年,我们又在阿克苏地区组织开展了以打击“三种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主要对象的专项斗争,摧毁了跨国伊斯兰极端组织“伊扎布特”在新疆的组织网络,消灭了敌人大量有生力量,使他们受到了毁灭性打击,反分裂斗争取得了具有标志性和转折性的重大胜利。三、新世纪以来反分裂的动向自治区党委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手软地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抓住大局稳定的有利时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强化各项治本措施,形成了反分裂斗争的强大合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坚实。虽然这期间,敌人不断调整策略,千方百计进行分裂破坏活动,但多数都在预谋和准备阶段被我们打掉了。他们先后策划了“3·7”民航客机炸机未遂案、和田“3·23”煽动人员上街打砸抢未遂案、“5·23”袭击霍城县三宫派出所案以及“7·8”乌鲁木齐市晨光花园暴力抗拒公安机关执法案等一系列案件。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举行前夕,暴力恐怖分子在喀什制造了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8·4”事件26,造成我公安边防支队30余名官兵重大伤亡;奥运会召开后,又在库车制造了“8·10”系列爆炸袭击案,在疏勒制造了“8·12”袭击治安卡点案。三、9·11事件后,“东突”恐怖势力的新特点1、加紧整合,多头联合,相互依存关系、协调能力增强;2、适应变局,不断调整文武兼施的活动策略。 3、内外勾连,形成“境外指挥、境内行动,境外培训、境内破坏”的活动态势。新疆境外东突恐怖势力利用新疆的地缘特点、人文特点及其与中亚国家的历史渊源关系,以及一些国家公民往来实行免签证的便利条件,从南北两线对新疆施加影响。
乌鲁木齐“7·5”事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乃至全国发生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中死亡人数最多、性质最严重、影响最恶劣的一次。分裂分子的破坏活动明显地从冲击党政机关、部队转移到对无辜群众的残杀,它使我们前一阶段为反分裂斗争而做出的艰苦努力被极大地消解,对新疆在整个国家的形象和发展、对中国在世界安全格局中的声誉都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每一个新疆人都是受害者,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低估分裂分子的破坏能量。第二、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对新疆的影响一、对新疆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处于一种有序、协调、均衡或者平衡的状态。它主要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文化稳定几个方面。新疆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政治稳定与否是新疆能否成功实现转型的关键。正如邓小平同志强调的:“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二、对新疆经济发展的影响1、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破坏了新疆经济建设的成果。2、恶化了新疆的投资环境,影响了新疆的内外资引进,加大了新疆吸纳外省投资和国际投资的风险。3、使国家徒增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为了防范遏制并最终消灭分裂势力的威胁,这些年,国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量支出,这些支出属于非生产性支出,它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必然影响国家生产性支出的程度和水平。三、威胁新疆各族人民的人权人权包含生存权、发展权、公民政治权和社会权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1、.涉足暴力恐怖,搞暗杀、爆炸、投毒、纵火,直接剥夺人民的生命权;2、鼓吹暴力,制造恐怖气氛,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3、破坏社会稳定,损害发展环境,影响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危害了人们的发展权。第三、当前新疆民族问题的内容、性质和特点由于新疆民族众多,民族差异和特点长期存在,各民族间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加上境内外敌对势力还在利用民族问题对新疆进行渗透和破坏,新疆民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将长期存在并发挥着作用,当前新疆的民族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生活领域:主要是发展差距问题二、政治生活领域:主要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三、文化生活领域:主要是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和多元民族文化和谐相处的问题四、社会生活方面:主要是教育、文化和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新疆民族问题的实质归根结底是少数民族和新疆迫切要求加快现代化发展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新疆民族问题作为新疆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依赖于新疆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脱离整个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状态,孤立地看待和解决民族问题是不可能的。必须把民族问题置于新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通过推进新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推进新疆民族问题的解决。第四、社会安全事件对新疆稳定的影响社会安全事件:有时也叫社会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必须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关键性决策的事件。在新疆社会安全事件的基本类别:第一:是由于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与调整,人民内部各种矛盾在一定条件下趋于激化而产生的上访、游行、罢工、骚动、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引起的恐慌而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分为以下五类:政治类、经济类、文化类、社会类、自然类;第二:新疆境内外的三股势力直接策动的骚乱、暴乱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这类社会安全事件直接残害人民群众,反对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危害国家安全,是敌对性质的事件。应对敌我性质的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政治斗争。西方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大、发展和统一。只要社会主义中国存在一天、发展一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破坏活动就绝不会停止。我们只有破除一切侥幸心理,彻底丢掉幻想,随时准备战斗,坚决粉碎他们的一切破坏阴谋。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是威胁新疆稳定的重要因素,东突恐怖势力是他们的集中代表。如果我们处理不当,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社会安全事件等,都会对新疆的稳定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对这些因素只是进行了简单梳理,期望对大家认识“为什么会发生7·5事件”有一个宏观把握。各位同仁,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新中国60周年华诞,也是改革开放30年和新疆和平解放60年的重要时刻,在这个本该全民同庆的日子里,我们却要面对7·5事件的惨痛教训。30年前,父母曾把我送到南方的亲戚家上学,原因是当时新疆的边境不稳;30年后的今天,生活在这片热土上的人们又一次遭受了分裂势力的戕害。特殊的新疆区情使我们经历了更多的磨难,也使我们对稳定的社会环境格外渴望,我们需要,子孙后代同样需要;中国需要,世界同样需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脚步,任何势力都动摇不了新疆各族人民坚如磐石的团结和与伟大祖国休戚与共、同呼吸、共命运的决心和信心。面对新形势,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经历了风雨考验的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一定会看清事件的真相,倍加珍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民族情谊,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和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同心协力,坚决维护新疆团结稳定的局面,确保新疆的发展与繁荣,这是新疆2100万各族人民的福祉所在,也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责任编辑 高中政治教师 朱淑萍)
克拉玛依市实验中学2009—2010学年反分裂反渗透斗争
集中教育工作计划
开展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集中教育活动,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我们与敌对势力争夺接班人,争夺阵地,争夺未来,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和未来发展,乌鲁木齐“7·5”事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新疆反分裂斗争的严峻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而严峻的斗争现实也再一次警示我们,在新疆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的、严峻的、复杂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这不以我们的意识为转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从对敌斗争的现实出发,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工作,立足当前,刻不容缓。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成立集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光祖 刘旭捷成员:夏彩琴、巨安源、乔献国、张仁军、张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教育活动的协调、督查等事宜。主 任:张仁军副主任:张立 成 员:蔡娟、孙海涛、乔献国、赵战勇、王卫东、张建华、周春燕、吴魏、刘菁、各支部书记、各分校校长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系列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指导精神,自觉做到“三个不动摇”,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坚持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作坚决斗争,筑牢反分裂反渗透防线,大张旗鼓,更加扎实地开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实现新疆长治久安,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任务目标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学校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工作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分校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各项稳定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反分裂斗争水平,加大宣传学习教育的力度,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新的形势下各分校党支部充分利用好每周一的德育课和周三的政治学习时间,对全校师生进一步加强马克思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入脑入心,扎实落实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每学期思想动态分析,每位教师做好学习笔记。2、抓好学习教育。一是抓好重点学习内容,主要学习有关反分裂反渗透的学习材料和有关民族团结和新疆历史的学习材料,着力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爱”、“四有”等教育。二是保证学习时间,各分校、各支部要对教职工和学生分层次开展学习集中教育。3、身正为范、以教定念、入脑入心。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开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市教育局的通知安排,学校教务处、德育处、分校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开设工作,科学安排初中七、八年级开设《民族政策常识》;高中一、二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各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要通过课堂教学主渠道、专题教育活动、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育人的全过程中,切实保证教学时间、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初中阶段每学年不得少于10个课时的教学时间,普通高中每学年不得少于8个课时的教学时间。课程统一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并纳入《思想品德》的考查、考试范围。4、营造氛围,统筹兼顾,确保实效。要充分发挥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实现学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鼓励举办丰富多彩的课外专题教育活动,开好主题班(团)会,通过演讲比赛、撰写学习心得、手抄报、竞赛答题、征文比赛和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等正面教育,切实将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各支部要围绕本分校实际加强学习完善机制,搞好总结汇报,安排落实好政治历史学科教师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专题讲座,使我校反分裂反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验中学升国旗发言稿
尊敬的校领导,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开学之初,我们全体学生将进行一次严肃而特殊的政治学习。这是一次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也是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民族团结的教育活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的60周年,也是新疆和平解放的60周年。在全国各族人民喜迎,我们伟大祖国60周年华诞的前期,发生了令人发指、惨无人道的乌鲁木齐“7·5”事件。新疆各族人民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而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外“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等组织,正是直接煽动、策划、指挥了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幕后黑手。多年来,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卑劣的手段,一直都在进行着攻击共产党的领导、攻击党的民族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大好局面的活动。他们一手策划的“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就是企图依靠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去破坏新疆各族人民的美好生活,在各民族之间制造仇恨和对立,借以浑水摸鱼,达到把新疆从祖国的怀抱里分裂出去的目的。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不是一次民族矛盾,也不是宗教矛盾,而是一次经过精心策划和组织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分裂活动。“7·5”事件发生后,我们在感受悲愤的同时,也真切地看到了各民族之间血浓于水的骨肉情谊,正所谓“患难见真情”。81岁的维吾尔族老人用自己的身体去保护着正被暴徒殴打的汉族兄弟;维吾尔族保安对受伤的农民工不离不弃;当汉族母子被毒打时,维吾尔族出租车司机挺身相救,他大喊道:“不准打她,她是我家的亲戚。”这些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壮举,这些生死关头倾力相助的场面,感人至深,更意味深长。这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风雨中携手并肩、同舟共济的各民族同胞!的确,各民族的紧密团结,就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是土生土长的新疆人,也是新疆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只有我们青少年、中学生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信:暴乱分裂是祸,团结稳定是福。我们才有可能成长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我们才可能更好地承担起建设新疆,建设家乡的责任和使命! 最后,作为学生代表,我在这里郑重呼吁:希望我们实验中学的全体同学,在此次的学习过程中,都能表现出一个中学生应该具备的道德素养和政治素养,认真地去完成这次特殊的学习任务。实验中学学生:朱亮宇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底线 ——民族团结学习心得
基于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认同,连日来,各族群众对热比娅之流的愤怒声讨一浪接着一浪,成排山倒海之势,同时越来越清晰地看到“7·5”事件的真相和复杂的政治背景是敌对势力内外勾结策动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目的,就是要挑起事端、制造分裂。“7·5”事件以来,无论是国内各族同胞,还是海外华人华侨,都在表达着这样的心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统一搞好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每个公民的崇高责任。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情如骨肉,不可分离;义如血脉,无法割舍。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已深深地融入各族人民的血脉之中。乌鲁木齐“7·5”事件后,新疆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患难相助,13亿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反对分裂,正是这种民族深情和国家意识的集中体现。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意识和理念是我国各族人民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也是维系中华文明延绵不绝的强大力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共同捍卫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正是有这“好大的一个家”,13亿骨肉同胞才得以幸福生活;正是有这“好大的一个家”,56个民族才能各美其美、共生共荣。今天,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里之所以如此和睦平安,是因为有着5000年历史深处奠定的文明基石,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共同家园。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是中华文明长盛不衰的奥秘所在,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社会意识、道德观念和民族精神。只有讲团结我们才能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有效应对一切复杂局面和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只有讲团结才能顾全大局,稳定压倒一切。 “7·5”事件发生后,许多无辜受害群众的亲属强忍悲痛,着眼大局,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各族干部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明辨是非、珍视团结,自觉维护稳定……这些都体现着可贵的识大体、明大理、顾大局的品格讲团结就要明辨是非;同时讲团结也就要求我们做好本职工作。作为教育第一线的我们,任重而道远,当前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就是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是基于对新疆历史演进的客观认知,看清了热比娅所谓“精神母亲”画皮下的丑恶本质,全疆广大干部群众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的局面,全疆的宗教人士也没有一人参与“7·5”事件;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历史渊源,在那个“黑色星期日”,许多少数民族群众,为众多素昧平生的避难路人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生命之门”,避免了更多的生灵涂炭;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的兄弟情谊,见证了恐怖暴力的维吾尔族医生,在看到一名被暴徒伤害的汉族男子停止呼吸的时候,才会哽咽着说:“我的心在流血”;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维吾尔族老大爷用颤抖的手为无辜的受害者捧出1000元钱,维吾尔族母亲带着两个女儿为无辜的受伤者献血;正是基于各民族之间互爱与互信的情愫,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天山青松根连根》和近日创作的新歌《一家人》等颂扬民族团结的正气歌,才会在边陲被人们纵情高歌!患难之中更见大善大爱,这样的故事在这个夏天比比皆是。眼泪会使玉石更白,痛苦使人意志更坚。 (责任编辑:第一党支部 鲁黎黎)我们共有一个家-----------初一分校“7.5”事件学习汇报大家好,今天由我代表初一分校做关于这次“正确认识‘7.5’事件、加强民族团结”的学习汇报,在这次汇报中,我分为四个篇章讲解------学习篇、感悟篇、收获篇、成果篇.一、学习篇在学校领导和分校校长的组织安排下,我们通过观看视频、聆听讲座、学习文件、记笔记、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有序的开展研讨学习会议,并且从多渠道、多角度重新认识了乌鲁木齐“7 .5”事件的经过和性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学习中,分校教师们坚持每天记录学习内容,发表自己的感想。尤其是两位分校长和班主任们,他们每天既要学习又要管理班级的学生军训,有时甚至中午都不能休息,但是他们丝毫没有怨言,每天早上最早到校,晚上最晚回家,让学习和管理学生两不误。