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admin 发表于 2011-7-21 21:35:26

从齐桓公之死想到伊斯兰教的宰牲节

<b><br>从齐桓公之死想到伊斯兰教的宰牲节</b><br>桓公四十一年(前645年),管仲重病,桓公问他:“群臣中谁可以代你为相?”管仲说:“了解臣下没有人比得上君主。”桓公说:“易牙如何?”管仲回答:“杀掉孩子来讨好君主,不合人情,不可以。” 桓公说:“开方如何?”管仲回答:“背弃亲人来讨好君主,不合人情,难以亲近。” 桓公说:“竖刁如何?”管仲回答:“自己阉割来讨好君主,不合人情,难以亲爱。”管仲死后,齐桓公不听管仲的话,重用三人,三人专权。管仲去世两年后,公元前643年。姜小白病重,起不了床。竖刀和易牙封锁了姜小白的寝宫,不许任何人进入。姜小白被活活饿死。齐桓公遭此处境才后悔不听管仲的话。<br>“古尔邦”在阿拉伯语中称作尔德·古尔邦,或称为尔德·阿祖哈。“尔德”是节日的意思。“古尔邦”和“阿祖哈”都含有“牺牲”“献身”的意思,所以一般把这个节日叫“牺牲节”或“宰牲节”。<br><b>古尔邦节起源<br></b>真主为了考验先知伊卜拉欣的忠诚,在夜里降梦给伊卜拉欣,叫伊卜拉欣宰杀自己的儿子献祭。伊卜拉欣毫不犹豫地照办了。在他要用刀子害断亲生儿子伊斯玛仪的喉管时,真主便派使者用一只黑头绵羊替代了伊斯玛仪。因为有此渊源,在过古尔邦节的时候每户穆斯林都得至少宰杀一只羊,有的还宰牛、骆驼、马,家里实在太穷的也得宰杀一只鸡。但是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现在的城市穆斯林只好在市场上购买宰杀好的牛羊肉了。虽然《古兰经》明示:“你们不要吃那未诵安拉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6:121)<br>基督教也是这样:“耶弗他向耶和华许诺把在他回家时看到的第一人杀了祭献,虽然那人是他的爱女,还是杀了感谢耶和华的恩典。(士11:29) ”<br><b>回族佛教评:</b><br>靠杀自己女儿、儿子来博取真主或上帝的欢心,可谓是顺从的极致。但这样顺从无非是为了上天园,自私自利之魔性也因此而暴露。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样的作为正是佛陀所开示的恶戒。菩萨宁可自己下地狱也不做此不合人情之魔事。穆斯林之所以赞同,不就是害怕自己下火狱吗?此类外道邪徒我、我所见。所以无法摆脱魔的控制。菩萨无我、无我所。故宁自下地狱也要成就他人。<br>《优婆塞戒经》:“善男子。众生作罪凡有二种。一者恶戒。二者无戒。恶戒之人。虽杀一羊及不杀时。常得杀罪。何以故。先发誓故。无戒之人。虽杀千口杀时得罪。不杀不得。何以故。不发誓故。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为根本…受善戒者得无量福。受恶戒者得无量罪。”汉族人过春节杀生不过是无戒之人罢了。心安理得杀了牛羊,还振振有辞,正是无上正等觉佛陀所开示的恶戒邪徒。杜环《经行记》描述伊斯兰教的节日中仅一句话:“食肉作斋,以杀生为功德。”可见杜环是真正理解了其习俗!<br>进一步理解请点击:<br><a href="thread-349-1-1.html" target="_blank">僧伽吒经是怎么评价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节日的</a><br><a href="thread-379-1-1.html" target="_blank">义乌阿訇虐妻惨死案评</a><br><br><br><br><br>

夏威夷群岛 发表于 2012-6-11 18:14:41

管仲有疾,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矣,将何以教寡人?”管仲对曰:“愿君之远易牙、竖刁、常之巫、卫公子启方。”公曰:“易牙烹其子以慊寡人,犹尚可疑耶?”对曰:“人之情非不爱其子也。其子之忍,又何有于君?”
公又曰:“竖刁自宫以近寡人,犹尚可疑耶?”对曰:“人之情非不爱其身也,其身之忍,又何有于君。”公又曰:“常之巫审于死生,能去苛病,犹尚可疑耶?”对曰:“死生,命也;苛病,天也。君不任其命,守其本,而恃常之巫,彼将以此无不为也。”〔边批:造言惑众。〕
公又曰:“卫公子启方事寡人十五年矣,其父死而不敢归哭,犹尚可疑耶?”对曰:“人之情非不爱其父也,其父之忍,又何有于君。”公曰:“诺。”
管仲死,尽逐之。食不甘,宫不治,苛病起,朝不肃,居三年,公曰:“仲父不亦过乎?”于是皆复召而反。明年,公有病,常之巫从中出曰:“公将以某日薨。”〔边批:所谓无不为也。〕易牙、竖刁、常之巫相与作乱。塞宫门,筑高墙,不通人,公求饮不得,卫公子启方以书社四十下卫。公闻乱,慨然叹,涕出,曰:“嗟乎!圣人所见岂不远哉?”