二、感悟篇乌鲁木齐“7·5”事件是一起由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在国外以热比娅为首的分裂势力仍然从事着可恶的分裂活动,面对这种情况和严峻的形势分校的各位老师都发表了自己的感想,他们真切的体会到:各民族相互团结、共同进步、同呼吸、共命运对于新疆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李丽萍老师感同深受的说:“当我得知有不明争相的大学生参与‘7·5’事件后,深感任重而道远。面对依然十分严峻的形势和局面,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鲜明的立场,更加坚定地捍卫民族团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校园和谐。”张芹老师则说:“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就出生在美丽的新疆,从小就和民族学生一起上学、一起玩耍;工作后也是在一所民汉合校的学校里上班,大家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共同繁荣。可是,以热比亚为首的“三股势力”却丧心病狂地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滥杀无辜,凶残本性令人发指,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极大的愤怒。”赵新明老师这样说到:“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感触颇深,更进一步体会到了人民教师尤其是作为一名新疆的政治教师的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神圣。”是的,赵老师说出了我们分校各位教师的共同心声,作为一名新疆的教师我们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又该怎样去做呢?为此,分校教师在思想上达成了共识。现在就将我们的收获总结如下。三、收获篇㈠认清事实本质,坚定立场不动摇“7·5”事件血与火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一小撮分裂分子勾结境内外反动势力,打着维护民族利益,捍卫民族威严的幌子,通过打、砸、抢、烧等一系列惨绝人寰的暴行撕破了自己假民主、假和平、假团结的丑恶嘴脸。为此,我们更要坚定不移的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团结,将保卫祖国的锋利矛头坚定的指向那些暴力恐怖组织。㈡以教定念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所以我们应该深感肩负的使命和心中的责任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三尺讲台宣传好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人文主义关怀, 促进各族学生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全方位、广覆盖、深扎根,与学生的学习生活紧密结合。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国家观。与分裂分子在“争夺未来”的战争中取得全面的胜利。㈢身正为范,从身边事做起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建设成就和安定局面,不信谣、不传谣,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坚决做到认识毫不含混、态度毫不暧昧、行动毫不动摇,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和教育亲朋好友及周围群众,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把对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仇恨,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齐心协力、加倍努力,把工作继续引向深入。四、成果篇.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初一分校一共撰写了15篇心得;各位教师除了认真的记录了学习笔记之外,许多教师还写出了关于民族团结的标语和座右铭;信息员李丽萍、姜莉莉每天坚持记录分校学习内容并且制作学习简报共20篇;不仅如此,他们还与赵新明老师一起设计布置了关于民族团结的宣传展板。题目是:我们共有一个家。 最后,我要说的是:“国是家的国,家是国的家。”千千万万的小家撑起了我们祖国这个大家庭,只有各民族的家安定团结,我们的国家才能蓬勃发展。这,就是我们分校全体教师的心愿! (责任编辑:第二党支部 姜莉莉)团结稳定来相伴,风雨过后是欢颜
2009年7月的新疆,一个瓜果飘香、美丽宜人的地方!天山的雄伟,草原的辽阔,戈壁的广袤,资源的富饶,这一切都孕育着千百年来生活在这片疆土上的各族儿女。我们幸福、满足,处处可以感受到互帮互助的温情,时时可以嗅到民族团结之花的芬芳。听!这里欢歌笑语。看!那里载歌载舞。2009年7月5日的乌鲁木齐,打砸声,震耳欲聋;哭喊声,撕心裂肺;烟火,腾空而起。只剩残骸、血迹,只有暴力、凶器。一位母亲抱着女儿在街头逃难,欲哭无泪,极度惊慌,但暴徒们视而不见,将棍棒重重地砸下。短短几个小时之内,100多条鲜活的生命永远地离开了我们,1000多名受伤的群众在痛苦中呻吟,200多部车辆被付之一炬,众多店铺被砸被毁。这场疯狂而血腥的杀戮让手无寸铁的各族群众退缩了?惧怕了?相互仇恨了吗?不!就让我们看看在危难之时那些感动人心的画面吧!维吾尔族企业家孜克也和吐拉克孜女士百余名汉族群众,西饼屋厨师长马林掩护60人躲过劫难,司机师傅康万林冲破千难万险让全车35名乘客脱离险境,家属院值班的艾力大叔为数十名逃难群众打开了一扇生命之门……这一幕幕都在诉说着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展现着新疆各族人民的传统美德,这一幕幕的背后总有一种坚如磐石的力量,那就是——民族团结。在新疆这片热土上,民族团结高于天!团结就有安定,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发展。民族团结,百业兴旺,破环团结,人民遭殃。人们不会忘记,在救亡图存的抗争中,新疆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一致对外,书写了苍凉悲壮的历史画卷;人们不会忘记,在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征程中,新疆各族同胞“双手能够翻土地,戈壁滩上盖花园”,建设了美丽富饶的边疆。我们不会因为恐怖分子的行径而停下建设发展新疆的步伐,也不会因为恐怖分子的挑拨离间而反目成仇。这恰恰让更多的我们把眼睛擦得更亮,让头脑更加清醒,使民族团结更加牢固,从而更有力量齐心协力再创辉煌!我们不会忘记,为了群众、战友的安全而不顾自身安危,倒在血泊中的武警英雄万金刚;我们不会忘记,在暴徒棍棒下奋勇救人、自己却身受重伤的检察官艾和买提,我们也不会忘记在烈日炎炎下为确保人民安全、社会稳定,一动不动坚守在阵地上的可爱的人民子弟兵们。是你们,让人民大众的内心充满了安全感;是你们,让那橄榄绿成为人们心中最温暖的颜色。为什么你们能表现出超乎寻常的顽强和意志?哦,因为你们深知:稳定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力量。只有稳定,才能维护新疆的经济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和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哦,请允许我这个没有经历过风浪的党员加入你们,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吧!我会确保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同时,积极做好周围的群众工作,向他们充分揭露热比娅之流“假民主、假人权、真恐怖、真暴力”的真实面目。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坚决与民族分裂分子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斗争。也请允许我这个在教学上没有太多经验的普通教学尽自己的一份力吧!我会竭尽全力为孩子们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并帮助他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关心、共同进步!让我们共同唱响民族团结之歌,让团结之花常开不败!我们始终坚信:天山雪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大灾面前有大爱,患难之中见真情;各族儿女齐努力,新疆明天更美丽!(责任编辑:第三党支部 张秀莉)阵痛后的沉思
在这片占国土面积六分之一的广袤的土地上,有美丽动人的赛里木湖,风景秀丽的那拉提草原,神秘奇幻的魔鬼城,有香甜芬芳的哈密瓜,葡萄,营养丰富的巴旦木、无花果,令人垂涎的烤羊肉和馕,有驰名中外的长绒棉,库尔勒香梨,还有中国第四大油田克拉玛依油田,西北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基地霍尔果斯口岸,最重要的是这里时代繁衍着勤劳勇敢,善良淳朴的各族人民。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新疆一直是一个动乱频繁的地区,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翻开了她飞速发展的新篇章:2008年人均GDP19893元,上升至全国第11位,有10549家区外企业落户新疆,其中不乏世界500强企业,现有14个机场运营,是国内机场最多的省份,高校招生增长至1978年的27倍……《数字新疆》一文中搜集整理的一系列数据让每一个新疆人为之骄傲和自豪,新疆不再是当年那偏僻落后的荒漠,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新疆各族人民艰苦卓绝的奋斗下,如今的新疆,百业兴旺,欣欣向荣,各民族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在以稳定与发展并重的大方针的指引下,新疆地区在向着更加辉煌和谐的明天大踏步的迈进着。然而,“7.5”分子的嘶叫声打破了这一片和谐与静谧的天空,在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三股势力的直接煽动,策划下,实施了新疆60年来性质最恶劣,伤亡人数最多,财产损失最严重,破坏程度最大,影响最坏的暴力犯罪事件,在此次事件中,140多名无辜群众惨死在暴徒的石块,棍棒之下,800多名群众在痛苦中呻吟,260多辆车在滚滚浓烟中焚毁,数百间商铺狼藉一片……其状之惨,其景之悲,令人痛心,暴徒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残忍,行径之恶劣,可谓丧心病狂,惨绝人寰。受7.5事件的影响,新疆的旅游业首当其冲受到重创,投资环境恶化,引起区外投资的大幅度收缩,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损害,新疆各族人民经过数十年几代人艰苦奋斗得来的经济建设成果在暴徒的袭击下,或荡然无存,或奄奄一息,尚沉静在安乐与静谧中的新疆各族人民一时间陷入了恐惧和迷茫,如果说物质上的损失尚可以计数,而由此造成的民族情感的创伤又怎样来计算呢?所幸的是,苦难中成长起来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团结、不屈的民族,暴徒的嘶叫与杀戮并不能抹杀这一切,“7.5”事件中各民族兄弟互帮互助,患难与共的一个个事例就是最好的证据,就是对妄图破坏我民族关系,分裂我中华大地的无耻之徒的最沉重的打击。敌人声嘶力竭的叫嚷和令人发指的暴行只能暴露出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恶毒用心,让每个中华民族的儿女更加清楚的认识到稳定是福,动乱是祸,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新疆各族人民是一家,更加清楚的认识到热比娅之流实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忠实走狗。“7·5”已然过去,历史的车轮终将碾碎一切谎言与虚伪,这个自诩为维吾尔族人母亲的跳梁小丑也终将落下遗臭万年的骂名。痛定思痛, “7·5”事件的血的教训应当让我们每个中华儿女警钟长鸣,民族团结重于天。身为教师的我们,肩负着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怎样给学生做好民族团结的榜样,怎样引导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怎样教育学生坚决站在正义的一边,与民族分裂活动斗争到底,路漫漫其修远,吾辈当上下而求索。(责任编辑:第三党支部 焦永世)团结一心 和谐共生
尊敬的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团结一心 和谐共生》。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新中国60周年华诞的喜庆时刻,也是改革开放30年和新疆和平解放60年的重要时刻,在这个本该全民同庆的日子里,我们却要面对“7·5事件”的惨痛现实。经过一个假期的思考,特别是通过10天的民族团结集中教育,我想和大家交流这样几点体会:第一、对在“7·5”事件中的无辜遇难者表达我最深切的哀悼。无论他们是哪个民族、无论他们来自哪个省区,他们的离去都让亲人悲痛欲绝,也使我们这些生者深感痛惜。虽然与他们素不相识,但我依然要说,是分裂分子毫无人性地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是分裂分子对整个人类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们永远不能忘记这血腥的一幕。生命如此脆弱,生命这般可贵,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要珍惜这用血的代价换来的美好生活。第二、我要向最可爱的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民兵预备役表达我真挚的感谢。总是在最危难的时刻、总是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刻,他们用忠诚和生命、以勇气和理智迅速平息了事态,把一个安宁的新疆呈现在世人面前。他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力量,他们无愧于人民卫士的光荣称号,我在内心深深地崇敬他们。第三、许多人都不喜欢大道理、讨厌说教,但是通过血的代价,我们对“民族团结高于天”有了更真切的体会。在中国西部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无论你走到哪里,历史都会庄严地告诉你,新疆从来就不是隔绝于祖国内地的一片孤域。她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大家庭的一员,繁衍生息于这片土地上的各个民族共同参与缔造了东方古国的历史。30年前,我曾远赴江南求学,因为当时父母听说新疆边境不稳;今年当我再一次来到富庶的江南时,我一边羡慕大那里经济发达、人民生活优越安逸,另一方面我又在为新疆人承担特别的磨难而感叹。平心而论,由于特殊的区情,我们新疆人民承担了更多的基于稳定而产生的责任,这是我们每一个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人需要共同面对、努力践行的义务,是历史和现实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第四、我校生活着各族师生,我们一直和睦相处,对年轻一代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责无旁贷。对学生我们要用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告诉他们新疆的历史、新疆的今天,更要告诉他们新疆的美好未来需要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而要保持长治久安则需要我们淡化民族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使他们认识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任何民族的利益都只能在国家利益得到保全的前提下得到满足。一根火柴不够一毛钱,一栋房子价值数百万,但一根火柴可以烧毁一栋房子。一句破坏民族团结的话看似很小,但它可能是影响我们民族团结的大事!因此我们一定要有大局意识、整体观念,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展现一名人民教师应有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努力做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同志们,生活在新疆是一种缘分,也是一种福分,是我们应该无比珍惜的情分。今天,我们要把对分裂分子的恨化作对家乡的热爱、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各项工作。我们常说历史是一部教科书,其实现实是一部最好的教科书。它告诉我们,中华各民族的大团结有着坚实的基础,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将它动摇;它启示我们,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力量之源,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志。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是现代国家的核心价值所在。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是世界各国不容置疑的共同信念。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不容侵犯,13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决不动摇。让团结乘上和谐的列车,开往幸福的家园;让和谐的乐章响彻天山南北,凝聚每一份爱的力量;让我们共谱和谐乐章,共建美好家园!感谢大家认真聆听,水平有限,欢迎批评指正。(责任编辑:第四党支部 朱淑萍)

学习“7·5严重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心得体会
为期十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已近尾声,通过视频播放和专题讲座时我对乌鲁木齐“7·5”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首先我认识到,发生在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的工人殴斗事件,明明是一起普通社会治安案件,热比娅之流却硬把它说成是“民族事件”;案件中明明是双方共有118人受伤,2名维吾尔族工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他们却耸人听闻地散布“有60多名维吾尔族工人被杀,超过300名维吾尔族工人受伤”;案件明明是已经得到了妥善处理,死者得到安葬,其家属得到抚恤且情绪稳定,伤者得到很好治疗,损失财产得到补偿,他们却决定“发动全球维吾尔族人游行”,并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煽动境内闹事,公然叫嚣“要勇敢一点”、“要闹出点大事”。其次为了蒙蔽和欺骗群众,煽动民族仇恨,“东突”分裂势力无所不用其极,网上所谓“红衣少女”被杀的视频就是典型一例。7月3日,境外“东突”组织把一个女孩被殴致死的视频改头换面贴到互联网上,将其作为汉族工人“虐杀”维吾尔族女工的证据,并发出极具煽动性的鼓噪,称“我的同胞们,血债要用血来还,汉人把我们的姑娘光身往头上砸石头,还提及什么法律”,极力挑起民族仇视,鼓动维吾尔族群众游行抗议,进行“暴力反抗”。然而经查证,该段视频是美国CNN电视台拍摄的、反映2007年4月伊拉克库尔德族人对该族一名与异族青年恋爱的17岁少女施以“石刑”的录像。“东突”组织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对这段视频重新剪接,并添加音乐掩盖原有的库尔德语配音,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对“7·5”事件直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7·5”事件后,热比娅公然造谣说,“800名维吾尔族和平示威者被中国警察和安全部队开枪打死,数千人受伤”;近日又窜到日本信口雌黄,称事件后“有近1万名维吾尔族人失踪”,妄图进一步煽动民族情绪,挑起民族仇恨。以热比娅为首的“东突”分裂势力的拙劣表演,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迎合国际反华势力的需要,在所谓“民族问题”上大做文章,煽动民族仇视,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最终分裂国家。大量确凿证据表明,“7·5”严重打砸抢烧事件虽然是境内一小撮穷凶极恶、丧心病狂的暴徒所为,但直接煽动、策划、指挥事件的幕后元凶就是热比娅及“世维会”等境外“东突”分裂势力。他们是一伙毫无人性、肆意践踏无辜群众生命的地地道道的暴力恐怖分子!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毫不妥协地与他们作坚决斗争,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的统一与安全。(责任编辑:第五党支部 杨梅))和谐是花,团结是福——反分裂,分渗透学习心得天高云淡,花红柳绿,界山的行人带着惬意舒心的笑容,车辆来来往往,阳光下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这一切都在一瞬间被破坏,代之出现的是一片狼藉:慌乱的行人、满身是血的伤者、被烧焦的车辆、被砸毁的店铺、哭泣的孩子……那一幕惨不忍睹,那一天永生难忘,在那原本幸福美好的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发生了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7·5”事件是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三股势力”直接煽动、策划下实施的有组织、有预谋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使新疆60年来发生的性质最恶劣、伤亡人数最多、财产损失最严重、破坏程度最大、影响最坏的暴力犯罪事件,给新疆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严重伤害了各民族原本和谐如一家的情感。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是在学习了各种民族团结文件以及观看了各类视频讲座之后更加清醒地认识了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制造暴力恐怖犯罪的真实目的,他们就是想破坏各民族的和睦团结,破坏新疆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而在新疆,没有民族团结,没有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发展的前提是稳定。人们团结则社会安定,社会和谐则人们幸福。而那一小撮反动分子就是不愿意看见人们和谐安定的生活,不愿意看见新疆大发展的政治局面,我们要坚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这不仅是国家机关在处理“7·5”事件中秉持的原则,更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心中坚定的信念。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法治正是文明与野蛮、秩序与混乱的分野。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高举法律的旗帜,坚定对法律的信仰,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我们所要严厉惩治的,是那些从事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的暴徒,作为负责任、有理性的公民,我们决不能被不理智的情绪所支配,将无辜者牵连其中。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电视讲话中所指出的,即使是对那些严重暴力分子的家属来说,他们也是无辜的,一人犯罪一人当。境内外“三股势力”挑动民族仇恨,就是要把水搞浑,把社会搞乱,以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此时不冷静,做出法律不允许的事,就只能是上了他们的当,令亲者痛、仇者快。
相信法律,相信法治的力量!当对法律的信仰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人心中,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和谐安宁。愿法治的阳光永远照耀这片美丽的国土,护佑各族群众共同的家园。
(责任编辑:高一分校校长 牛志丽)
行政教辅后勤组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汇报
根据市教育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校党总支的统一安排,我校行政教辅后勤组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了近10天的“民族团结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全体行政教辅后勤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7·5”事件真相、性质、本质有了清楚的认识,完全拥护和理解党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在“7·5”事件后所采取的一系列处置手段和善后事宜,特别是对“新疆的首要问题是稳定”这句话有了全新的理解和认识,也感到作为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任务的重大,下面就近10天来的学习情况向同行们做一个汇报和交流。一、党员和领导以身作则,大张旗鼓、旗帜鲜明宣传和指导学习我们组有26名同志,其中党员15名,领导干部10名。从集中学习一开始,本组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就始终坚持参加学习,积极参与小组讨论、发言,并且督促和指导本组的学习,主导舆论导向,纠正同志们在发言、讨论过程中出现的模糊概念和错误用词,极大地调动了同志们的学习热情和鼓舞了全组同志揭批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各族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把反对破坏新疆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人民战争进行下去的决心和信心。二、一般群众群情激愤、口诛笔伐、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明态度我们组是由学校行政管理、教辅、后勤的19个岗位人员组成的,担负着教学一线的服务工作,起着“学校窗口”的作用,民族团结教育集中学习活动开展的好坏、成效如何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得以体现,我们的言行举止代表了全校师生舆论和行动的导向。所以,从集中学习一开始,全组同志就把此次集中学习活动从思想统一上升到“7·5”事件是关系到祖国统一、领土完整、保护新疆改革开放30年成果和新疆各民族大团结的大好局面这个理论高度。通过参加学校集中理论学习学习和专题讲座、观看视频、积极参与小组讨论、主动发表心得随想、聆听同行发言、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等被动和主动学习形式,使同志们对“7·5”事件的认识由初期的愤慨、认识模糊、恐惧、不理解转变为理智、清晰、动力和理解,在近10个半天的小组讨论发言过程中,累计发言人数70余人次、人均心得笔记10篇,大家的讨论无一不是对反动分裂势力的声讨,发言和笔记中也无一不表示民族团结是新疆发展的生命线,安定团结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局面和新疆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成果不容抹杀等等一系列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态度和立场。同时,我们组的同志们也深刻认识到这次学习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学校历来是反动分裂势力同我们争夺下一代的主战场,学生在一个假期里听到的形形色色的诸多言论如何统一到正确的认识上来,是我们每位教师首先要面对的。如果我们只靠这些有限的学习材料和视频让学生学习,显然不足以教育我们的学生,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长期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失时机的采取多种形式、利用饱含着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历史这部大教材来潜移默化我们的学生,才能在教育领域这个主战场上的战斗中,一代一代,永远处于不败之境地。引用白岩松的一句话作为汇报的结束语:外表的的创伤短时间是可以愈合的,但是内心的创伤是要靠时间的堆积和心灵的疏导,作为教师,我们责无旁贷! (责任编辑:第七党支部 车洪刚)

民族团结集中教育心得体会
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已经过去一月了。街道上车辆多了起来,行人多了起来,店铺也开始陆续营业了。走在路上的人们,步履变得轻松起来,笑容重新回到了脸上。温暖的阳光一如往昔照耀着这座城市,乌鲁木齐正在恢复昔日的生机。
此时此刻,相信许多人都会由衷地在心里说:生活在安定有序的社会,真好!
经历了可怕的梦魇后,人们倍加珍惜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从混乱无序中走出后,人们分外感到秩序的可贵和法律的重要。
公平、正义、秩序,这些正是法律的价值所在。法治的要义,就在于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就在一月前,一群丧心病狂的暴徒对这座城市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短短几个小时之内,100多条鲜活的生命永远地离开了我们,1000多名受伤的群众在痛苦中呻吟,200多部车辆被付之一炬,众多店铺被砸被毁。在这伙暴徒眼里,哪有什么法律的尊严!哪会去想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沉重伤害!他们的所作所为,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极大地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和政府,会对这样的暴力犯罪姑息迁就。依法从重从快严惩这些暴徒,用法律伸张正义,维护社会秩序,还受害者以公平,这完全符合法律的精神,符合各族人民的心声。只有高举法律的旗帜,将那些暴力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绳之以法,才能狠狠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才能告慰那些在这场灾难中无辜死难的群众,才能抚平各族人民群众心中巨大的创伤,也才能让乌鲁木齐这座美丽的城市早日恢复昔日的风采。
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不仅是国家机关在处理“7·5”事件中秉持的原则,更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心中坚定的信念。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法治正是文明与野蛮、秩序与混乱的分野。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高举法律的旗帜,坚定对法律的信仰,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应当看到,我们所要严厉惩治的,是那些从事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的暴徒,作为负责任、有理性的公民,我们决不能被不理智的情绪所支配,将无辜者牵连其中。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电视讲话中所指出的,即使是对那些严重暴力分子的家属来说,他们也是无辜的,一人犯罪一人当。境内外“三股势力”挑动民族仇恨,就是要把水搞浑,把社会搞乱,以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此时不冷静,做出法律不允许的事,就只能是上了他们的当,令亲者痛、仇者快。
相信法律,相信法治的力量!当对法律的信仰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人心中,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和谐安宁。愿法治的阳光永远照耀这片美丽的国土,护佑各族群众共同的家园。
(责任编辑:高一分校 赵敬裕)民族团结教育集中学习心得体会
经过10天的民族团结教育集中学习提高,现在我向大家汇报在这次民族团结集中教育中我的收获和体会。
一、造谣惑众激化了不明真相的群众
这次“7·5”事件的发生,谣言的激化、煽动作用不可小视,许多民族学生、群众的情绪全是被别有用心的谣言挑动起来的。在这次实施暴乱的人群中,三股势力指挥下的恐怖分子和社会渣滓组成了骨干分子,他们带领广大不明真相的民族群众进行了打砸抢烧杀。恐怖分子、社会渣滓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敌人的险恶用心就不必说了。这里为什么有大量的冲在前面的民族青年呢?就是因为有歪曲事实的谣言推波助澜,使得大量的维吾尔人怀着对汉族居民深深仇恨,变成丧失人性的暴徒和杀人凶手。造成了手段残忍的“7·5”事件。
我说一下我个人在“7·5”事件发生前后所听到的两个版本传闻,我想这应该具有代表意义。
起初在6月27日我在搜狐网上看到了广东韶关发生了群殴事件,有新疆籍员工死亡。我才知道那里有我们新疆籍员工打工。那时候广东韶关的一些网站上散播了大量这样的言论:新疆民族员工在韶关侵犯杀害多名女性。而当地公安机关抓住嫌疑人后仅仅是遣送回新疆原籍,根本不做处理。当地百姓人心惶惶,晚上女孩子不敢上街。作为汉族群众听到这样的事情,都是义愤填膺,给我们的感觉是新疆民族人无法无天了,相信在“6.26”群殴事件中,许多汉族员工正是受到这些谣言的蛊惑,带着对民族人愤怒的厌恶感,才使数千汉族人摩拳擦掌,参与斗殴。这种愤怒情绪产生了很大的作用。随后几天,网上证实了根本就没有韶关女性受到过新疆籍员工的侵犯。一切是造谣的。散播谣言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住,一切是两人怀着恶作剧心态在网上散播扰乱社会。后来努尔.白克力主席讲话中说了是一名女工走错了房间。到了7月3日星期五,那天我又听说并且上了“维吾尔在线”这样的网站,我在上面看到了大量的帖子说“6·26韶关事件”中,根本不是政府通报的2人死亡,而是至少50名维吾尔人被打死,5、6个汉族打一个民族,维吾尔人被打得躲在下水道中才活下来,民族员工宿舍血流成河等等。这时候给人的感觉是觉得民族人太惨了,民族人吃亏了。如果我是民族人是不是我的情绪也让我上街游行示威呢……。这就是两种谣言产生的效果,这就是谣言对人的思想情绪的影响。本来三股势力就寻找着可以利用的一切裂缝,这次“6·26群殴”谣言刚好成了他们利用的稻草,由此大肆煽动挑起事端。可见谣言的危害性有多么严重。它可以摧毁27年民族团结教育的成果。所以现在要求我们每一个人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不上敌人挑起民族仇恨的当有多么重要。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主动造谣,造谣是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二、我目前的思想认识
在这次集中学习开始之前,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闻,在老师们中汇集交流。我们部分群众私下交流些图片、视频等观看和议论。当看到那些惨不忍睹的暴行时,我们愤怒了。我们无辜群众百姓死难太多了,我们受到的伤害太大了。但是我们仍不能感情用事。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们应相信党和政府处置能力,我们相信当和平集会示威渐变成暴力打杀烧时,当人民内部矛盾变成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敌我矛盾时,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工具能够保护包括民族在内的广大各族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相信今后随着对敌斗争经验的增多,我们一定会从“被动挨打”到可以“主动出击、先发制敌”。
我认为这次集中学习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如果说在集中学习之前我们还有些许模糊地认识,还有部分消极言论,那么通过这次学习,通过了解新疆地理和地方史,我们认识到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这次集中学习可以释放我们的情绪,打消我们的质疑,医治我们的创伤,可以让我们统一思想认识,放下思想包袱,解开心里疙瘩,随后可以全身心的投入我们今后的工作学习中。
三、我今后的态度和做法
作为生活在新疆的居民,我是生在新疆长在新疆的“新疆二代”,这里的山水人文已经融入我的骨头和血液。我早已经把新疆当做我的故乡。我的饮食习惯已和民族同胞相同,我对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同胞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和社会渣滓代表不了整个民族。
热比娅之流肯定不甘心失败,肯定还要兴风作浪,我认为今后新疆民族问题将更加尖锐、更加突出。我们每一个居住在新疆的人都应将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当做头等大事。这不是哪个人的事情,更不是和我没关系的事情,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核心利益。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没有我们的正常工作,就没有我们的房子车子,吃饭穿衣等一切生活无从谈起。
作为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肩负的使命更加重大。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实施民汉合校、鼓励民族学生报考内高班这是我们教育者最直接最应该做好的事情。
今后的生活中我提倡我们每个人可以有意识的多交些民族朋友,和他们和谐相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决不给三股势力制造丁点可以利用的矛盾。
我坚信,暴风雨过后,天空更加晴朗。阳光总在风雨后,新疆明天会更好。
(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安康)学习“7·5”事件心得体会
“7·5”事件发生后,当看到纪实图片和文字时,心中的震惊和愤怒无以言表。上千个惨绝人寰的暴徒手持凶器,打、砸、抢、烧,伤害着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破坏着公共设施,短短的几个小时,活生生的生命就葬送在这些残忍的暴徒手中。他们的行为令人发指、惨不忍睹、灭绝人性。我不停地想,他们为什么破坏着这和睦的生活,他们为什么要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怎么也想不通。当暴徒对无辜的人们进行大肆攻击的同时,事发地的各个角落也在上演着一幕幕感人至深的民族团结的故事。有好多维吾尔族同胞在危难中打开了生命之门,挽救了许多素不相识的路人。“7·5”事件之后,汉族、维吾尔族、回族等各族群众自发地慰问在乌市各处执勤的武警战士和公安民警,给他们送去水、瓜、饭等。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各地区、各民族之间情同手足的感情又岂能是任何分裂势力可以随意践踏的?在学校领导组织安排下,通过看视频、听报告、读文件、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对“7·5”事件有了更详细深刻的了解。我了解到“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以热比娅为首的疆独分子直接煽动、策划下实施的有组织、有预谋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一起严重破坏民族团结、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社会局面的暴力事件,给新疆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也深入揭批了“三股势力”的滔天罪行,进一步认清了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煽动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我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险恶用心和犯罪事实。深切认识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7·5”事件带给我们的伤痛,短时间内无法抚平这场暴力事件所带来阴影。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相信党。自古以来,邪不胜正。过去的始终会过去,现在摆在新疆各族人民面前的任务是今后该怎么做。该以怎样的意志,战胜“敌人”,战胜自己,安抚受伤的心,尽快回到从前,恢复正常的心态。不能让暴力恐怖事件打乱了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能让阴谋得逞。作为从小生活在新疆的我,将用自己的行动自觉维护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我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行“三个离不开”思想,做到“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不做,损害民族团结的话不说。”我相信今后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心连心、共患难,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富饶的新疆!(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贾秋菊)

学“7·5”事件有感
通过这几天的视频、讲座学习,对“7·5事件”有了更详细深刻的了解。从初始的震惊、愤怒,到现在更深一层的理性思考。“7·5事件”是以热比娅为首的疆独分子在境外策划、指挥,境内实施的一起打砸抢烧的暴力事件,是热比娅之流对新疆各族人民人权最粗暴、最野蛮的践踏。这起事件背后,有着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七五事件”给新疆各族人民的正常、和谐、幸福、安康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新疆的经济发展。在这起性质极其恶劣的事件中,“东突”势力罪责难逃。“东突”是东突厥斯坦的简称,是泛突厥主义分子和帝国主义势力强加给中国人民头上含有险恶政治用心的所谓地理名称。“东突”势力是谋求新疆独立的反动势力,其险恶用心在于策动“东突厥斯坦独立”,把新疆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分裂出去。他的思想体系是集民族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为一体的反动思想体系,也是导致新疆“三股势力”猖獗的思想基础。当代新疆虽繁荣稳定,但仍有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潮。他们极力宣扬崇尚暴力的政治观以及排他性的宗教观,这与我国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政策处处相违背,是非法的宗教。“7·5事件”是对法律的严峻挑战。在这次惨绝人寰的事件中,暴力恐怖分子大搞打砸抢烧,滥杀无辜群众,构成了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打砸抢罪、放火罪、毁坏财物罪、破坏交通罪等等,真是罪恶滔天,发布容赦。目前,新疆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各族人民同仇敌忾,正在与暴力恐怖分子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决心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在这样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我们应当牢记“7·5事件”的血的教训,时刻牢记民族分裂主义这个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我们和他们的斗争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斗争。我们一定要认清”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在自己的工作中,不信遥,不传遥,不造遥,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作为一名在学校工作的实验员,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学生来实验室做实验的机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学生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珍惜民汉同学之间的团结,共同努力,为学校的稳定、和谐发展,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自己的努力。(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吕宗琴)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
——民族团结集中教育心得体会
7月5日发生在乌鲁木齐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我们安定和谐局面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给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依靠强大的专政力量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迅速、果断地处置了这场新疆历史上最为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有力地打击了暴力犯罪行为、有力地捍卫了法律尊严,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7·5”事件是一起在境外“世维会”等“三股势力”直接煽动、策划下实施的有组织、有预谋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长期进行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分裂祖国统一图谋的又一次大暴露。经过几天的集中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一、维护祖国统一稳定的大好局面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在共同创造辉煌灿烂文明的过程中,也创造了作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的共同信念。这种共同信念,既基于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捍卫统一的历史事实,也基于56个民族相互依存、荣辱与共、共同发展凝聚而成的中华民族浓浓血脉。各族人民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同呼吸、共命运,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中华民族多元统一的文化格局。在这种文化格局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种共有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提供了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中华民族的顽强生命力,表明了民族之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民族团结这样一种强烈的价值追求,反映了中华民族海内一家的民族心理和共同情结,体现了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至上的伦理要求。
新疆各族人民所珍惜的平安、和谐的环境,正是西方敌对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企图破坏新疆团结稳定和谐大好局面的野心始终没有改变,他们总是伺机制造民族矛盾,利用一切机会制造事端,乘势造乱,企图破坏新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团结,破坏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环境,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
二、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团结稳定是人民之福,分裂动乱是百姓之祸。稳定才能繁荣,分裂就会衰败。只有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我们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7·5”事件中少数民族群众无私救助汉族群众,汉族群众救助少数民族群众,各民族群众相互救助的事例举不胜举。这桩桩事例,件件事实,再次证明,各族群众中所形成的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民族团结基础是经得起考验的。
“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场性质极其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7·5”打砸抢烧犯罪分子的行为,是严重践踏法律的暴行。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代表着社会所需要的秩序和正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必须得到维护,人民利益不容侵害,国家安全不得危害。暴力犯罪分子以身试法、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依法打击暴力犯罪,惩处犯罪活动,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伸张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也体现法治社会对生命、人权、国家主权的尊重。
三、认清热比娅之流的丑恶嘴脸热比娅之流经常借所谓“宗教问题”发难,诬蔑共产党“消灭宗教”、“限制宗教信仰自由”,攻击我国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是“侵犯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人权”。其实,只要摆出事实,就可知道这些说法纯属弥天大谎。