回族佛教评:为了顺从真主和上帝而不顾人之情,其节日有此恶缘起,这是我反对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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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dmin 发表于 2012-5-4 13:56:01

邪见念佛不能往生义

无果禅师公案
有一位无果禅师深居幽谷一心参禅,二十余年来都由一对母女护法供养,由于一直未能明心,深怕信施难消,故想出山寻师访道,以明生死大事。护法的母女要求禅师能多留几日,要做一件衲衣送给禅师。
母女二人回家后,马上着手剪裁缝制,并一针念一句弥陀圣号。做毕,再包了四锭马蹄银,送给无果禅师做路费。禅师接受了母女二人的好意,准备明日动身下山,是夜仍坐禅养息,忽至半夜,有一青衣童子,手执一旗,后随数人鼓吹而来,扛一朵很大的莲花,到禅师面前。童子说:请禅师上莲华台!
禅师心中暗想:我修禅定功夫,未修淨土法门,就算修淨土法门的行者,此境亦不可得,恐是魔境。
无果禅师就不理他,童子又再三的劝请,说勿错过,无果禅师就随手拿了一把引磬,插在莲花台上。不久,童子和诸乐人,便鼓吹而去。
第二天一早,禅师正要动身时,母女二人手中拿了一把引磬,问无果禅师道:“这是禅师遗失的东西吗?昨晚家中母马生了死胎,马夫用刀破开,见此引磬,知是禅师之物,故特送回,只是不知为什么会从马腹中生出来呢?”
无果禅师听后,汗流浃背,乃作偈曰:“一袭衲衣一张皮,四锭元宝四个蹄;若非老僧定力深,几与汝家作马儿。”
说后,乃将衣银还于母女二人,一别而去!
印光大师如是说
手书备悉。四十八愿中,十念称名,即得往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此约平时说。以五逆罪大,谤法不信,此种罪障,岂悠悠泛泛之修持所能灭乎。观经五逆十恶,将欲命终,地狱相现,有善知识(此不论僧俗男女,但能教彼念佛者,即名善知识。)教以念佛,或止十声,或不及十声,直下命终,亦得仗佛慈力,带业往生。此之十念,比平常之十念,其猛切有天渊相殊之势,故得往生也。以地狱极苦所逼,其一闻佛名,乃以全副精神为之称念。除此念外,绝无他念。虽非亲证一心不乱,然其心毕竟了无异念。当此之时,绝无有三心二意,疑信相参之心相,故不言及谤法。即平素谤法之人,亦必如堕水火以求救援,何暇生疑起谤耶。往生论谓谤法者,决定不生。以既谤正法,自无正信,何能往生。此极劝人生正信耳。若先曾谤法,后知改悔,则得往生。譬如病愈,即是好人。归降,即是顺民也。若谓谤法之人,后纵改悔,亦不得往生,便完全失却修持准绳。与儒教尚不合,况佛以一切众生同具佛性,皆当成佛乎。书云,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是知儒佛皆以改过迁善,以期希圣希贤,断惑证真为事也。世人不善会其意。徒执其文,自生障碍。可不哀哉。
回族佛教如是说
邪见罪重。附佛外道即便念到诸佛来迎,所迎之佛悉是魔变。无果禅师此段公案希望给你借鉴。
五逆恶人遇善知识教化能听劝上船,这个还可以念佛往生;要是邪见诽谤正法的就很难往生了,因为魔会化成佛相貌,或以天界种种广告欺骗,即便善知识劝化他也拒绝登船。以这样道理,五逆十恶往生还不算难,此辈多罪在相上,地狱相现前,若还知道求救的情况下,念佛还是可以往生的;诽谤正法邪见的,罪在见上,魔化成佛,要么化作天女一招手,就欢欢喜喜跟魔去了。所以,拒绝“糖衣炮弹”的诱惑甚难,这个非彻骨之痛难以觉悟,所以破见罪是破戒罪所不能比拟的。以这样的道理,我说此类邪见念佛者绝不会往生,若能往生也就不说他邪见诽谤正法了。

newadmin 发表于 2011-8-31 14:14:34

宁可无戒无信仰,莫信邪教!
优婆塞戒经:“善男子。众生作罪凡有二种。一者恶戒。二者无戒。恶戒之人。虽杀一羊及不杀时。常得杀罪。何以故。先发誓故。无戒之人。虽杀千口杀时得罪。不杀不得。何以故。不发誓故。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为根本…受善戒者得无量福。受恶戒者得无量罪。”
春节杀生是无戒作罪;宰牲节杀生是恶戒做罪。心安理得杀了牛羊,还振振有辞,正是无上正等觉佛陀所开示的恶戒邪徒。宰牲节和平安夜:令无数众生堕落地狱。随喜都堕落。恶戒故。
智度论云:“邪见罪重,故虽持戒等身口业好,皆随邪见恶心。如佛自说,譬如种苦种,虽复四大所成,皆作苦味,邪见之人亦复如是,虽持戒精进皆成恶法。”
正见之人嬉笑怒骂杀都成善法。正见之人,身口即使不好,也随正见善心,皆做甘露醍醐味。如济公喝酒吃肉;如周恩来“上马杀贼,下马学佛”。
回向:佛弟子以戒为师:自觉此戒, 当觉悟众生。 让一切众生都知道吧!这就是学佛学菩萨。故说般若波罗蜜咒,即说咒曰:竭帝,竭帝,波罗竭帝,波罗僧竭帝,菩提僧莎呵。

newadmin 发表于 2011-7-21 21:38:27

“君子远庖厨”这句话,最早出自于《礼记·玉藻》:“君子远庖厨,凡有血气之类弗身践也。”也就是说,凡有血气的东西都不要亲手去杀它们。 孟子中原文如下: 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 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 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 曰:“可。” 曰:“何由知吾可也?” 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 曰:“有之。” 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 曰:“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 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 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br><b>佛藏经云:“邪见罪重”;圆觉经云:“邪师过谬,非众生咎”。“君子远庖厨“是儒家正见,为佛教所赞许。不是恶戒故。<b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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