打着宗教的旗号,干着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勾当,是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惯用手法。这些年来,他们经常披上宗教的外衣,伪装成宗教利益的捍卫者,却大肆鼓吹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主张,疯狂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分裂破坏活动和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他们利用或通过地下经文学校、电子音像制品和互联网等途径,严重歪曲伊斯兰教教义,拼命煽动宗教狂热,蛊惑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通过“圣战”献身到达子虚乌有的“美好天堂”。无数事实证明,热比娅之流的所作所为,与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无关,与伊斯兰教爱好和平的教义无关。他们拿宗教说事,不是为了宗教,而是另有所图。
所有这一切,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是记在心里的。这次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严重暴力事件,不但没有一位宗教人士参与其中,而且招致了宗教界人士的纷纷声讨,就充分说明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广大宗教界人士是有觉悟的。他们分得清是非黑白,不会被热比娅之流的造谣蛊惑所蒙骗。
我国宗教坚持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外国宗教势力进行干涉;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无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不管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因此,我们严厉打击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既扯不上“民族问题”,也扯不上“宗教问题”。热比娅之流借所谓“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说事,于法、于理、于情都说不通,完全是打错了算盘。(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邵慧玲)学习“7·5”事件心得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重要作用。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反之,就会出现社会混乱,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今年7月5日在乌鲁木齐发生的打、砸、抢、烧事件,严重影响和破坏了我新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这是一小撮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上演的一场丑剧。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这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
根据教育局党委的要求,全体教职工这几天通过资料、视频讲座认真学习“7·5”事件真相。使我充分认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因此应牢记王乐泉书记指出的,反分裂斗争教育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不能一劳永逸,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免疫力。反分裂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
(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苏秀梅)稳定是发展的生命线
通过几天的集中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对于新疆而言,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破坏和损害的不是哪一个民族的利益,它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人民都带来了灾难,这个惨痛的事实证明,没有社会的稳定,人们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都难以保证。新中国成立60年来,作为祖国大家庭的一员,新疆的命运与祖国息息相关,中央历来关心新疆各族群众,一贯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新疆社会稳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族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疆进入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族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总之,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没有中央和全国人民的支持帮助,没有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就没有新疆今天的繁荣发展。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新疆各族人民倍感温暖、倍感自豪;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新疆各族人民对未来的繁荣发展充满信心。新疆60年的沧桑巨变和建设成就是任何人也否定不了的,各族人民对此也有着十分深切的感受。从历史发展的高度和国际局势变化的大背景来深刻认识新疆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坚定信心、同仇敌忾,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一定要认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认清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一场歪风刮不倒天山;一场冰雹毁不了草原。新疆的繁荣稳定不会被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所破坏,我们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推动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进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各族人民将会用实际行动捍卫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并坚信:新疆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会有更加光明灿烂的前途和幸福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仲燕)民族团结是新疆发展的生命线
通过为期十天的政治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共同聚居的地方。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的地方。新疆自古以来就没有成立过独立的国家。而且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包括汉民族在内的各民族活动区域的大小就决定了古代中国国家领土的大小和边界的基本走向。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的意识和理念是我国各族人民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也是维系中华文明延绵不绝的强大力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共同捍卫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正是有这“好大的一个家”,13亿骨肉同胞才得以幸福生活;正是有这“好大的一个家”,56个民族才能各美其美、共生共荣。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每个公民的崇高责任。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情如骨肉,不可分离;义如血脉,无法割舍。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已深深地融入各族人民的血脉之中。乌鲁木齐“7·5”事件后,新疆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患难相助,13亿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反对分裂,正是这种民族深情和国家意识的集中体现。今年是我们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新疆和平解放60周年。在全疆各族人民沉浸在喜迎我们伟大祖国60周年华诞的前期,发生了令人发指、惨无人道的乌鲁木齐“7·5”事件。经历了血与火考验的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尤其是作为少数民族干部,一定要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倍加珍惜各民族大团结的局面,擦亮眼睛,站稳立场,坚决与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作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卫新疆和平解放60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7·5”事件血与火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稳定是福,动乱是祸,没有民族团结、没有稳定就没有一切。我们必须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这条生命线,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珍视民族团结,自觉为维护民族团结作贡献。一是要大力宣讲民族团结大于天,新疆各族人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祖国大家庭中,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有光明灿烂的前途。二是要把近年来在民族团结中涌现出的榜样作为一面镜子,天天照、月月照、年年照、事事照,以身作则维护民族团结。三是要带头把民族团结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不留任何空白和漏洞。7·5”事件再一次表明,只要中国共产党执政,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只要中国保持强大统一,境内外敌对势力就会利用各种机会,寻找各种借口,不断进行破坏捣乱,这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毫不妥协地与他们作坚决斗争,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的统一与安全。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是实现各民族发展的根本福祉。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民族团结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大原则,民族互助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途径。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努力使各民族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才能形成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和牢固向心力。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只要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国家的长治久安就有牢固的基础,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有充分的保障,经济的繁荣发展就有坚实的后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不仅是国家机关在处理“7·5”事件中秉持的原则,更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心中坚定的信念。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法治正是文明与野蛮、秩序与混乱的分野。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高举法律的旗帜,坚定对法律的信仰,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应当看到,我们所要严厉惩治的,是那些从事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的暴徒,作为负责任、有理性的公民,我们决不能被不理智的情绪所支配,将无辜者牵连其中。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电视讲话中所指出的,即使是对那些严重暴力分子的家属来说,他们也是无辜的,一人犯罪一人当。境内外“三股势力”挑动民族仇恨,就是要把水搞浑,把社会搞乱,以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此时不冷静,做出法律不允许的事,就只能是上了他们的当,令亲者痛、仇者快。相信法律,相信法治的力量!当对法律的信仰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人心中,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和谐安宁。愿法治的阳光永远照耀这片美丽的国土,护佑各族群众共同的家园。我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新疆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丽,更加繁荣。(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周绪平)“疆独”分子践踏法律 逾越道德底线
道德不会明明白白地写在纸上,而是写在每个人的心里。坚守道德的人,我们称其为高尚的人、诚信的人、善良的人、令人尊重的人,我们愿意和这样的人交往,因为知道他会和自己一样,按照公序良俗来衡量自己的言行,和这样的人交往,我们彼此放心,知道不会被愚弄和欺骗,充满了人际间的信任和友善。而没有道德感的人,是投机的人、钻营的人、卑鄙的人、低劣的人,这样的人,会遭到大家的共同唾弃和鄙视,谁都不愿和这样的人为伍,这样的人,出尔反尔,背着牛头不认账,表面真诚热情,背地里处处给人制造障碍和陷阱,把人往火坑里推,他还在后面狞笑。热比娅就是上面说的这种毫无道德感的人,她为了达到自己的各种目的而一意孤行,最初是为了自己敛财的目的,后来是分裂国家的目的。在这两个目的之下,她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她可以把作为人所共有和应有的道德全部抛开,没有了道德感,人就不知羞、不知耻了,什么卑劣的事情都可以做出来。可以自己杀人放火,也可以骗着别人杀人放火,还打着维护正义和人权的旗号;可以张嘴说瞎话,无中生有,胡编乱造,自相矛盾,被人发现和揭露了,也不会脸红,以后还是装出伪善的面孔,但仍旧是满嘴胡言乱语,自欺欺人。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新疆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时起时伏,一刻都未停止过,虽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是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西方敌对势力把“和平演变”的矛头重点指向我国,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和遏制战略,企图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寻找和打开突破口。他们把新疆作为主攻目标,公开支持和操纵针对新疆的分裂破坏活动。同时国际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活动猖獗,特别是中亚地区的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主义十分活跃,他们四处建立训练基地,网罗、培训暴力恐怖分子,进行各种颠覆活动,甚至谋求建立跨国武装割据地区,在我周边形成一条动荡地带。在这种背景下,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不断加剧,呈现出逐步升级态势。境内外“三股势力”加紧勾结,不断变换策略和手段,采取隐蔽和公开的形式,进行反动宣传,培植反动骨干,极力挑起事端,煽动民族对立、民族仇视,制造动乱,进行打砸抢,甚至组织武装暴乱,气焰十分嚣张。以“东突”恐怖组织为首的“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日益猖獗,有组织的暴力恐怖活动接连发生,骚乱、爆炸、暗杀等暴力恐怖案件急剧增多,暴力倾向和武装对抗趋势明显,新疆的反分裂斗争进入了一个尖锐、激烈和复杂的时期。  进入新世纪以来,自治区党委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手软地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抓住大局稳定的有利时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强化各项治本措施,形成了反分裂斗争的强大合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坚实。虽然这期间,敌人不断调整策略,千方百计进行分裂破坏活动,但多数都在预谋和准备阶段被我们打掉了。尽管敌人的残余势力依然存在,但在我不间断的严打攻势下,他们已成不了什么气候,也无法坐大成势,没有能力再制造大规模暴乱和打砸抢骚乱事件。虽然有西方势力和境外“三股势力”的支持,敌人断不了根、绝不了种,但也绝对翻不了天,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已越来越多地掌握在我们手中,即使和田“3·23”这样的突发事件和奥运会开幕前后的“8·4”、“8·10”、“8·12”案件,我们也有能力有把握及时果断处置,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给敌对分子以毁灭性打击,有力地控制局面,保持新疆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当前,全区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在各种座谈会上,每个教职工都积极发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教职工们在座谈会上忆传统、讲身边事、讴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感人事迹,畅谈新中国成立、自治区和平解放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疆取得的巨大变化和成就。他们表示,“7·5”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的一次暴力犯罪活动,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它动摇不了新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各族教师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充分发挥教师作用,教育和引导各族学生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深刻理解稳定是福,动乱是祸的含义;牢固树立“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杨勇)

明天会更好
——“7·5”事件学习心得“7·5”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一切生活看似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这平日里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经历过“7·5”之后,就显得那么亲切和温馨,那么的弥足珍贵。没有人愿意再去回忆那个充满恐怖和眼泪的夜晚。我从小就生长在新疆,并深深热爱着这片土地,浏览“7·5”事件纪实图片和文字时,我边看边痛哭。心中的震惊和愤怒无以言表。看着这一张张图片对事发现场的真实记录,一篇篇亲身经历的纪实文字,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你死我活,什么叫血与火,什么叫令人发指、惨不忍睹和灭绝人性。我不停的再想到底是谁是在破坏着这和睦的生活,是谁在破坏着我们的安宁?为什么要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想着 7月5日的晚上,生活在事发地和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的乌鲁木齐的市民,是怎样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遇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对惨绝人寰的暴徒,面对手持凶器、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成群结队的上千暴徒,手无寸铁的他们也一定有过恐慌,有过躲避吧,但他们中大多数也许还未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就遭到了袭击,少女、老人、孩子,甚至一家人倒在暴徒的手下。短短几个小时,多少无辜的生命葬送在这些残忍的暴徒手中。在暴徒对无辜的人们进行大肆攻击的同时,事发地的各个角落也在上演着一幕幕感人至深的民族团结的故事,文化大院内,维吾尔族同胞在危难中打开了生命之门,挽救了多少生命;救助素不相识的路人等等,获救的人们是幸运的。我惦记着电视中的一个画面,两名“7·5”事件的受害者,两名年轻的女子,一个脸上的血迹还未干,一个伤在头部,血还在顺着脸颊向下流,从两者的神情可以看出,突如其来的遭遇让她们惊魂未定,但她们却不顾满手鲜血,不约而同地伸出臂膀,互相拥抱,此时无声胜有声。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出现在“7·5”事件事发的街头却尤为珍贵,这对生死患难姐妹的真情流露,所传递的人与人之间彼此相互的安抚,让我在这一特殊时间、特殊场合感受到了一种无以言表的温暖和感动。一位维吾尔族的大妈为了救一个正被暴徒殴打的汉族老人,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挽住汉族老人的胳膊就对暴徒大喊“他是我老公”就因为这一句话,汉族老人得救了。危难之中见真情!暴行之后,民族团结之花已开遍了乌鲁木齐的各个角落,素不相识的人们成了生死之交,邻里关系已是情同手足。危难之后的新疆势必会比之前更团结。因为,共同经历过生死的人们,会更加亲如一家。“7·5”事件之后,汉族、维吾尔族、回族等各族群众自发地慰问在乌市各处执勤的武警战士和公安民警,送水、送瓜、送饭。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各地区、各民族之间情同手足的感情又岂能是任何分裂势力可以随意践踏的?“7·5”带给我们的伤痛,短时间内无法抚平, 遭遇了这场劫难、亲眼目睹暴力恐怖分子的所作所为的人们,短时间内无法摆脱恐慌、紧张和暴力事件所带来阴影。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相信党。自古以来,邪不胜正。过去的始终会过去,现在摆在新疆各族人民面前的任务是今后该怎么做。该以怎样的意志,战胜“敌人”,战胜自己,安抚受伤的心,尽快回到从前,恢复正常的心态。我们要更加坚定信念,保持清醒的头脑,统一思想,加深认识,认清“7.5”事件的真相,看清热比娅的丑恶嘴脸,加强民族团结,努力捍卫我们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如果让暴力恐怖事件打乱了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正好如了那些暴力恐怖事件制造者的意。我们要相信阴谋不会得逞,阴霾转眼即去,新疆各族人民同呼吸、共患难、心连心。有了彼此的扶助,有了相互的帮助,有各民族之间的深情厚谊在,有人间无坚不摧的真情在,我们就能走出困境,看到新疆更加美好的未来。华灯初上,万家灯火。当明天的太阳再次升起时,相信我们一定能够走出伤痛,重新开始,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富饶的新疆!(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冉宏)感恩伟大祖国构建和谐新疆
不忘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历程
弹指一挥间,我们伟大的祖国即将迎来60华诞。回顾这波澜壮阔的60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我们不能忘记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历程,更应该深刻认识到,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精神支撑。自古以来,新疆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各族人民同舟共济,相互扶持,克难攻艰,早已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新疆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共同留下永恒足印和功绩的长篇史诗。解放前,新疆各族人民同内地人民的愿望要求一致,都是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结束旧中国国家四分五裂、民族蒙受屈辱、人民灾难深重的局面。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新疆各族人民互相支持,互相依赖,共同奋斗,成为中国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浩浩荡荡进军新疆,把新疆各族人民从地主巴依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了独立、民主、统一的道路。随着新疆和平解放的到来,新疆实现了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和历史性的跨越,各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从此奏响了新疆历史的新篇章。建设社会主义这个目标,成为获得新疆各族人民的又一共同心愿。各族人民响应党的号召,空前团结,昂扬向上,奋发图强。当时新疆没有工业,也几乎没有现代农业,更谈不上科研、教育。在这张白纸上,各族人民开始了创造。从解放初期的一穷二白,新疆相继建起六道湾煤矿、七一纺织厂、八一钢铁厂、十月汽车修配厂等一批企业,结束了新疆不产钢铁、不产机布的历史。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新疆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先后建立了一批能源、原材料、轻纺、食品工业企业。新疆是祖国的一部分,离开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团结奋斗,就没有大发展的新疆。老一代人至今不会忘记“支边”这个词汇,那时全国各个地方、各个领域的男女老少来到新疆,带来了他们支援边疆建设的热望,更是把智慧和汗水撒进这片土地。新疆没有现代医疗,缺医少药,于是上海、山东、辽宁等地的医生、教授来了,他们建起了医院,设立了新疆医学院,一边为大家看病,一边把现代的医疗技术传授给这里的年轻人。如今,新疆的医疗水平在西北地区位列前茅,这与当初国家对新疆的人才支援和老一辈人的贡献分不开。以生产建设兵团为基地,新疆淘汰解放前骑在马上撒种子的落后生产方式,现代农业的雏形开始在新疆逐步展现。这样的例子在新疆举不胜举。背靠祖国的大力支援,各族人民互相帮助,互相信赖,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这些人物和事迹又鼓励着各族人民一步一个新起点,使新疆的面貌发生着巨大改变,在诸多领域填补了历史的空白点。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一切工作和发展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多年来,许多的历史事实已经物化在各族人民的感性生活中,大家都能够切身感受得到,领悟得到。纵观新疆的发展历程,最快的发展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这些岁月,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又是新疆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从深层次剖析,一方面,是由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新疆发展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经济这盘棋下活了,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得综合实力逐年大幅跃升。但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新疆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族人民求发展、得实惠的愿望更为强烈,这一共同利益把各族人民联系得更加紧密,大家明白只有经过共同努力才能使生产发展、生产力水平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享双赢原则让各民族人民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人流、物流、信息流在各民族间畅通无阻。新疆的维吾尔族人历来有着经商的传统,“阿图什商人”的美名传遍四海。现在他们的身影在全国各地都能看的到,新疆的干鲜瓜果、美食、特产被他们带到四面八方、天涯海角。国内大批企业家来到新疆,在多个行业投资,他们的资金、人才、管理优势激活了新疆的经济,极大地调动着当地各族人民的创造潜能。许多例子就在眼前,汉族企业家在南疆设立加工企业,加工当地的棉花、瓜果、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扩大了这些农产品的销路,使它们的附加值提高,农民得以增收。企业的设立还开辟了许多就业岗位,很多的少数民族年轻人从中学到了各种新知识、新技术,增长了见识,他们因此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再譬如,大批汉族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牧区,指导各族农民科学种田,帮助牧民科学放牧,共同的目标紧紧把大家连在一起,那就是千方百计提高农畜产品的科技含量,使产量提高,病虫害减少。这些最后都能转化为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历程,也是各民族不断取长补短,获得共同进步的历程。原来身处深山的各族牧民,逐步离开了封闭的世界,走向开放世界,数千年的游牧生活结束了,定居在政府出资建设的水、电、道路基础设施俱全的生活点。从前他们是单一放牧,现在则是可牧、可农、可工、可商,他们可以做多种选择,多一种选择就多一条生财之路,也就多一种社会角色。这些年,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中的新型社会角色不断涌现,如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教师、企业家等等,这种发展与进步的喜悦不是用言语能表现的。当前,既是新疆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也是各族人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实施扶贫攻坚、改水防病、牧民定居、抗震安居等一系列造福人民群众的战略举措,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从吃、住、行、文化、教育、就医等各个方面给各族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让各族群众得到了实惠。这种实惠常常不是一朝一夕为人民所察觉,而是渐渐渗透进各族人民生活中。如今,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已蔚然成风,各族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民族团结则百业兴旺,民族纷争则人民遭殃。在我们的共同体内,民族团结的内容已经从浅层次发展到深层次,形式多种多样,在不同领域有不同表现,在经济领域,几个民族共同组建公司,或开发矿山,或投资房产,在其它领域,这样“共同”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各族人民的密切关系早已超越了原有的狭小空间,向着更广领域迈进。眼下,奔小康成为当前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目标追求。围绕这个目标,党中央、自治区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作出了许多重大决策,并还将继续出台符合人民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促进人民精神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和提高,逐步向小康社会迈进。为了这个大家共同的利益目标,各族人民更应该加强民族团结,防止民族主义的挑拨离间,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只有构建一个和谐的新疆,才能迎来更加美好的生活。(责任编辑:行政教教辅后勤组 鲜晓梅)民族团结教育集中学习心得体会
一、造谣惑众激化了不明真相的群众
这次“7·5”事件的发生,谣言的激化、煽动作用不可小视,许多维吾尔学生、群众的情绪全是被别有用心的谣言挑动起来的。在这次实施暴乱的人群中,“三股势力”指挥下的恐怖分子和社会渣滓组成了骨干分子,他们带领广大不明真相的维吾尔群众进行了打砸抢烧杀。恐怖分子、社会渣滓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敌人的险恶用心就不必说了。这里为什么有大量的冲在前面的维吾尔青年呢?就是因为有歪曲事实的谣言推波助澜,使得大量的维吾尔人怀着对汉族居民深深仇恨,变成丧失人性的暴徒和杀人凶手。造成了手段残忍的“7·5”事件。所以现在要求我们每一个人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不上敌人挑起民族仇恨的当。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主动造谣,造谣是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二、我目前的思想认识
在这次集中学习开始之前,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闻,在老师们中汇集交流。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们应相信党和政府处置能力,我们相信当和平集会示威渐变成暴力打杀烧时,当人民内部矛盾变成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敌我矛盾时,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工具能够保护广大各族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认为这次集中学习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如果说在集中学习之前我们还有些许模糊地认识,还有部分消极言论,那么通过这次学习,通过了解新疆地理和地方史,我们认识到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我今后的态度和做法
作为生活在新疆的汉族居民,我是生在新疆长在新疆的“新疆二代”,这里的山水人文已经融入我的骨头和血液。我早已经把新疆当做我的故乡。我的饮食习惯已和维吾尔同胞相同,我对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同胞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和社会渣滓代表不了整个维吾尔族。
热比娅之流肯定不甘心失败,肯定还要兴风作浪,我认为今后新疆民族问题将更加尖锐、更加突出。我们每一个居住在新疆的人都应将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当做头等大事。这不是哪个人的事情,更不是和我没关系的事情,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核心利益。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没有我们的正常工作,就没有我们的房子车子,吃饭穿衣等一切生活无从谈起。
作为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肩负的使命更加重大。
我坚信,暴风雨过后,天空更加晴朗。阳光总在风雨后,新疆明天会更好。
(责任编辑:行政教辅后勤组 乔献国)丧心病狂的暴行 令人发指的血债
7月5日,乌鲁木齐市部分地区发生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时作出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果断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了事件,控制了态势。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发生的“6·26”聚众斗殴事件,通过广东、新疆两方面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已得到妥善处理。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但境内外“三股势力”却借此大肆造谣煽动,歪曲事实真相,蓄意挑起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精心策划组织,终至酿成“7·5”这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140名无辜群众惨死在暴徒的石块、棍棒之下,800多名受伤群众在痛苦呻吟,260多辆被焚车辆浓烟滚滚,数百间商铺狼藉一片……其状之惨、其景之悲,令人痛心!暴徒气焰嚣张、手段残忍、行径恶劣,可谓丧心病狂,惨绝人寰,令人发指!热比娅之流“假人权、假民主、真暴力、真恐怖”的本来面目,在这个事件中昭然若揭,赤裸裸地暴露在世人面前!“7·5”事件是一起在境外“世维会”等“三股势力”组织直接煽动、策划下实施的有组织、有预谋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三股势力”反动凶残本性的必然体现。事实充分证明,“三股势力”始终不甘心于他们的失败,总要伺机挑起事端、制造动乱;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他们制造的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对各族人民欠下的又一笔血债!事实也再次证明,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严肃的政治斗争。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爱憎分明,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齐心协力巩固和发展我区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越是情况复杂、越是形势严峻,就越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合格与否的重要考验。在这场重大政治斗争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坚决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要一级讲给一级听、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筑起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铜墙铁壁。(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程鹏)

团结稳定是人民之福 分裂动乱是百姓之祸
做为一个生长在新疆的本地人,我们一直在一个和平和谐的社会环境中长大,从来不曾想过“7·5”这样的暴力恐怖事件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从震惊难以相信,到恐惧恐慌,再到痛恨和思考。民族分裂分子的破坏行为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他们是一股暗流在不断的涌动,并随时蓄势待发,在“7·5”事件发生之前,我们也在学习民族团结,在谈民族团结,但是我确实没有认识到其重要的意义,“7·5”事件发生后,并确实感受到了恐惧和恐慌,认识到和平的生活是多么值得珍惜和维护!新疆各族人民所珍惜的平安、和谐的环境,正是西方敌对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企图破坏新疆团结稳定和谐大好局面的野心始终没有改变,他们总是伺机制造民族矛盾,利用一切机会制造事端,乘势造乱,企图破坏新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团结,破坏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环境,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天山青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这句在新疆广为传唱的歌词,形象地道出了新疆各族人民渴望团结的心声,体现了各民族守望相助的优秀品质和各民族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优良传统。我们就是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以牢不可破的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社会稳定,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坚决同“三股势力”破坏新疆繁荣稳定、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图谋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决不让他们制造民族仇恨、挑起民族对立、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和分裂祖国的图谋有可乘之机。(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贾红燕)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包括汉民族在内的各民族活动区域的大小就决定了古代中国国家领土的大小和边界的基本走向。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中国”这一国家中的人民,是由多民族构成,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也是多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第二,历史上中国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和发展的,正是各民族的共同开拓,才奠定了今天中国的领土疆域;第三,在历史上,由汉民族建立的政权中,有许多少数民族参与,并在其中任职;而一些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也大量吸收汉族知识分子和上层人士进入其政权机构。各民族都或多或少地参与了这些政权机构的建设,为国家的强盛作出了贡献。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是我国各民族长期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不仅人口众多、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汉族起了主导作用,各少数民族也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心向祖国,心向统一,是我国各族人民优良的历史传统。正是中华民族的这种无比强大深厚的内聚力,为中国广阔疆域的确立奠定了坚如磐石的基础。
美丽富饶的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的神圣领土,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新疆古称西域,意思是中国西部的疆域。其实,今天的新疆与古代的西域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古代人使用“西域”这个词时,其界定范围由广义、狭义之分。就广义讲,它包括新疆及其以西的中亚、西亚、北非、地中海东岸以及印度北部地方;从狭义上说,它指玉门关、阳关以西,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葱岭以东,我国历代中央及地方政权所管理统辖的地方。即使狭义上的范围也比现在的新疆大得多。今天的新疆境界,是近代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侵略,强占我国大片领土以后形成的。
自汉朝于公元前60年在新疆设“西域都护府”之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都对新疆进行军政管辖。由于历代统治时强时弱,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也时强时弱。新疆各族人民积极维护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和巩固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新疆的历史,它是各个民族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共同反对外来侵略的历史。不管是中央王朝直接管辖统治的时期,如汉、唐、元、清,还是地方政权管辖统治的时期,如乌孙、高昌王国、喀拉汗王朝、叶尔羌汗国等,它们所统辖管理的地方都是中国历史上的版图。历代历朝的历史再一次证明: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每个公民的崇高责任。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情如骨肉,不可分离;义如血脉,无法割舍。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已深深地融入各族人民的血脉之中。乌鲁木齐“7·5”事件后,新疆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患难相助,13亿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反对分裂,正是这种民族深情和国家意识的集中体现。
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是现代国家的核心价值所在。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是世界各国不容置疑的共同信念;对于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各国政府更是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这是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不容侵犯,13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决不动摇。
团结稳定是人民之福,分裂动乱是百姓之祸。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团结稳定是人民之福,分裂动乱是百姓之祸。稳定才能繁荣,分裂就会衰败。只有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我们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7·5”事件中少数民族群众无私救助汉族群众,汉族群众救助少数民族群众,各民族群众相互救助的事例举不胜举。这桩桩事例,件件事实,再次证明,各族群众中所形成的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民族团结基础是经得起考验的。
(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李辉)民族团结学习心得体会
经过学习我深刻的了解到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由热比娅及以其为首的“世维会”等境内外“三股势力”煽动、策划并组织指挥的一起令人发指的血腥事件。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哈吉·希拉伦丁·陈广元说:“他们的目的就是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对立,损害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最终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艾提尕尔清真寺住持居玛·塔伊尔大毛拉阿吉坦言:“新疆自古以来就有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各民族更是亲如手足,互帮互助,即使不断有分裂破坏,也都无法改变各民族一家亲的现实。”在新疆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生活在祖国六分之一土地上的各族人民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开发、保卫、建设着西部边陲这块辽阔富饶的疆土,形成了各民族间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和兄弟情谊。
“7·5”事件发生后,新疆各族人民在危难时刻手牵手,心连心,互爱互帮互救,共同抵制暴徒的残忍暴行,筑起了一道民族团结的钢铁长城。新疆医科大学校长哈木拉提·吾甫尔说:“经历了乌鲁木齐‘7·5’事件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不仅是福,而且是生命。”83岁的维吾尔族老人买买提·沙吾提表示:“只要我有一口气,就会维护民族团结,就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就是维护我们共有的家园。对于每一个新疆人来说,都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必须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必须时时讲团结,事事讲团结,处处讲团结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是新疆2100万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我们坚信,新疆各族人民经受过共同捍卫祖国统一的风雨历程,有血浓于水的深厚情感,有坚如磐石的团结基础,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任何敌人分裂破坏的图谋都不会得逞!
那些编造民族压迫的“悲情故事”,任意诋毁污蔑中国民族政策的人,其目的无非是歪曲民族政策,抹黑中国,阻碍中国发展;无非是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仇恨,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只是这样的居心,在他们一次次造谣生事中,不断地自我暴露,不断地被人看穿。
(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李鹏)

心得体会
我从小就生长在新疆,并深深热爱着这片土地,看着这一幅幅残忍的场面,我感到震惊和诧异,是谁在破坏着这和睦的生活,是谁在破坏着我们的安宁?忍不住想,7月5日的晚上,生活在事发地和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的乌鲁木齐市民,是怎样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遇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对惨绝人寰的暴徒,面对手持凶器、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成群结队的上千暴徒,手无寸铁的他们也一定有过恐慌,有过躲避吧,但他们中大多数也许还未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就遭到了袭击,少女、老人、孩子,甚至一家人倒在暴徒的手下。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艾提尕尔清真寺住持居玛·塔伊尔大毛拉阿吉坦言:“新疆自古以来就有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各民族更是亲如手足,互帮互助,即使不断有分裂破坏,也都无法改变各民族一家亲的现实。”在新疆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生活在祖国六分之一土地上的各族人民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开发、保卫、建设着西部边陲这块辽阔富饶的疆土,形成了各民族间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和兄弟情谊。回顾新疆60年的发展历程,解放前这里没有一寸铁路,仅有几座简陋的工厂,一些地方粮荒不断,人民生活贫困不堪;如今,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将新疆各地连接成片,新疆农民人均收入居西北五省区首位,乌鲁木齐已发展成为中亚地区最繁华的城市。新疆的变化日新月异,目前新疆人均GDP近3000元,社会的发展举世瞩目。这一切得益于各民族团结一致的共同努力,得益于新疆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旦失去稳定这个基石,社会的繁荣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社会混乱,人心涣散,哪里还谈得上经济发展,更别提人民的幸福生活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分裂分子策划和制造了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经历了风雨考验的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一定会看清事情的真相,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和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刘婷)

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连日来,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乌鲁木齐“7•5”事件有着复杂的政治背景,是敌对势力内外勾结策动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目的,就是要挑起事端、制造分裂。“7•5”事件以来,无论是国内各族同胞,还是海外华人华侨,都在表达着这样的心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的意识和理念是我国各族人民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也是维系中华文明延绵不绝的强大力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共同捍卫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正是有这“好大的一个家”,13亿骨肉同胞才得以幸福生活;正是有这“好大的一个家”,56个民族才能各美其美、共生共荣。今天,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里之所以如此和睦平安,是因为有着5000年历史深处奠定的文明基石,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共同家园。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是中华文明长盛不衰的奥秘所在,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社会意识、道德观念和民族精神。中国人民从来都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至高无上的使命。无论是面对“藏独”还是“疆独”,中国政府和各族人民以及海外华侨表现出的空前团结和坚定立场,正是源于这千百年来形成的共识。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每个公民的崇高责任。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情如骨肉,不可分离;义如血脉,无法割舍。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已深深地融入各族人民的血脉之中。乌鲁木齐“7•5”事件后,新疆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患难相助,13亿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反对分裂,正是这种民族深情和国家意识的集中体现。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是现代国家的核心价值所在。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是世界各国不容置疑的共同信念;对于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各国政府更是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这是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不容侵犯,13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决不动摇。(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鲁黎丽)8月 25日学习心得感想
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的“7·5”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十几天了,但一提起该事件,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鲍振东还是义愤填膺:这位有着深厚学术素养的蒙古族学者对民族团结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悟,也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深恶痛绝;同时,作为一名党培养起来的曾在地方任职的少数民族干部,鲍振东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民族团结,尤其对于少数民族干部来说,维护民族团结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鲍振东回顾了我们党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历史。他说,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基石。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都对祖国的文明做出了贡献,都一律平等,因此,应当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在这种思想指引下,我国的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其突出标志就是培养出一代又一代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组织部与中央党校一起,先后为新疆、西藏、云南、青海、内蒙古等省区的少数民族干部举办了多期培训班、进修班;从1990年起,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国家民委每年都组织一批少数民族地、县级领导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一大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如今,我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已达到280多万人,形成了包括党务、政务、外交、国防、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方面人才的宏大队伍。鲍振东以新疆为例,掰着手指向记者细说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1950年新疆少数民族干部仅3000人,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时,少数民族干部4.6万人,而目前少数民族干部已达到34.8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52%;少数民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万人,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56%;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占全区妇女干部总数的66%以上;在自治区正副主席中50%为少数民族,地、县(市、区)行政首长86%为少数民族干部,党政机关省级、地厅级少数民族干部占总数的55.36%。“所有这些都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少数民族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没有少数民族干部的今天。”鲍振东以一名学者特有的逻辑思维对记者说,少数民族干部之所以能够茁壮成长,能够团结带领各民族人民一同走上致富奔小康的康庄大道,能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归根结底就在于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的正确、英明,党在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上与汉族是一视同仁的,我国少数民族与汉族是完全平等的。“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看一个干部能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要观察其日常表现,也要注重考察其在国家和民族处于紧要关头时的立场和表现。以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为例,作为教育工作者,就应该正确认识事件的性质:很显然,“7·5”事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铁的事实证明,这起事件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也是一个挑起民族仇恨的“离间计”。在这个紧要关头,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经得起考验,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保持冷静,保持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站稳脚跟,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斗争矛头对准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打砸抢烧犯罪分子,决不能把矛头对准自己的民族兄弟和姐妹。在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尊重爱护少数民族学生,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为民族团结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罗江华)相信明天会更好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乌鲁木齐街上恢复了往日的祥和,孩子们在追逐玩耍,这些我们平日里已司空见惯了的情景,在经历了“7·5”事件之后,却显得如此温馨和动人。但在浏览“7·5”事件纪实图片时,才看了两张,我就掉下了眼泪,不得不走开。看不下去,是因为觉得自己心理承受不了,如果说,在未看图片前只是从新闻中了解此次“7·5”事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尖锐的政治斗争的话,那么,仅仅通过这一张张图片对事发现场的真实记录,才叫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你死我活,什么叫血与火,什么叫令人发指、惨不忍睹和灭绝人性。在暴徒对无辜的人们进行大肆攻击的同时,事发地的各个角落也在上演着一幕幕感人至深的民族团结的故事,文化大院内,维吾尔族同胞在危难中打开了生命之门,挽救了多少生命;救助素不相识的路人等等,获救的人们是幸运的。台湾歌手孟庭苇在一首歌中这样唱道,“两个人的寒冷靠在一起就是温暖”,危难之中见真情!暴行之后,民族团结之花已开遍了乌鲁木齐的各个角落,素不相识的人们成了生死之交,邻里关系已是情同手足。“7·5”的伤痛是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应该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难能可贵。如今,乌鲁木齐的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我在想,遭遇了这场劫难、亲眼目睹暴力恐怖分子的所作所为的人们,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虽未经历此次事件,但短时间内无法摆脱恐慌、紧张和暴力事件所带来阴影的人们,该以怎样的意志,战胜“敌人”,战胜自己,安抚受伤的心,尽快回到从前,恢复正常的心态。我们有权利享受美好的生活,我们更有义务和责任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捍卫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如果让暴力恐怖事件打乱了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正好如了那些暴力恐怖事件制造者的意。我们要相信阴谋不会得逞,阴霾转眼即去,新疆各族人民同呼吸、共患难、心连心。有了彼此的扶助,有了相互的帮助,有各民族之间的深情厚谊在,有人间无坚不摧的真情在,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华灯初放,繁星点点。当明天的太阳再次升起时,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扫除阴霾,抹平伤痛,重新开始,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富饶的新疆!(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马梅兰)热比娅之流所谓的“消灭宗教”是弥天大谎
热比娅之流经常借所谓“宗教问题”发难,诬蔑共产党“消灭宗教”、“限制宗教信仰自由”,攻击我国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是“侵犯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人权”。其实,只要摆事实,就可知道这些说法纯属弥天大谎。
打着宗教的旗号,干着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勾当,是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惯用手法。这些年来,他们经常披上宗教的外衣,伪装成宗教利益的捍卫者,却大肆鼓吹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主张,疯狂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分裂破坏活动和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他们利用或通过地下经文学校、电子音像制品和互联网等途径,严重歪曲伊斯兰教教义,拼命煽动宗教狂热,蛊惑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通过“圣战”献身到子虚乌有的“美好天堂”。无数事实证明,热比娅之流的所作所为,与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无关,与伊斯兰教爱好和平的教义无关。他们拿宗教说事,不是为了宗教,而是另有所图。
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同我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我国的具体实践。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说,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既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宪法保障下,新疆各族群众完全自主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没有人因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全区有信教群众约100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2.9万名,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6万余名;有宗教场所2.4万余个,其中清真寺2.3万余座;目前在各级人大、政协担任职务的宗教界人士有1800多人,他们享有充分的参政议政的权利。
这些年来,我们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旗帜鲜明地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宗教界人士,政府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通过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和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他们在协助党和政府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所有这一切,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是记在心里的。这次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严重暴力事件,不但没有一位宗教人士参与其中,而且招致了宗教界人士的纷纷声讨,就充分说明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广大宗教界人士是有觉悟的。他们分得清是非黑白,不会被热比娅之流的造谣蛊惑所蒙骗。
我国宗教坚持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外国宗教势力进行干涉;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无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不管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因此,我们严厉打击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既扯不上“民族问题”,也扯不上“宗教问题”。热比娅之流借所谓“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说事,于法、于理、于情都说不通,完全是打错了算盘。(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潘燕)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北部,地处亚欧大陆中心。面积166多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面积的1/6,是我国面积最大的一个省区。边境线长达5400多公里,是我国边境线最长、对外口岸最多的一个省区。
新疆共有46个民族,由于民族众多,新疆也是一个多宗教地区,伊斯兰教在新疆社会生活中有着较大的影响。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新疆,汉时称作西域,前60年,西汉政府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标志着新疆地区开始正式隶属中央政权的管辖;唐朝时期,唐太宗和武则天先后在今新疆地区设立了管理西域的最高行政和军事机构——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1884年设立了新疆行省,以加强对西北地区的统治和管理。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新疆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时起时伏,一刻都未停止过,虽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是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活动猖獗,特别是中亚地区的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主义十分活跃,他们四处建立训练基地,网罗、培训暴力恐怖分子,进行各种颠覆活动,甚至谋求建立跨国武装割据地区,在我国周边形成一条动荡地带。在这种背景下,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不断加剧,呈现出逐步升级态势。境内外“三股势力”(所谓“三股势力”,准确一点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三股势力”各自的表现形式虽有所不同,但本质并无根本不同。因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他们以宗教极端面目出现,以“民族独立”为幌子,一方面制造舆论,蛊惑人心,一方面大搞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安定。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制造混乱,在乱中推翻中亚各国的世俗政权,按照他们的“纯粹教义”建立“纯粹伊斯兰政权”)加紧勾结,不断变换策略和手段,采取隐蔽和公开的形式,进行反动宣传,培植反动骨干,极力挑起事端,煽动民族对立、民族仇视,制造动乱,进行打砸抢,甚至组织武装暴乱,气焰十分嚣张。他们实施各种暴力恐怖活动,不仅频率很高,而且武装对抗非常激烈,尤其是“7·5”事件,其疯狂性和顽固性都是前所未有的。严重地危害了各族群众的生命安全,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新疆的反分裂斗争进入了一个尖锐、激烈和复杂的时期。
热比娅及“世维会”极力鼓动国际反华势力和境内外“三股势力”破坏北京奥运会,组织人员专门制作了破坏奥运会的标志图案并四处散发,还反复策划针对北京奥运会的恐怖袭击计划。蓄意制造了“7·5”事件,极力煽动进行全面“圣战”,这是“三股势力”反动凶残本性的必然体现。
面对这种状况,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
第一,要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和各种谬论,认清其渗透破坏活动对国家、对人民、对学校、对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尤其是要充分揭露热比娅及“东突”分裂势力煽动、实施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的丑恶嘴脸和反动本质,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免疫力。
第二,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对笃信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和宗教教义,从事宗教活动的少数学生,要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第三,始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三爱”、“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六好”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新疆历史、民族宗教问题教育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党情和区情,激发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认同和热爱,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观念,把爱国报国的热情自觉转化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
第四,各族师生友好交往,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绝不做有违对方风俗习惯的事,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事实充分表明,反分裂斗争是现实的、严峻的,是你死我活、异常激烈的血与火的政治斗争。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维护新疆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王冬)珍惜民族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
7月5日,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乌鲁木齐的正常秩序和全区的社会稳定。这起事件造成192人死亡、1721人受伤(截止7月15日),大量店铺、汽车被砸烧,众多市政公共设施被损毁。“7·5”事件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依靠强大的专政力量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迅速、果断进行处置,及时平息了事态,有力控制了局势。目前,乌鲁木齐总体形势平稳,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全区大局保持稳定。“7·5”事件是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利用“6·26”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新疆籍务工人员和当地员工聚众斗殴这起普通治安事件大肆造谣煽动,蓄意挑起民族仇恨、制造民族矛盾,精心策划组织的一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险恶用心是妄图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达到其分裂国家的目的。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十分复杂深刻的政治背景,是西方反华势力长期纵容、支持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进行一系列分裂破坏活动的总积累。“7·5”事件再次表明:在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只要中国共产党执政,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只要中国保持强大统一,境内外敌对势力就会相互勾结,利用各种机会,寻找各种借口,不断对我进行渗透、颠覆、破坏活动,这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同“三股势力”的斗争,既不是民族和宗教问题,也不是人权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核心利益的政治斗争,根本没有调和的余地。新疆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确保新疆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事关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新疆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发展势头和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努力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疆。我们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大力发扬新疆各民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们坚信,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各民族的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够取得与三股势力斗争的彻底胜利!(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王芳)民族团结心得体会
党的民族政策造福新疆各族人民。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在共同创造辉煌灿烂文明的过程中,也创造了作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的共同信念。这种共同信念,既基于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捍卫统一的历史事实,也基于56个民族相互依存、荣辱与共、共同发展凝聚而成的中华民族浓浓血脉。各族人民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同呼吸、共命运,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中华民族多元统一的文化格局。在这种文化格局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种共有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提供了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中华民族的顽强生命力,表明了民族之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民族团结这样一种强烈的价值追求,反映了中华民族海内一家的民族心理和共同情结,体现了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至上的伦理要求。解放60年以来,新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民生持续改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近30年以来,大改革、大发展、大开放更使得新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一个昔日贫穷落后的新疆,已经发展成为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基础设施极大改善、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相得益彰、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强势新疆。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及内地各兄弟省市、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持、支援下,在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下,新疆激情演绎着一个又一个精彩的跨越。新疆各族人民所珍惜的平安、和谐的环境,正是西方敌对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企图破坏新疆团结稳定和谐大好局面的野心始终没有改变,他们总是伺机制造民族矛盾,利用一切机会制造事端,乘势造乱,企图破坏新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团结,破坏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环境,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团结稳定是人民之福,分裂动乱是百姓之祸。稳定才能繁荣,分裂就会衰败。只有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我们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7·5”事件中少数民族群众无私救助汉族群众,汉族群众救助少数民族群众,各民族群众相互救助的事例举不胜举。这桩桩事例,件件事实,再次证明,各族群众中所形成的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民族团结基础是经得起考验的。(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王甲)加强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社会的稳定
随着信息的披露,“7·5”事件真相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由敌对势力组织和操纵的暴力犯罪受到新疆内外社会各界强烈谴责。分裂分子制造这起暴力事件的目的,就是要挑起民族对立,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在大是大非面前,各族干部群众都一定会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绝不允许敌对势力的企图得逞。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无论哪个民族,无论什么身份,在一个法治的国度,都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必将受到追究。面对这起严重暴力事件,各族干部群众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一方面充分相信党和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另一方面,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不信谣、不上当,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秩序。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历经磨难的长期发展进程中,众多民族凝聚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强大内聚力的中华民族。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在这里同呼吸、共命运,共同谱写着祖国边疆繁荣进步的辉煌篇章。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线,是各族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所在。新疆长治久安、繁荣富强的首要条件就是各民族相濡以沫,共同进步。  新中国成立已近60年,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在新疆的实施,使各民族兄弟的感情更融洽、情谊更深厚。各民族同胞手牵手、肩并肩、同呼吸、共命运,建立了血浓于水的民族情感。“7·5”事件中,许多少数民族同胞奋不顾身地保护汉族同胞的事例再一次证明,新疆各族人民血浓于水的亲情不能被任何势力所撼动。  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和参与打砸抢烧暴力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共同的敌人,他们制造的分裂、破坏活动必将彻底失败。新疆各族人民决不允许恐怖势力制造破坏事端,在“7·5”事件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我们更应该巩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形成一股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坚强力量,为把克拉玛依建设得更加美丽、发展得更好而贡献力量。  我们要坚决拥护和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克拉玛依市委的决议和安排,认清当前复杂的形势,要坚定立场,确定“稳定是希望,和睦是决心”的认识。要站在反分裂战斗的一线,要牢记所肩负的使命和任务,要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增强民族团结,为构筑坚不可摧的稳定大局而努力奋斗!(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王争春)听朱淑萍老师讲座反思
听了朱老师的讲座后,我对民族分裂的几个要素有了更深的理解。民族分裂是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要防止民族分裂,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首先,作为中国的公民,都应以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最高利益,认识到这是国家繁荣昌盛的根本。其次,加强教育力度,尤其是新疆、西藏等这样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恐怖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多是利用了这些地区人们接受的教育少,对其灌输分裂祖国思想的。青少年是最容易被他们利用的。在“7·5”事件中,不难发现大部分施暴者都是青少年,甚至有年纪更小的。由于教育不够,这些年轻人没有形成独立的正确的价值观,非法组织利用宗教,对这些人进行分裂思想的渗透,把他们当作重点培养的对象。国家应加大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最后,发展经济是根本。虽然改革开放多年来,中国的发展举世瞩目,但像新疆这样的偏远地区仍有很多人生活困难。如果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能够达到较高的水平,人们能过着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的生活,让他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那么参与恐怖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定会减少。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定能够实现!(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闫燕)学习维护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学校组织的维护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让我充分认识到维护祖国统一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透过“7·5”事件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实,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事件本质就是妄图把新疆从伟大祖国的版图中分裂出去,这种分裂破坏活动违背了历史的潮流和世界发展趋势,损害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危害了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
一、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是现代国家的核心价值所在,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不容置疑的行为准则。
从近现代世界上诸多国家分裂与统一的经验教训来看,国家由统一走向分裂,民族由和睦走向分离,就会导致经济由发展走向停滞,国民生活由安康走向贫困。德国由统一走向分裂,最终又由分裂走向统一,国家经济实力则由强大走向衰微,又由衰微走向强大;南斯拉夫由统一走向分裂,由经济发展最成功的国家之一,走向经济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水平大幅下降的局面,证明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团结统一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一个国家只有保持统一,才有希望和前途,人民生活才能幸福安宁。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表明,国家统一,国力就昌盛,社会就繁荣,人民就能安居乐业;国家分裂,国力就衰落,社会就动荡,人民生活就困苦不堪。
二、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统一于祖国这个民族大家庭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
作为我国西部的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自西汉开始,新疆便正式列入了祖国的版图,其后绵延两千多年的历史,纵然跌宕起伏、曲折反复,但新疆与祖国内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从来没有终止过。乌鲁木齐作为新疆的首府,一直是境内外“三股势力”制造各种事端的前沿阵地。多年来,他们制造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暴力恐怖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首府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但他们的阴谋并未得逞,毕竟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促进民族团结和睦这一主流没有改变。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乌鲁木齐市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建国初期,乌鲁木齐市面积仅8平方公里,人口不足10万,全市只有6座小楼、1.6公里沥青路面和3座连接乌鲁木齐河两岸的小木桥,经过60年的发展,乌鲁木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面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31.21亿元,接近1978年的100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万元,比1980年增加1.18万元,收入水平的增长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的消费水平,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1980年的每人每年469.32元,提高到了2008年的8752元,增长了近19倍。这一切都再次证明,只有维护祖国统一,才能保证新疆持久地发展和繁荣,才能带给各族人民美好的生活和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祖国统一不仅是首府237万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全疆2000多万各族人民的福祉所在,更是全国56个民族、13亿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三、以处置“7·5”事件为契机,深入揭批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使各族干部群众认清事件真相,从而更加坚定维护祖国统一的信念。
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境内外分裂势力出于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罪恶目的,打着所谓维护“人权”、“宗教自由”和“少数民族利益”的旗号,编造所谓“中国政府借机打击少数民族”的谎言,企图混淆视听,欺骗国际舆论,逃脱国际社会谴责和打击,他们炮制了所谓的“50年战略计划”,企图使“东突”问题国际化,最终实现“新疆独立”。他们为达到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千方百计地利用一部分群众朴素的民族情感和宗教情感,大肆进行反动的“圣战”宣传,蒙骗煽动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包括年轻妇女,以极其残暴的方式向各族人民发动所谓的“圣战”,滥杀无辜、涂炭生灵。这次他们利用广东韶关“6·26”事件造谣、蛊惑、策划、制造的乌鲁木齐“7·5”事件,就是妄图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把新疆从伟大祖国的版图中分裂出去,建立他们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
“7·5”事件以血淋淋的事实,充分暴露了热比娅这个卖身投靠西方反华势力、成天干着造谣挑拨无耻勾当、自诩为“人权斗士”和“维吾尔民族精神母亲”、双手沾满新疆各族无辜群众鲜血的暴力恐怖分子的丑恶面目;充分暴露了热比娅之流为达到其“新疆独立”的罪恶目的,不择手段、不惜代价、不计后果、不管新疆各族群众死活,极力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滥杀无辜、涂炭生灵的凶残冷酷本性;充分暴露了“世维会”等“三股势力”谋求的所谓“新疆独立”,其实质就是企图依靠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在新疆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各族人民之间制造无休止的流血和动乱,破坏新疆各族人民共同营造的和谐安定的大好局面,把各族人民拖入灾难的深渊。
在“7·5”事件这个大是大非面前,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事件真相,看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把仇恨集中到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和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分子身上。一定要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坚定维护祖国统一的信念,真正懂得只有在祖国的大家庭里,才会有我们各个民族的兴盛和发展,才会有各民族群众的幸福生活。
四、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强化“四个高度认同”,从而增强维护祖国统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新疆和平解放60周年。这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乌鲁木齐市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无不证明,正是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是因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因为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省(区、市)的大力支持,正是因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成功实践,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努力奋斗下,才有了首府巨大变化和辉煌成就。当前,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强化“四个高度认同”。
爱国主义集中表现为对民族、文化和祖国的高度认同感和使命感,表现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崇高责任感和使命感,表现为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对新疆各族人民来说,爱国主义最本质、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统一,就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统一,就是要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弘扬,使爱国主义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我们要不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强化“四个高度认同”(祖国的高度认同、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为核心,用共同的信念、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情感团结凝聚全市各族群众,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祖国大统一,各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
(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章晓红)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学习有感
“7·5”事件是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利用“6·26”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新疆籍务工人员和当地员工聚众斗殴这起普通治安事件大肆造谣煽动,蓄意挑起民族仇恨、制造民族矛盾,精心策划组织的一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险恶用心是妄图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达到其分裂国家的目的。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十分复杂深刻的政治背景,是西方反华势力长期纵容、支持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进行一系列分裂破坏活动的总积累。“7·5”事件再次表明:在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只要中国共产党执政,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只要中国保持强大统一,境内外敌对势力就会相互勾结,利用各种机会,寻找各种借口,不断对我进行渗透、颠覆、破坏活动,这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同“三股势力”的斗争,既不是民族和宗教问题,也不是人权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核心利益的政治斗争,根本没有调和的余地。新疆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确保新疆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事关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新疆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发展势头和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努力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疆。(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周静)心得体会
经过几天的学习 我深深的体会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对于新疆而言,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乌鲁木齐这起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破坏和损害的不是哪一个民族的利益,它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人民都带来了灾难。惨痛的事实证明,没有社会的稳定,人们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都难以保证。回顾新疆60年的发展历程,解放前这里没有一寸铁路,仅有几座简陋的工厂,一些地方粮荒不断,人民生活贫困不堪;如今,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将新疆各地连接成片,新疆农民人均收入居西北五省区首位,乌鲁木齐已发展成为中亚地区最繁华的城市。新疆的变化日新月异,目前新疆人均GDP近3000元,社会的发展举世瞩目。这一切得益于各民族团结一致的共同努力,得益于新疆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新疆的多年稳定,带来了百业兴盛,带来了持续发展,带来人民的安居乐业,带来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事实充分证明,稳定是新疆发展繁荣的生命线。正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指出的那样,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最好的。它从根本上消除了历史遗留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充分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尊严,极大地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美国专门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知名专家格兰德尼近日评论,“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相当开明”。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旦失去稳定这个基石,社会的繁荣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社会混乱,人心涣散,哪里还谈得上经济发展,更别提人民的幸福生活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分裂分子策划和制造了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经历了风雨考验的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一定会看清事情的真相,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和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同心协力,坚决维护新疆团结稳定的局面,确保新疆的发展与繁荣,这是新疆2100万各族人民的福祉所在,也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责任编辑:初三分校 朱文武)自治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集中教育”应知应会知识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全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区,周边与( 8 )个国家接壤。
2.新疆的(塔里木河 )全长2179公里,是中国最长的内陆河。 3.位于新疆喀喇昆仑山的乔戈里峰是世界( 第二 )高峰。4.新疆南部的(塔克拉玛干 )沙漠是世界第二大沙漠。5.新疆的(帕米尔高原 )是中国最西边的地区。6.吐鲁番地区的(艾丁湖 )是我国海拔最低的地方。7.新疆古代被称为“西域”,意思是指(中国西部的疆域 )。8.公元前221年,中国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这个朝代是(秦朝 )。9.新疆从( 西汉 )时期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10.张骞走通的西域之路促进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历史上称其为(丝绸之路)。 11.清朝统一新疆后,毅然摆脱俄国枷锁,在首领渥巴锡的率领下,回归祖国的是(蒙古族 )的土尔扈特部落。12.十九世纪末期,清朝爱国将领(左宗棠 )挫败了阿古柏和沙俄对新疆的侵略。13.新疆于( 1949年 )和平解放。14.下列名人中因鸦片战争失利而被革职流放到新疆的是( 林则徐 )。15.在中国,( 国家利益 )高于一切。16.( 主权 )是国家的根本属性。17.中国是一个由( 56 )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18.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把汉族以外的各个民族统称为( 少数民族 )。19.我国民族分布的显著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 )。20.在新疆居住时间较长的民族有(13 )个。21.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 壮族 )。22.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是( 珞巴族 )。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最多的民族是( 汉族 )。24.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邓恩铭是( 水 )族。25.我国当代著名史学家翦伯赞先生,是湖南省桃源县人,( 维吾尔 )族。26.为新疆夺得奥运会第一枚奖牌的射箭运动员薛海峰是( 锡伯 )族。27.在北京奥运会上,新疆( 哈萨克族 )运动员哈那提·斯拉木在拳击项目上为我国夺得了一枚铜牌。28.(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 )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 29.提出“三个离不开”著名论断的是( 江泽民 )。 30.“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提出是在( 1998年 )。31.各民族( 共同团结奋斗 )和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 32.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和( 和谐 )。33.我区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定在每年的( 5月 )。34.被称为“帕米尔之子”的汉族医生是(吴登云 )35.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解救汉族女青年的维吾尔族青年是( 艾尼·居买尔 )。36.无偿为维吾尔族学生捐肾的汉族女青年是( 王燕娜 )。37.在新疆,我们大力提倡的“三个离不开”是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和( 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 38.“四个认同”是指( 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39.“五观”是指(国家观 )和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40.( 民族区域自治 )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41.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是(内蒙古自治区 )。4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 1955年10月1日)。43.新疆建立了( 5个 )自治州。44.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 44个 )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4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 1984 )年颁布的。46.( 自治权 )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47.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 以人为本 )。48.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是( 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 )。49.国务院32号文件是专为( 新疆 )未来发展而制定的一个文件。50.在“十一五”期间,新疆要大力实施( 优势资源转换战略 )。51.新疆( 石油天然气 )储量全国排名第一。52.新疆( 棉花 )产量全国排名第一。5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7年GDP达到( 3400亿 )。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7年人均GDP首次突破( 2000 )美元大关。55.不穿军装,不拿军饷,永不换防,永不转业的特殊部队是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5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1954年 )成立。57.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 爱国主义 )。58.在民族与文化的关系上,( 文字 )是文化的载体。59.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取决于( 人们的创新和包容能力 )。A.语言 B.服饰 C.习俗 D.人们的创新和包容能力60.喀喇汗王朝时期,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著作(《福乐智慧》 )是一部劝喻性长诗,也是一部优秀的哲学伦理学著作,在维吾尔文学史上树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61.维吾尔族语言学家马赫穆德·喀什葛尔撰写了(《突厥语大词典》)。62.被称为“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朽”的荒漠植物是( 胡杨 )。63.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 柯尔克孜 )族的《玛纳斯》,被称为中国的三大英雄史诗。64.维吾尔语属于( 阿尔泰语系 )语系。 65.( 锡伯族 )被称为“天生的翻译家”。66.“乌鲁木齐”是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原意是( 优美的牧场 )。  67.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传统节日是( 古尔邦节 )。68.农历四月十八,是( 锡伯 )族独有的“西迁节”。69.每年七八月间,蒙古族在草原上举行( 那达慕大会 ),节日期间举行传统的摔跤、赛马和射箭等比赛。 70.( 十二木卡姆 )被称为“维吾尔族音乐之母”。71.“麦西来甫”是一种最有广泛群众基础的( 维吾尔族 )歌舞。72.“热瓦甫”、“都它尔”是( 维吾尔 )族的民间乐器。 73.哈萨克族的传统乐器是( 冬不拉 )。74.“达瓦孜” 是( 维吾尔 )族一种古老的传统杂技表演艺术。75.在丧葬习俗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实行( 土葬 )76.为了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近年来,在国家和兄弟省区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内地发达城市举办了( 新疆高中班 )。 7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疆制定了( “双语” )学习和教学的政策。78.新疆自古以来就是( 多种 )宗教并存的地区。79.( 佛教 )在伊斯兰教传入前,是新疆地区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80.唐代时,于阗地区是( 佛教 )的中心。81.道教的发源地在( 中国 )。 82.新疆历史上的第一座伊斯兰教清真寺是( 阿图什大清真寺 )。 83.( 蒙古族 )信仰藏传佛教。84.( 东正教 )是随俄罗斯人传入新疆的。 85.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有( 10 )个少数民族。 86.新疆是信仰( 伊斯兰教 )民族最多的、人口最集中的省区。87.在阶级社会中,宗教产生的主要根源是( 阶级压迫 )。88.宗教的消亡是一个漫长的( 自然历史过程 )。89.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 基本权利 )。 90.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信教的自由,也尊重和保护公民( 不信教的自由 )。91.宗教信仰问题属于( 世界观问题 )。92.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 适应 )。93.新疆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 稳定 )。94.( 19世纪下半叶 )西方国家开始把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以适应肢解和瓜分中国的政治需要。95.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 “三股势力” )96.“三股势力”是指( 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 )。97.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 政治斗争 )。98.我们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必须首先( 讲政治 )。 99.( 维护祖国统一 )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神圣职责。100.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 ),就是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结束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系列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指导精神,自觉做到“三个不动摇”,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坚持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作坚决斗争,筑牢反分裂反渗透防线,大张旗鼓,更加扎实地开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实现新疆长治久安,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师德建设活动专辑编者按:2005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虽然我们的队伍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目前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尤其是学校在争创德育达标校、规范化学校的学生家长测评中,相对设施设备,财务状况管理上的问题,队伍建设问题确实已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除了长时间的积淀以外,还必须要加强领导,抓紧抓实,将师德建设工作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克拉玛依市实验中学2009—2010学年师德建设工作计划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克拉玛依市长期坚持的战略部署,面对新的机遇,新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更好更快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高起点实施“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不断培育和壮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教育高质量的快速发展。加强师德建设,强化师德教育,是我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对学生和学校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是立校之本。为此学校将加强师德建设,强化师德教育,关注教师专业发展,着力培养和建设一批热爱学生、教学育人、效果明显,懂得教育规律,并能得到广泛认可,结构合理教师队伍,作为队伍建设的总目标。为实现我校的发展目标,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师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1、2005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2、虽然我们的队伍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目前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尤其是学校在争创德育达标校、规范化学校的学生家长测评中,相对设施设备,财务状况管理上的问题,队伍建设问题确实已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除了长时间的积淀以外,还必须要加强领导,抓紧抓实,将师德建设工作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二、任务目标1、调动多方积极性使分校党支部、广大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2、学校大力引导联系实际,解决重点问题。(1)在教师中培养爱心,强化责任心,按照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条自查自省自纠。办好党总支论坛,每学期1—2期。(2)把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实险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及《实验中学师德建设公开承诺书》结合起来,定期撰写师德文章进行交流,每年10月底进行一次师德论坛交流活动。(3)各分校各支部不断完善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在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分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每学期“三处”根据其工作职责要分别召开1—2次学生、家长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形式及时了解师德情况并总结上报学校。(4)各分校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履行实验中学师德建设承诺书,结合本分校党支部实际按照学校①分校校长目标责任制;②教师职责制;③班级工作合作小组;④大班主任制;⑤班级职责制等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考核评价制度,让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5)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做好标准化党支部的创建和争先创优工作,我们要努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分校、学科组、学习共同体和工会等群(团)组织纽带作用,不断改变过去各自为战和孤立无助的状态,结合新课程,让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建立落实新型的师生关系,实现创建民主、宽松、和谐氛围和空间,搭建主动交流、激励平台,营造自主、合作、探究课程文化,激发教师实践新课程创造新课程的热情和信心,同伴互助成为核心要素之一。总之,加强教师师德修养是社会赋予我们教师的责任和适应教育改革开放的必然需要,作为教师的我们继续坚定自己从教的信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克拉玛依市实验中学教师师德建设自问自查自省自纠
一、在政治学习、爱国守法方面1、你是否能自觉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你是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愿意把终生献给教育事业?3、你是否能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你是否能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5、你是否能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不开小会?6、你是否能自觉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高度认同”、“三个离不开”教育?7、你是否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二、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方面8、你是否认为教书育人就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事业?9、你在工作中是否尽心尽责,顾全大局,服从安排?10、你是否经常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11、你是否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鼓励和提倡学生创造性思维,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12、上课时你是否精力集中,有无接听手机、接待客人或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13、上课是否有拖堂、迟到、早退现象?14、你的教态是否亲切自然?精神是否饱满?你是否带着消极情绪上课或在课堂上发牢骚?15、你是否有带着满身酒气进课堂,或因饮酒贻误工作?三、在关爱学生、和谐发展方面16、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否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以发展眼光看待每一位学生?17、是否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耐心指导,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18、你是否经常用粉笔头投掷不注意听课的学生或将粉笔头随地丢弃?19、在学校里,学生向你问好,你是热情应答、微笑回应、点头示意,还是不理不睬?20、学生出了问题,你的做法是做好教育工作,还是给班主任反映了事、只当无事?21、学生学习有困难,你的做法是热情辅导,还是不耐烦、应付一下、骂学生太笨?22、对迟到学生,你是让其进门、课后再询问原因,还是让其站在前面、不让进门或进行训斥?23、学生作业没有完成,你是进行教育、耐心辅导、督促完成,还是不管不问、故意加大作业量,以罚代教?24、你有没有使用尖刻的语言辱骂、训斥、讽刺、挖苦过学生?25、你有没有以罚抄、罚站等手段变相惩罚过学生?26、你是否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是否单纯以考试成绩对学生实施不正当奖惩?27、对违犯了校规校纪的学生,你是否耐心教育?28、学生之间发生争执,你是否公正处理?29、学生在校生病,你是找人抓紧医治、及时通知家长,还是让其回家治疗、不管不问?30、你是否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31、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你是否进行帮扶?32、你看到学生的不文明行为,是否主动劝阻或帮助改正?四、在与时俱进、终身学习方面33、备课时是否能吃透教材,认真挖掘其思想内涵,把握知识切入点,针对学生实际设计教案?34、课前你是否认真及时地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上课要用的教具、图片、多媒体课件等)?35、你是否能根据教学要求组织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正确,密度适当,有机进行思想教育和艺术渗透?36、教学是否条理清楚?演示操作是否熟练正确?37、是否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是否准确生动?板书用字是否准确规范?38、能否灵活地运用启发式、探究式教学,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39、教学是否让学生有动脑、动手、动口机会,多给有困难学生创造多练习的机会?40、能否根据教学要求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课内有一定量的练习或课堂作业训练?41、作业布置是否适中,批改是否用字规范认真,评定是否准确恰当?42、在教学中,你是否经常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43、你是否积极参加教改活动,勇于承担教改任务?44、你能否掌握并将学校现有的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应用到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中?4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如出现错误,能否向学生坦诚自己的错误,并自觉纠正?五、在尊重家长、服务育人方面46、你是否能积极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47、学生家长到校,你是否热情接待?在办公室是否主动站起让座?走时是否热情送出门外?48、在与家长谈学生的情况时,你是否做到多肯定学生的成绩、进步和闪光点,对学生的缺点客观地、实事求是地指出?49、你是否积极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50、在家校联系工作中,你是否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51、作为班主任,你是否经常进行家访?你每学期家访过的学生是否超过80%?52、你在召开学生家长会时,是否只以成绩论英雄?53、如遇个别家长对你的工作不了解、不理解、不配合教育,甚至争执吵闹时,你是与其争吵,还是耐心解释?54、对不配合你工作的学生家长,你对其孩子的教育是否能一如既往?六、在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方面55、同事工作有了成绩,获得荣誉时,你是祝贺并学习下决心赶超,还是心里不平衡、或说三道四?56、与别人有了误解或听到了什么意见,是交流谈心,还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还是大发脾气或不再来往?57、对答应别人的事,是履行诺言,还是敷衍应付、丢在脑后、不当回事?58、对学校的班级工作合作小组大班主任制的事情,你是发表意见、积极配合建议,还是发发牢骚、不关我事?59、你是否能自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背后不议论其他教师的长短?60、你是否做到“校荣我荣、校耻我耻”,自觉维护学校荣誉?61、对办公室卫生是自觉打扫,还是别人做、我也做,与我无关,只当没看见?七、在廉洁从教、不谋私利方面62、是否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组织学生参加其他补习班而从中获取报酬的?63、给学生排座位,你是以学生按个子高矮或有利于教育全体学生为标准,还是亲疏有别或以家长送礼多少为标准?64、你是否组织过学生购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各类学习资料和复习辅导资料或指定学生到某处购买教辅材料而从中牟利?65、在与家长的交往中,你是否接受过礼品、现金、有价证券?66、你是否不经学校允许,私自到其他营利性质的学校代课?67、你是否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68、在生日、节日,你是否向学生、家长暗示,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八、在加强修养、为人师表方面69、你是否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70、参加升国旗仪式时,是否能站在指定位置,并且不讲话、不走动,立正、行注目礼、高唱国歌?71、你的仪表言行、治学态度会给学生较大的影响,你平时是自觉注意,还是没有想过、不以为然、与我无关?72、你是否衣饰得体、整洁大方?有无穿无袖上衣或超短裤(裙)、拖鞋从事教学活动?73、你是否佩戴容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甚至浓汝艳抹?74、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是否能首先做到?75、你的言谈举止是否文明?有无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大声喧哗等?76、处理公事私事,是合理安排两不误,还是公事马虎私事认真、办好私事再说、只顾自己?77、校内表现不错,校外同样如此,还是与邻居吵闹、有失教师身份?78、你办公室里和办公桌上的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室内是否卫生清洁?79、你有没有在上班时间在网上看电影、炒股、玩游戏?80、你是否对上课站预铃无所谓?结束语:加强教师师德修养是社会赋予我们教师的责任和适应教育改革开放的必然需要,作为教师的我们继续坚定自己从教的信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调动多方积极性使分校党支部、广大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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